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设施(服务设施)

无障碍设施是指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路)、电(楼)梯、平台、房间、洗手间(厕所)、席位、盲文标识和音响提示以及通讯,在生活中更是有无障碍扶手,沐浴凳等与其相关生活的设施。1985年4月,在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在建筑设计规范和市政设计规范中考虑残疾人需要的特殊设置"的建议和提案。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

现状

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1985年3月,在"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讨会"上,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市残疾人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联合发出了"为残疾人创造便利的生活环境"的倡议。北京市政府决定将西单至西四等四条街道作为无障碍改造试点。1985年4月,在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议在建筑设计规范和市政设计规范中考虑残疾人需要的特殊设置"的建议和提案。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

十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沈阳、青岛等大中城市比较突出。在城市道路中,为方便盲人行走修建了盲道,为方便乘轮椅残疾人修建了缘石坡道。建筑物方面,大型公共建筑中修建了许多方便乘轮椅残疾人和老年人从室外进入到室内的坡道,以及方便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楼梯、电梯、电话、洗手间、扶手、轮椅位、客房等)。但总的来看,设计规范没有得到较好执行,同残疾人的需求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相比,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较为落后,有较大差距。

相关

产品分类

按材质分为:不锈钢、铝合金、尼龙等。

按适用范围分为:卫生间无障碍设施(坐便区设施、淋浴区设施、盥洗区设施)、走廊防撞扶手等。

按使用功能分为:支撑扶手、毛巾杆、淋浴凳、纸桶、自由调节角度玻璃镜、防滑表面处理及辅助起落绳梯等。

执行标准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等。

社会现状

近年来,社会各界持续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据《2019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已有1737个市、县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537个省、市、县级相关管理法规等文件出台,无障碍培训4.9万人次。此外,全国推广应用无障碍化客运车辆,3400多辆动车组设置残疾人专座,城市公交车配备了车载屏幕、语音报站系统。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相关设施“中看不中用”、重建设轻管理等现象仍然存在。/n“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尤其需要转变观念。”北京肢残人协会主席李楠说,一些地方认为无障碍设施就是给残疾人用的,整体需求小,因此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有限,“实际上,作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应具有普惠性,除了残疾人外,行动不便的老人、孕妇、小孩等都有一定的使用需求”。她建议,无障碍设施建设应从细节着手,做到精准到位,逐步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提升,一些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还可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让无障碍设施更好满足多元化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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