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建明出生于1962年,江苏宜兴人。1984年从南京农业大学畜牧专业毕业后,进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情报所。曾任江苏省镇江市副市长职务。2016年10月,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2017年6月28日,蒋建明受贿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人物履历
1980年9月入南京农业大学畜牧兽医专业学习,1984年7月毕业参加工作,先后任江苏省农科院《江苏农业科学》杂志社编辑、情报所研究实习员;
1989年11月起历任院党委办公室副科级干部、院机关党委统战员、宣传员、院团委副书记(其间:1992年3月为省委驻滨海县淤尖乡扶贫工作队队员);
1992年8月获助理研究员职称;
1994年7月起先后任江苏省扶贫办副科级干部、正科级秘书;
1997年10月任省扶贫办综合组副组长(副处长、主持工作);
1999年9月任省扶贫办综合组组长(处长);
2000年6月任省扶贫办综合组组长(处长)、党支部书记;
2001年5月任省苏北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2001年10月任省委研究室(省扶贫办)机关党委委员;
2002年4月任宿迁市政府副秘书长、扶贫办主任;
2002年6月任沭阳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正县级);
2002年7月任沭阳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正县级)、县委政法委书记;
2003年1月任沭阳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政法委书记;
2003年8月任沭阳县委副书记、县长(2003年7月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毕业);
2009年1月任沭阳县委书记;
2009年12月任沭阳县委书记(副市级);
2010年8月获副研究员职称。
2013年12月任宿迁市委常委、沭阳县委书记;
2014.03镇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5.01镇江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08辞去镇江市副市长职务。
任免信息
2016年8月,辞去江苏省镇江市副市长职务。
人物事件
立案侦查
2016年10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镇江市委原常委、副市长蒋建明(副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开宣判
2017年6月28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镇江市委原常委、镇江市政府原副市长蒋建明受贿案,认定被告人蒋建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荣誉成就
沭阳县一位与蒋建明共事的官员在电话里向记者介绍,蒋建明主政沭阳期间,始终把关注民生放首位,通过多项改革,使全县经济发展活力得到全面释放,经济总量曾持续稳居苏北23县(市)之首,被省里誉为“沭阳速度”,其敢于突破、敢于担当、敢于担责的发展勇气在当地颇有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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