走鬼(小贩逃避抓罚而相互招呼走脱的暗语)

在香港,“走鬼”几乎家喻户晓,几十年前,它是流动小贩违法摆卖时,逃避执法人员抓罚而相互招呼走脱的暗语,后来被人们当作无牌流动小贩的代名词。事实上,香港的“走鬼”已成为一个特殊的零售市场,直接影响着部分市民的生活。在一些地区“走鬼”更成为一道特殊的风景线。

起源

“走鬼”始于三、四十年代

香港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走鬼”这一名词呢?港九新界贩商社团联合会主席林贵昌回忆说,他已经入行40多年,在他入行时人们已经开始叫“走鬼”,起码也有四、五十年历史了。

早在三、四十年代,香港经济不景气,没有制造业,也没有街市(菜市场)及大型百货商场,却有大批内地移民来香港谋生。当中许多人来自广东乡下,没有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为了养家糊口惟有跟着已经做开小贩的同乡或亲戚朋友做小贩。当时的港英政府就以维持治安为名,对满街小商、通巷小贩开始横加打击,采取一律不准在街头摆卖的政策。

而香港三、四十年代许多雇佣警察来自印度与巴基斯坦,这些印巴人长相明显有别于华人,有的还是红毛混血儿,所以香港人称他们为“红毛鬼”。

国外也有“走鬼”,像美国华盛顿、纽约等城市的一些重要景点和主要街道上,甚至在白宫和国会等周围,都能见到小贩的身影。他们又是如何“摆平”小贩?不说国外,看看香港版本。第一步,食环署陆续出台《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小贩规例》《食物业规例》等法规,作为流动摊档的管理依据。第二步,食环署下设小贩事务队进行执法,定期巡查本区固定摊位,整顿流动小贩,并对无牌小贩采取突击行动。立法先行,依法行事,各得其所。/n

由于民族不同,语言不同,他们对做小商贩的华人自然没有什么感情,执起法来特别严厉,一点情面也不给,每每抓到小商贩非踢即打特别凶残,所以那时的小商贩很害怕这些红毛警察。每当红毛警察一出现,第一个见到的小贩便大喊:“红毛鬼来了,快走哇!”,听到喊声,其它小贩就即刻抄起货品一哄而散。久而久之,为了简单易喊,便改为“走哇,鬼来了!”及后来的“走鬼呀!”。

看法

危机当前,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如何纾解就业压力,从政府官员到专家学家,不断奉献出或惊奇或雷人的主意。2月8日《羊城晚报》消息说,广东省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广东副主委温洋认为,大学生一毕业就必须是白领、公务员属于就业观念固化。在就业难的情况下,大学生也不妨转变观念——当当个体户、小商贩。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2008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将达到创纪录的559万人,比去年增加近13%,加上此前未就业的,今年全国将有超过700万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高校毕业生人数连年攀升,再加上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美国次贷危机以及往年积压未就业毕业生等因素,毋庸置疑,2008年大学生就业形势严峻。

形势严峻更需要得力举措。既然现有产业规模暂时提供不了那么多的就业岗位,那么,当个流动小贩如何?温阳先生的“创意”其实并不算新鲜,早在很多年前,不少大学在搞“注水就业率”的时候,就有了类似的奇思妙想:要求毕业生必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接收函,否则不发放毕业证,于是也就默许部分学生为了拿到毕业证书而找学校附近小店“签约”。更幽默点的说法,能留在学校周边小卖店就业,也可以简称“留校”了,这就业的层次还不低。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小商小贩也不是什么低贱的工作,但是,选择职业不是玩脑筋急转弯,总得有些价值的考量。就个人而言,不是所有大学生都适合做销售;从投入产出来说,十年寒窗,数万成本,最后竟然要求人参卖出白菜价,以此解决“成交量”颓势,恐怕大学生和家长都不能乐意;从就业率来说,古今中外还没见把小商小贩也统计进就业参数的,这显然不是转变观念的问题,而是偷换概念;从社会发展来说,鼓励大学生去做走鬼,也不利于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抛开以上考虑不谈,大学生去做走鬼,城管能答应吗?前几日,有地方城管号称要做“最可爱的人”,而公众的价值期待显然更低,普遍认为城管只要能做“最不可恨的人”就很感动了。城市管理如果不能厘清价值取向,作为弱势谋生的走鬼与作为基层执法的城管必然会形成对垒而引发矛盾不断。温阳先生说,现在不少大商人,当年不也是“走鬼”出身?

一提到就业问题,就有人要求求职者“转变就业观念”,彷佛就业难都是观念惹的祸。观念是主观的,岗位却是客观的。大学生再怎么转,合适的岗位恐怕也不是“转”出来的。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走鬼式就业解困法”,倒不在于这个主意有多荒唐,而是透露着一股推卸责任的怪味儿。就业也好,创业也罢,都离不开政策支持,离不开产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政府责任。就业难不可怕,只要经济面向好,办法总比困难多,当下而言,还是踏踏实实为大学生就业想点办法、指点出路,少来一些忽悠人的歪主意吧。

角色

流动小贩在很多城市里,就是一个近乎“过街老鼠”的角色,他们的生存境况是充满艰辛甚至让人同情的,新闻中所提到的将“流动小贩”称之为“走鬼”,虽然是广东的一句由来已久的俗语,但也从一个侧面对“流动小贩”的生存处境做出了真实而形象的“注解”。城管的打击与罚款是制约这个就业群体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正如以前报道过的——有的城管没收流动小贩的物品如同掠夺,有的城管甚至私分“战利品”。在小贩看来,这简直是“鬼子进村”。于是,小贩天天逃城管,在城市的街巷间展开了“游击”战。——这样的“创业环境”又如何能让大学生对做流动小贩有信心、有兴趣?

温洋又说:“其实,不用举李嘉诚等人的例子,我国起家于八十年代的那些富豪,很多人的第一桶金都来自于干“流动小贩”,这种就业方式对我国经济的促进是有目共睹的,但从90年代中期开始,城管的出现,让这一就业方式光辉不再。由于全球经济的不景气,“流动小贩”在“夹缝里生存”的处境,似乎有了一些转变,一些地方纷纷想起了流动小贩对解决就业所能起到的作用,并出台了一些有利于小贩生存的政策,这是值得提倡的,但这样的政策应该长远坚持下去,而不是应付经济困境的一种临时手段,如果是一种临时手段,又如何能解除选择这种方式就业者的后顾之忧?一旦经济形势好转,会不会又以“市容”为由对“流动小贩”进行打击?“过河拆桥”的故事会不会又重演?这都是选择“流动小贩”创业者心中所不能不考虑的。

在一些管理者眼里,城市的“市容”似乎和“流动小贩”的存在是一对不好调和的矛盾,但这种观念实际上是错误的,在一些国际大都市,“流动小贩”到处可见,不仅没被当作影响市容进行严厉打击,反而成为街头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比如美国街头的卖肉狗和饮料的流动车。

应该说,对“流动小贩”适当的管理与引导是有必要的,但“管理”不能搞成一见就抓的“处理”,管理也不能仅仅只是限定流动小贩只能在某个区域比如跳蚤市场营业,而要客观考虑到应有的“流动”性,现在的跳蚤市场的商贩与城管的矛盾不多,矛盾和偏见多半发生于“流动”问题中。因此,与其批评大学生就业观念固化,眼高手低、“傲慢”而不愿意选择当“流动小贩”,还不如反思我们的相关部门对“流动小贩”这种就业方式有着怎样的“偏见”,只有管理者改变把“流动小贩”认作是“麻烦制造者”的观念,平等与人性化地对待“流动小贩”,给“流动小贩”创造一个宽松的创业环境,才能重塑这种就业方式应有的尊严,才可能让这种就业方式对大学生有吸引力。

而要达到这种转变,我想不是靠一两次呼吁就可能完成的,需要一个政策的长期宽松对待与扶持过程。

试点

政策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新《条例》实施后,城管对“走鬼”的管理方式将出现重大突破。据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透露,天河、番禺、萝岗、南沙等区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将试点,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和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的情况下,允许流动商贩设摊摆卖,就地规范并引导其入场入室经营。据悉,相关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当中,试点成功后将在全市231条城中村中推广。

区分乱摆卖与民生就业

可卖自产农副产品,严管烧烤摊

多年来,对“走鬼”一味的“禁”和“堵”,并没有真正管住乱摆卖;相反,在城管执法中,暴力抗法的事件却屡屡升级。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力介绍,此次《条例》在立法调研中,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以及网民等认为,城市管理应当疏堵结合,对流动商贩一味的“堵”,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可能会引发更多社会矛盾。

,新《条例》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流动商贩入场(室)从事合法经营。”针对这一“方向性”的规定,李廷贵透露,《条例》施行后,城管对乱摆卖的管理已有新的思路,即延续萝岗、花都模式,在天河、番禺、南沙的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开设流动商贩试点,允许“走鬼”在划定时间和划定路段,在不影响交通出行、市容市貌以及市民正常生活秩序的条件下,设摊摆卖。据悉,黄埔、白云区的试点也正在选址中。

对于“就地规范,入场入室经营”的新思路,李廷贵解释说,首先是建议由市、区政府指定区域或路段,允许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农民、下岗工人、零就业家庭以及低收入家庭和残疾人等确实有困难的人员摆卖,以明确区分乱摆卖的违法问题与民生就业问题。但对一些重点违法行为则绝不放松监管,李廷贵表示,对重点地区和路段、重点时间段、重点违法行为(如烧烤)等,将继续严加管理。

李廷贵还透露,对城中村流动商贩规范管理的工作已经展开,目前在试点的同时正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待总结完善后,这种管理模式将向全市231条城中村推广。

明确正职与聘用人员职责

协管员无权处罚小贩

广州现有的城管队伍中,正规队员3196人,而聘用的协管员则有5321人。据市民反映,一些协管员的素质修养实在是不敢恭维。在去年12月11日的《羊城论坛》上,市民王老伯反映亲眼看见协管员追赶街边擦鞋小妹,“个个像刘翔一样跑过来,抓起人家的塑料凳就摔烂在地上。”

据了解,目前城管不文明执法的行为多是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不具备法定执法资格的人员所为。笔者搜索不文明执法的相关报道发现,虽然事隔3年多,海印电器城附近两名协管殴打擦鞋妹的网帖至今仍时常被提起。

李力表示,新颁布的《条例》,将明确禁止城管机关聘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这就意味着除了正职的3196名城管,其馀协管员只能在巡查中发现问题、报告问题,但决不能查扣流动商贩的物品,或者实施其他形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条例》还明确规定,对于城管机关不制止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节严重,或者安排聘用人员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行政处分。

市民如何从着装上区分正规队员和协管人员?李廷贵解释称,正规队员的制服为天蓝色,而协管员的服装为灰绿色;此外,服装上的标志也有所区别。李廷贵表示,招协管员也有一套严格的程序,需经过专门的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过关后,才能持证上岗。

规范查扣条件及程序

劝告无效才能查扣,30天未处理须通知领回

城管执法过程中,是否应当赋予城管扣押流动商贩物品的权力,以及如何规范这一行为,也成为《条例》制定中的热点问题。

根据新《条例》,只有当“走鬼”的行为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时,城管机关才能实施扣押。一是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且市民多次投诉或者占用的公共场所属于城市主干道两侧、城市广场、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客运码头、会展中心、商业步行街、党政机关周边等重要区域;二是经城管机关劝告改正,流动商贩仍拒不改正的,城管就可以对其商品实施扣押。

“城管要当场交付扣押物品清单和查封、扣押决定书,当事人拒绝在清单上签名或者不在现场的,城管机关应对清单予以见证、公证或者清单上注明情况。”李力表示,《条例》对查封、扣押的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被查扣物品的去向问题,一直为市民所诟病。新《条例》实施后,扣留物品不仅要开列清单,处罚完成后,城管还要主动通知小贩来领回物品。《条例》规定,查封、扣押一般不得超过30日,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处理决定的,查封、扣押措施自动解除。一旦解除,城管要在3天内通知小贩来领回物品。

如何防止城管队员野蛮执法?《条例》也给城管队员的执法行为上了“紧箍咒”:不得辱骂、威胁、殴打当事人,不得违法损毁当事人的物品,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试点选址

天河:龙洞

花都:新华街

萝岗:夏港街普晖社区

南沙:裕兴花园、南沙旧镇

番禺:市桥东江、桥南市场

白云、黄埔选址正在研究中

他山之石

◎2008年下半年,甘肃省政府下发文件:在不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和公共卫生的前提下允许临时性便民经营活动。随后,节假日期间,流动商贩上街摆摊宣布开禁,市民商贩纷纷叫好。

◎2008年,东莞尝试在新城市中心区建起流动小商贩集中经营点,希望收纳“走鬼”进入社区。同时,城管等部门也可集中对各社区经营点实施卫生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今年3月,上海市市容环卫局拟定了一套《城市设摊导则》,被老百姓所接受的,能够起到便民作用的摊点,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和环境的情况下,将不再被封杀。

◎《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今年8月1日施行,全市在不影响市容、交通且方便市民生活的前提下,对1万个路边摊点有限开禁。每个摊点必须申请办理合法许可证,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地户口、家庭确实困难,申请的摊点必须由本人经营。

相关评论

就地招安可望

解决“走鬼”回流

罗彦军

城市乱摆卖,即广州人俗称的“走鬼”,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各地在实践中发现,一味的查扣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引发更多社会矛盾,因此以“疏”代“堵”逐渐成为“走鬼”管理的主流思路。但是,怎么做才能既保“走鬼”生计又不影响市容,仍是各方探讨的焦点。

此前有些地方划出一定的闲置区域,把“走鬼”请进去,但由于地段不好生意不佳,“走鬼”还是回流到老地方。应该看到,“走鬼”之所以屡禁不止,部分原因是因为有市场需求,自发形成的市场才最有生命力。因此,将于9月1日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提出了“就地规范,入场入室经营”的新思路,主张对城中村或者城郊结合部一些已经自发形成的“集贸市场”进行“就地规范”。对走鬼而言,搬迁的问题不复存在,生意也照旧,只不过加以规范而已。以此方法疏导,可望解决“走鬼”回流问题。

当然,上述条例目前只是作出方向性和原则性的规定,成效如何还有待试点检验。一些具体的实施方案,像如何对流动性极强的“走鬼”进行规范管理,如何在完善管理的同时不加重“走鬼”的负担等,也尚待有关部门细化。新条例能否解开“走鬼”难题,构筑和谐社会,我们拭目以待。

新闻

遍布城市的“走鬼”,一直是城管的“心头大患”。在如今科技日新月异的年代,“走鬼”和城管之间的“躲猫猫” 游戏又有了新的玩法:“走鬼”为生计不惜动用“高科技”与城管周旋。近日,在广州珠江新城南天大厦便有这么一群“走鬼”,他们腰包藏着对讲机, 岗哨分明,城管来时从容退去,让路人惊叹不已。

城管一来,“走鬼”狼狈逃走。这是一个已被习以为常的城市片段, 如今位于广州珠江新城南天大厦的“走鬼”却打破了这个“传统”。近日,网友“幸福的米兰迷”在微博上发帖称:“为躲避城管, 珠江新城南天大厦附近小贩———包括卖煎饼果子的、盗版碟的、煎豆腐和火腿肠的———都配备了对讲机,至于观察哨在何处,不得而知。通知响起时,各位撤退从容不迫,过去的狼狈不复。通话质量貌似很清晰,甚是惊奇,是以记之。”该微博一出迅速被广大网友转载评论,纷纷感叹“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科技以人为本”,“对讲机的市场好大啊”。

网友“doremi-nini”甚至戏谑称:“这是公民科学素养提高的标志。”

17 日晚, 记者穿过地铁五羊邨站出口处的天桥,到达南天大厦的西侧,看到那群传说中的“高科技走鬼”。从外观上看,这些“走鬼”与普通“走鬼”似乎并没有什么差别,臭豆腐火腿肠、盗版碟、鲜花……各种商品琳琅满目,不时夹杂着大声吆喝。天桥底下更是香气四溢,桥底不大的面积内摆有六家小摊贩。由于来往行人川流不息,生意尚算火爆。

但仔细留意,这些小贩“内有乾坤”。

记者观察到,他们的黑色腰包普遍都是鼓鼓的,里面竟然能发出声音。不时能传出一些清晰的对话声, 说的既不是粤语,也不是普通话。

“里面装的是对讲机,他们用这个跟附近的岗哨互通信息,防止城管突击。”有知情市民告诉记者,“他们把对讲机别在腰间连腰都不弯就能自由通话么? ”记者十分疑惑。“当然能。” 该知情市民还透露, 观察哨像烽火台一样将警报传达下来,“走鬼” 们听到后便相应地采取战略。

不过, 记者在南天大厦周围仔细排查,并没有发现疑似 的观察哨身影。

对于这个问题, 小贩们更是讳莫如深。在采访过程中,不少小贩都统一以“自己是新来的”、“不了解情况” 等理由推脱, 似乎对讲机一事是个高级“军事机密”。不过有小贩却表示,小贩配备“对讲机” 在广州并不“新鲜”,“这有什么可稀罕的,广州很多地方的走鬼都这样,天河那边到处都是。”卖鸡蛋饼的小贩对记者的“大惊小怪”有点不屑。

就在聊天的过程中,卖鸡蛋饼女子腰包里传来了一段清晰的通话声, 语气急促,听完这段话后她平静地对人群说了一句:“走吧。”这时在场的所有小贩不慌不忙地架起东西, 缓缓地向天桥方向离去。

但一个卖光盘的大哥仍留在那里乐此不疲地向顾客推销自己的商品。“是不是你们的警报声啊,这样说城管快要来了哦。”

记者在旁边提醒。“我知道啦,我都不急你急个啥。”他显得有点不耐烦。十几秒后,他也推起车子, 慢悠悠地走上了天桥,五分钟之前还热闹熙攘的场面瞬间便冷清下来。记者随后在现场等候了将近五分钟,并没有发现类似城管的工作人员前来查看。就这样,这群“高科技”小贩缓缓消失在夜幕中。

关于对讲机等“高级机密”,小贩并不愿多说,但对于种种生活苦况,却愿意大吐苦水。小贩们坦言,他们都是外地人,如果不是为生计,也不会冒着被抓的危险来当小贩。如果能选择,有谁愿意做这种不体面的“工作”? 有小贩建议, 希望政府部门多关注他们这群外来打工仔的生活, 而不是一味驱逐。

羊城晚报: 你们一般是什么时候出来摆摊?

小贩: 我们每天都是下班时间偷偷摸摸地卖一些, 最多五六个小时就回去了。白天不敢出来, 只好在家呆着。我们这些“走鬼”的事情你就不要报道了,我们做点小生意不容易。万一报道出街被城管看到, 我们在这里就呆不下去了。

羊城晚报: 你们在这里摆摊能赚到钱么?

小贩: 像我每天最多也就卖个六七十块钱,除去成本,收入十分有限。

如果运气不好被城管查到罚款, 相当于白干了好几天, 甚至连营生的工具都有可能被没收。

羊城晚报:你们是广州本地人么?

小贩: 我们基本上都是从外地来的,家乡没有赚钱的门路,来到大城市混口饭吃。家里两个孩子都是嘴,实在没办法,如果能选择,有谁愿意做这种不体面的“工作”?

羊城晚报:前些时候广州创文对一些地区的小摊贩进行了集中整治,你们为什么不搬进去统一的经营市场里面呢? 这样就不用每天都担惊受怕了。

小贩: 你觉得在那些市场里能赚到钱么?我告诉你,那些地方其实没什么客流的。你问问市民,谁会去那里买小吃。我有一些朋友在市场里边做,没有什么生意,还要每月担负租金,受不了,好多人于是又出来卖了。

羊城晚报: 那这样长期下去也不是办法吧?

小贩: 所以希望政府部门能多关注我们这群外来打工仔的生活, 而不是一味驱逐,应该为我们多想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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