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中等教育组织)

中学(middle school),分为初级中学与高级中学,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高级中学是指高中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学。另外,清末称中国传统的学术也叫“中学”(区别于“西学”)。中学分为初级中学与高级中学,就读的时间各为3年,无论初级中学还是高级中学,都有重点中学和非重点中学之分。中学一般均于校长之下,设教务主任、训育主任及庶务会计等,然而政府对此并未作硬性划一规定。

概述

19世纪末,辛亥革命元老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丘逢甲等人开风气之先,排除顽固守旧势力的干扰,成功引入西学(美式教育),创办和推广新式学校,将平民教育纳入满清朝廷的视野。清政府迫于形势压力,不得不对教育革新网开一面,于1905年末颁布新学制,废除科举制,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式学堂,西学逐渐成为学校教育的主要形式。新学制将学校分为“小学堂”、“中学堂”、“高等学堂”和“大学堂”等几个等级,但“小学堂”和“中学堂”之间界定较模糊,直到宣统元年(1909年),地方科举考试停止以后,才得以明朗,并逐步分化为初中和高中。

中学,也叫初中、初级中学,是“中等学校”的简称,属于一个大的学校类型,所传授的知识高于小学,低于大学,处于“中等地位”,学生就学的年龄一般在11、12岁至17、18岁阶段。中学分为初级中学与高级中学,就读的时间各为3年,无论初级中学还是高级中学,都有重点中学和非重点中学之分,重点中学的命名,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过一定的程序,由具有审批资格的政府行政机关审批。

在中国,初级中学的3年教育,一般已经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按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到非户籍所在地中学就读被称为“择校”,要缴纳一定的“择校费”。“择校费”的多少视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声誉而定,虽然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但屡禁不止。现今,高级中学暂未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学生入学,以县级乡镇区划为单位,各中学划片招生或按考生自愿招生,未被录取的落榜生要就读高中,一般要缴纳“议价费”,费用的多少视学校教学水平而定,教学水平以升入大学特别是名牌大学的学生人数而定。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高级中学将来也会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中国的官学教育在清末学制改革之前,基本上沿袭传统的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大类。中央的国子监相当于大学性质,地方的府州县学具有中等教育性质,而城乡的社学、义学之类则是小学教育性质。当时,对于大学、小学之划分是确凿的,对于中学教育这一级则无明确划分;在中国教育史上,是并不作为一个特定教育阶段划入学制系统的。

历史发展

中学教育的萌芽

鸦片战争后,西方文明输入中国,开始有传教士来华创设学校作为传教工具。随着教会学校在中国的设立,中国的何子渊、丘逢甲等有识之士纷纷集资或申请政府拨款办设学校。这其中有些学校就具有中学教育的性质,如“八年课程”改革后的京师同文馆、上海的广方言馆和福州的格致书院等。虽然当时学制未立,这些学校也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中学校,但作为一种中学教育的萌芽,则有必要对其内部行政组织作一考证。

京师同文馆

京师同文馆是洋务运动时期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于1862年创办的。初办时是一所单纯的语言学校,直到1869年总教习丁韪良改革课程,制定“八年课程计划”,同文馆才转变为一所具有中学教育性质的综合性学校。这是中国中学教育的早期萌芽。

由于京师同文馆是由总理衙门所办,故此总理衙门选派了专门大臣来督办此事,负责此事的大臣被称为总管大臣或专管大臣。

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一日(1867年2月25日)奕劻等上书要求派徐继畲为总管同文馆事务大臣。这时总管大臣的作用一在稽查,一在表率,而表率的作用为重。随着同文馆事务渐繁,奕劻等人又于1889年3月30日上书要求派人专管同文馆事务,于是又有专管大臣之设。

上海广方言馆

在同一时期创办的上海广方言馆,由于其受两江总督和上海道管辖,故特设一学馆监督来管理广方言馆这边的工作,类似于京师同文馆的总管大臣。上海广方言馆也设提调一人,相当于校长一职。

这由江南制造局所记学馆概况可以看出①1。在迁入江南制造局后,又设总办一职,由制造局总办兼任,总管馆中的一切事宜①2。所以,迁入江南制造局后,总办即是馆长。另外,还设立监院一人,查课委员、庶务委员若干人,司事四人,分别管理学生名册、稽查出入、管理什物和杂物,①3这里司事分担了教务和总务的一部分责任。

从早期洋务派所开办的一些带有中学萌芽性质的学堂来看,整个学校的行政划分及职名确认很随意、混乱,缺乏科学性。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这是中国近代学校的试办期,对新式学校内部管理的一切事务,当时的操作者并不是很清楚,故而管理上还处于尝试阶段,边建设边摸索,职官设定是根据临时需要,而不是有一套既定的组织模式,按制度设定;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当时处于封建统治时期,学校是由政府机构组织创办的,因而管理上沿袭了官方的做法。

学制发展

二段制与三段制

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也在进步。到了戊戌时期,中国教育从最初的“一段制”,发展为“二段制”。如1895年盛宣怀奏准设立天津中西学堂,分头等学堂(即外国所谓大学),二等学堂(即外国所谓小学堂),二等学堂头班毕业后,即升入头等学堂四班,其余以次递升。这是中国最早的分级学校,但仍无明确的“中学堂”之称。至1896年孙家鼎书《议复开办京师大学堂折》时,也仍限于小学、大学两段,没有现代意义上的“中学”之称。

1896年盛宣怀奏办南洋公学,并分为外、中、上、师范四院,开始有了“三段”的形式,即中院相当于中学一级,这是中国中学教育之始。南洋公学于成立时,设总理一员,相当于今天的“校长”;总教习一员,执掌全校教务工作,相当于今天的教务长;另外还设有学监等职。如蔡元培在南洋公学时就担任总教习一职。

体制改革

截至1902年学制改革之前,中国中学教育虽有了一定发展,但其内部行政管理仍很混乱,行政组织设定多是根据办学者的主观意见而定,并无科学依据,这也对中国中学教育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而且由于当时学制未立,全国学校管理处于一种无序状态,人们急待教育的全面改革。

在人们的呼吁下,在社会形势急剧变化的压迫下,1902年清政府开始了教育改革的尝试,并颁《钦定学堂章程》,其中规定:中学堂以府设立为原则,称之为“省立中学堂”,由私人设立的,称为“民立中学堂”。为此,中国有了中学教育的具体设置办法,并规定“总理”为“负校务之全责者”,即总理为校长。可惜该章程并未实行。

1904年进行正式的教育改革,并颁行《奏定学堂章程》,同时对中学管理人员作出了一定规定:中学堂应设监督一员,统辖全学员董司事人役,主管一切教育事宜。并专设了文案员、会计员、庶务员及监学。全国由此有了一套统一的组织管理系统,管理人员也有了统一称谓,避免了中学校长、教务主任等官职随意设置的现象。但是,从对这些管理人员的规定也可以看出,1904年教育改革时,人们对学校行政管理仍无一科学认识,学校中无有序的行政组织,管理中不是层层管理,而是散状布局,不利于形成管理中的层级权威性。

在中学设置“主管一切教育事宜”的行政官员,并且将之称为“监督”的措施在清末教育改革后一直未变。

历史沿革

民国校长的变革

民国建立时,政府对“负校务全责”的校长应具有什么样的资格,始终未作规定。校长的来源一般有:①议员或绅士;②教育行政人员,如省视学之类;③大学或高师毕业生;④中学教师。这些来源说明当时对校长素质并无一科学认识。中学管理上的无序一直沿续到民国《中学规程》之颁布。

民国建立后,进行新的教育改革,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以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教育体制。就中学而言,教育部改监督为校长,从此有了“校长”这一称呼,并一直沿用至今。中学一般均于校长之下,设教务主任、训育主任及庶务会计等,然而政府对此并未作硬性划一规定。

《中学规程》第十一章教职员及学校行政中规定:

1.中学设教导主任一人,协助校长处理教务训育事项,六学级以上之中学,经主管教育行政机关之批准,得设教务训育主任各一人,协助校长分别处理教务训育事项,六学级以上之中学,得设事务主任一人,掌管教务及训育以外事项。

2.中学设置训育指导委员会负责一切指导学生的事务,并且要每学期召开一到两次校务会议,每月开一次教务会议、训育会议和事务会议。并且该规程第一次对校长资格作出了明确规定,认为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即可胜任校长之职:①经初级中学教员考试或检定合格者;

3.具有高级中学教员规定资格之一者;

4.国内外大学本科、高师本科或专修科毕业者;

5.国内外专科学校或专门学校本科毕业者,具有一年以上教学经验者;

6.与高级中学程度相当学校毕业后,曾任中学校教员有三年以上教学经验,于所任教科确有研究成绩者;

7.具有精炼技能者(专适用于劳作科教员)。

从上面对校长的资格规定来看,对于校长,首先注重的是其有无教师资格。这无疑受传统为师然后才能为“长”的看法的影响,对于校长是否具有管理能力并不很看重。

过渡阶段

近代中学从萌芽到二三十年代逐渐走上正轨,发展了六十几年,内部管理也逐渐从无序到有序,从因事而设职到由制度而设职,从不科学走向科学,管理走向正规化,并继续不断完善。组织由分散走向具有层次性,不断走向系统化。从此,中国中学行政管理就在此基础上发展,基本框架未发生大的变化,更多的是名称上的变化或机构的增增减减。

中学课程

初级中学

初一/七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浙江地区,初一阶段学习生物、地理、物理)、政治(思想品德)、历史(历史与社会)、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

初二/八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浙江地区,初二阶段学习生物、地理、物理,化学部分渗透)、政治(思想品德)、物理、历史(历史与社会)、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音乐、美术。

初三/九年级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浙江地区,初三阶段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历史与社会)、体育、音乐、美术。

初中课程学业说明

1、一般初中毕业后要参加中考(高等中学招生考试),中考内容大致包含初中9科基础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和体育考核。而少数地区会在初二下学期举行生物、地理考试,初三不再复习。

2、进入初中后,英语,物理科目将会被视为与语文,数学同等的大主科。政治(思想品德),化学的主科地位在目前有一定程度的弱化。

高级中学

总体安排

高中课程基本包含: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高中课程区别不按年级划分,分为必修,选修两大部分。

必修课程

一般高一年级全部统一学习必修课程,每科都有必修课程,大致需要一学年加半个学期(高一至高二上学期期中)。

选修课程

高二文理分科后,继续学完剩下的必修课程,学完必修课程后即进入选修课程的学习。语文,数学,英语科目的选修课程为限选,基本上根据自己的需要各科选修2~6册教材。其余科目的选修课程为任选,根据自己的文理科别或选修科目,一般文科选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基本上根据自己的需要各科选修2~4册教材;理科选修物理,化学,生物,基本上根据自己的需要各科选修2~4册教材。

男女同校

五四运动后,中国的公立中学开始力求超越教会学堂,逐步取得了信用,证明中国人自己办的学校能够胜过外国人办的教会学堂。在转移风气方面的工作,附中功不可没,当时的情况是北京的风气在全国各大都市领先,附中在北京领先。为了端正学校体育风气,革除教会学堂传染的陋习,附中率先展开全校普及的体育运动,并限定从优秀学生中培养体育选手。它开创了课间操制度,成立各种运动队,规定每年举行一次运动会。1921年附中开始招收女生,成为中国最早实行男女同校的中学之一。同时成为各种新教育思想的试验田。在已故指挥家李德伦先生的回忆中,“附中味儿”就是浓厚的学术空气、文化气息、好学精神、文雅富于幽默的谈吐和爱好体育、健康活泼的作风。不死读书,而是生气勃勃,这股风气一直流传至今。

校长的称呼

戊戌变法前后,中国于管理全校一切事宜的校长一职的称谓是变化多样的,如南洋公学称为“总理”,绍兴中西学堂称为“监董”等,而总教习一称则无变化。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对“校长”一职的职责,其认识是不同的,人们正在探索怎样以一个词来含纳它的内涵,这也是教育行政走向科学化的必由之路。

1898年,孙家鼎在《京师大学堂章程》中规定学校分为大学堂、中学堂和小学堂,他说:“今当于大学堂兼寓小学堂、中学堂之意。”从此有了正式的中学之设。而总理衙门在筹议京师大学堂章程时也指出:“西国大学堂学生,皆由中学堂学成者递升。今各省之中学堂,草创设立,犹未能遍;则京师大学堂学生之情形,亦与西国之大学堂略有不同。今当于大学堂兼寓小学堂中学堂之意,就中等列班次,循级而升,庶几兼容并包,两无窒碍。”所以,京师大学堂于初办时,含有中学一级。因之它的行政职官也可作为中学行政管理沿革中的一个考证依据来加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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