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奇凡(现任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刘奇凡,男,汉族,1967年4月生,贵州水城人,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律师。现任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人物履历

1984.09-1988.08厦门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1988.08-1990.04贵州省体改委工作人员

1990.04-1994.12贵州省体改委宏观调控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90.04-1990.10贵州省织金县天宫冶炼厂锻炼;1990.10-1991.03挂职任贵州省务川县水泥厂副厂长)

1994.12-1999.10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9.10-2001.01贵州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

2001.01-2002.01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副处长(1998.09-2001.06南开大学管理系企业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管理学硕士学位)

2002.01-2005.09贵州省委办公厅秘书一处处长

2005.09-2006.12贵州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2006.12-2011.06贵州省委副秘书长(其间:2009.05-2010.01借调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研究局工作;2010.04-2011.02贵州省直机关赴三都县党建扶贫工作队队长,挂职任三都县委副书记、交梨乡党委副书记)

2011.06-2012.07贵州省委副秘书长(正厅长级)

2012.07-2015.04贵州省铜仁市委书记

2015.04-2016.01贵州省委秘书长

2016.01-2016.10贵州省委常委、秘书长

2016.10-2018.0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2018.01-2021.11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党的十九大代表

担任职务

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

任免信息

2016年11月26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刘奇凡为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刘奇凡为自治区纪委书记。

2018年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刘奇凡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2021年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机关干部大会,宣布刘奇凡同志不再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和自治区纪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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