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丙胺类毒品(化学毒品)

苯丙胺类毒品是当前滥用较多的新型毒品,苯丙胺类毒品,也称苯丙胺类兴奋剂,是对所有由苯丙胺转换而来的中枢神经兴奋剂的统称。该类毒品属于精神药物,一般分为传统型、减肥型和致幻型三种,三种毒品都会对人体的精神、脏器造成巨大的危害。由于并没有确定的身体依赖性,对苯丙胺类毒品的戒毒治疗只能采取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的方式。

发展历史

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后期,世界上第一例苯丙胺类兴奋剂是由罗马尼亚化学家首先合成的,也就是现在我们熟知的“苯丙胺”。

随后,另一种与“苯丙胺”相似的兴奋剂“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MDMA)”于20世纪中叶由德国的一个药厂生产出来,并被作为合法的药物进行推广。直到后来有研究发现其严重的服食后遗症,才被各国政府明令禁止销售。

与MDMA同一时期问世的还有我们现在熟知的另一种兴奋剂“甲基苯丙胺”(MA),也就是俗称的“冰毒”。“冰毒”在1920年问世以后,很快就被各国尤其是日本和德国应用到了二战中,分发给前线士兵以提高他们的战斗力和忍耐力;战争结束后在战败国日本“冰毒”被作为合法药剂使用,以安抚国民的战败情绪和保持旺盛的精力参加战后重建。

这个国策使得“冰毒”在日本蔓延开来,并传入世界各国。直到二十世纪后期发展势头才得到一定的遏制。根据2012年联合国世界毒品报告,苯丙胺类兴奋剂,如甲基苯丙胺等(排除摇头丸),成为世界范围内第二流行的毒品(仅次于大麻),2010年度流行率达0.3~1.2%。

化学结构

苯丙胺类毒品都有相似的化学结构,即含有一个乙胺基(或两胺基)和一个苯环,基本上都可以看作是以苯乙胺或苯丙胺作主体,由不同官能团取代其化学结构中不同位置上的氧原子衍生而来的同一类化合物。

具体分类

传统型

主词条:甲基苯丙胺、苯丙胺

传统型苯丙胺类兴奋剂,是指在该系列毒品发展过程中最早出现的种类,其代表为甲基苯丙胺和苯丙胺两种。

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最早于1883年由日本药理学家长井长义制得。常温下为无色透明片状结晶。早期研究发现,单次低剂量的MA注射后,健康受试者出现警觉性增高、注意力增强、精力旺盛,甚至认知功能有提高。但中毒剂量MA会给使用者带来欣快感,使其性活动增多、食欲下降、体重减轻、睡眠减少、自信心增强乃至接近轻躁狂状态,甚至各种妄想。

而滥用则会造成广泛认知功能损害,包括情景记忆、执行功能、信息加工速度、运动技巧、语言。一次服用较大剂量的甲基苯丙胺,可以导致吸毒者全身骨骼肌痉挛、肌溶解,出现恶性高热、死亡或对肾功能造成严重损害,这也是苯丙胺类兴奋剂最常见的危害之一。苯丙胺类兴奋剂还可以对脑血管产生损害作用,从而导致脑出血。

苯丙胺,是一系列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显著兴奋作用的合成药物的原型。原用于儿童脑功能障碍等疾病治疗,滥用后的症状与甲基苯丙胺类似。

减肥型

主词条:芬氟拉明、苯丁胺

减肥类苯丙胺类兴奋剂,是指常被用来制作减肥药或可以降低食欲的苯丙胺类兴奋剂。该类兴奋剂主要包含芬氟拉明、苯丁胺以及硫酸苯丙胺。

芬氟拉明是一种食欲抑制剂,用于治疗肥胖症。美国FDA在1959年、1973年及1996年先后批准了3种苯丙胺类减肥药上市,即芬特明(phentermine)、芬氟拉明(fenfluramine)及右芬氟拉明(dexfenfluramine)。之后又出现了一些未经批准的复方制剂如Fen—phen(芬氟拉明一芬特明)和Dexfen—phen(右芬氟拉明—芬特明)等。

在2009年之前,因能明显抑制脑干饱食中枢神经活动,从而使食欲减退,以达到减肥目的,但也让使用者精力充沛,不思睡眠,中国市场曾经将盐酸芬氟拉明广泛用作减肥药。2009年1月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使用盐酸芬氟拉明可引起心瓣膜损害、肺动脉高压、心力衰竭、心慌、胸闷、血尿等严重不良反应,决定停止盐酸芬氟拉明原料和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其批准文号。

苯丁胺,是与苯丙胺同分异构的肾上腺素能药,无色油状液体。减食欲药,口服与离子交换树脂络合以产生持久作用。

硫酸苯丙胺又名苯齐巨林、非那明,系目前较常用的中枢兴奋性抗抑郁药。临床上用于治疗发作性昏睡,麻醉药及中枢抑制药中毒、精神抑郁症等,但同时也有很大毒性。

致幻型

主词条:摇头丸

致幻型苯丙胺类兴奋剂,是指使用过后会出现大量过度的幻觉的苯丙胺类兴奋剂。其典型代表为替甲基苯丙胺(MDMA)、替苯丙胺(MDA)等。

MDMA,1914年,德国人从黄樟树或肉豆蔻中提取了一种叫黄樟素和甲基苯丙胺的化学分子物质,首次合成这种具有抑制食欲作用的兴奋剂,但没有投放市场进行批量生产。MDMA和MDA都是摇头丸的主要成分。摇头丸是介于兴奋剂和致幻剂之间的一种毒品,其最常见的副反应是下颚紧张、无法自控地磨牙、紧张、心悸等,有时还会让人变得多疑敏感、偏执妄想,同时情绪激动,会不由自主地想去跳舞,甚至可能对大脑造成长期而不可逆转的损害。

因服用摇头丸而致死的案例时有发生。大约从1988年起,媒体大肆宣传这一毒品的危害,结果反而促进了它的滥用。此外,大量服用摇头丸也会出现类似甲基苯丙胺引发的肌痉挛、溶解现象。

危害

精神损害作用

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后最常出现的后果是精神病样症状。大量的临床资料表明,甲基苯丙胺和MDMA、MDA等可以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的损害作用,导致神经细胞变性、坏死,出现急慢性精神障碍。

一般认为静脉注射10毫克甲基苯丙胺即导致急性精神障碍,对于一些敏感个体,静脉注射2毫克的甲基苯丙胺即可出现急性精神障碍。其主要表现为多语不安、焦虑过敏、思维活跃但难以深入思考,其中最具典型的精神病性症状为“常同行为”,即长时间反复重复毫无意义的相同动作,决不厌烦。例如,一直不停地揪发、挖耳屎等。

静脉注射20毫克甲基苯丙胺可以引起幻觉,吸毒者还可以出现被害妄想、追踪妄想、嫉妒妄想以及幻听等病理性精神症状。在这些病理性精神症状的作用下吸毒者极易实施暴力行为。

长期滥用苯丙胺类兴奋剂可以导致慢性精神障碍,又称为苯丙胺性精神病。研究表明,82%的苯丙胺滥用者即使停止滥用达8—12年,仍然有一些精神病症状,不少苯丙胺滥用者经过治疗,精神疾病症状得到改善或治愈,但在以后的生活中,可以因再次吸毒(哪怕是1—2次)或在药物中毒、醉酒、精神压力等非吸毒因素的刺激下突然再次发作精神疾病,这被称为再燃现象。

生理损害作用

苯丙胺类兴奋剂能对心血管产生兴奋性作用,导致心肌细胞肥大、萎缩、变性、收缩带坏死、小血管内皮细胞损伤和小血管痉挛,从而导致急性心肌缺血、心肌病和心律失常,成为吸毒者突然死亡的原因。

不仅如此,实践中还会常遇到甲基苯丙胺滥用者在停止吸毒一段时间后,再次吸食少量毒品突然死亡的案例。研究发现,频繁使用甲基苯丙胺或MDMA后,身体出现了耐受性。戒毒或停止吸食毒品一段时间后,耐受性消失,身体恢复了对毒品的敏感性。此时吸食少量的甲基苯丙胺等毒品身体就出现强烈反应,结果导致急性严重的血管收缩、痉挛,心肌急性缺血,严重心律失常甚至突然死亡。

此外,大量饮酒可以增加苯丙胺类兴奋剂的心脏毒性,致使服用小剂量的苯丙胺类兴奋剂也可能导致吸毒者突然死亡。另外,减肥型苯丙胺类兴奋剂还会对服用者的心脏瓣膜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引起突然死亡。

除对心脏的影响外,一次服用较大剂量的甲基苯丙胺或MDMA等,可以导致吸毒者全身骨骼肌痉挛、肌溶解,出现恶性高热、死亡或对肾功能造成严重损害,这也是苯丙胺类兴奋剂最常见的危害之一。苯丙胺类兴奋剂还可以对脑血管产生损害作用,从而导致脑出血。

戒毒方法

一旦染上了苯丙胺类毒品的毒瘾,要根治就需要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苯丙胺类兴奋剂由于没有确定的身体依赖性,其戒毒治疗主要是对症治疗和心理治疗。面对苯丙胺类兴奋剂滥用者的戒毒治疗主要是停止吸毒,进行心理治疗。

比如说:甲基苯丙胺主要毒性反应是精神障碍。临床观察表明,只要停止吸食苯丙胺类兴奋剂,即使不给予特殊药物治疗,吸毒者的妄想幻觉等病理性症状也会消失而恢复正常。但是,这些精神病理性症状即使消失(而不是治愈),也会在吸毒者的中枢神经系统上留下深深的烙印,即使停止吸毒几年或数十年,吸毒者可能仍然残留一些如妄想幻觉等分裂样精神病性症状,也可以在治愈后,经过几年或十几年在其他因素的作用下再次复发。所以,苯丙胺类兴奋剂的精神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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