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教育发展事业术语)

学科建设,一般是指在整个科学体系中学术相对独立,它既是学术分类的名称,又是教学科目设置的基础。

简介

三个要素

1.构成科学学术体系的各个分支;

2.在一定研究领域生成的专门知识;

3.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专门的人员队伍和设施。

建设方法

  1. 成立完善的领导体系。
  2. 制定好三年规划,明确阶段任务和目标。

学科

所谓学科,它的含义有两个:一是作为知识体系的科目和分支。它与专业的区别在于它是偏就知识体系而言,而专业偏指社会职业的领域。因此,一个专业可能要求多种学科的综合,而一个学科可在不同专业领域中应用;学科的第二个含义是高校教学、科研等的功能单位,是对教师教学、科研业务隶属范围的相对界定。

解释

学科建设中“学科”的含义偏指后者,但与第一个含义也有关联。长期以来学科和专业的概念经常被混淆,专业被等同于二级学科。在这种观念指导下,高校中必然出现分化过于综合的局面,造成学科之间各自独立分割,资源不能共享;在人才培养方面表现出过于专门化,知识面不宽;

在科研方面也表现出研究方向狭窄和整体效益低下等等。故而一些名牌大学不得不采取精减、合并专业的措施,并强化大学科和学科群的意识。不少重点大学在竞争进入“211工程”时,才感受到尽管过去几年中横向课题增多了,但科研力量相对分散乃至个体化,而大项目、高水平研究的实力、学科的总体优势也随之削弱了。各类型的大学都在搞学科建设,无疑是对一段时期内学校发展的总结和反思。

示例

中共中央党校:

1981年,中央党校招收首批学位研究生,通过全国统一招生考试首次录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三个专业的28名硕士研究生,按国家统一标准,以导师制方式进行培养。1984年,中央党校首届招收4名(哲学专业和政经专业各2名)博士学位研究生。1989年,学校的国际政治、中共党史(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科学社会主义成为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试点工作的学科专业。

为适应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1994年6月,中央党校校委通过《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工作改革方案》,决定将负责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理论部改为研究生部。

2000年1月,经时任校长胡锦涛同志批示同意、中编办审批,报教育部备案,中央党校研究生部更名为中央党校研究生院。2018年因机构改革,更名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

2018年校院合并之后,成立了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并在同年11月召开的第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对学科点、导师归属进行了深度融合,为我校(院)今后的研究生教育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0多年来,在校委领导下,中央党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范办学、科学管理,取得显著成绩,逐渐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和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已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3个国家重点学科。

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公共管理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史、社会学、公共管理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

3个专业硕士二级学科(J.M.、MSW、MPA);2004年10月,开始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目前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公共管理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逐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培养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的学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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