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通过网络介质传播的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而传播的谣言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

产生原因

社会生活的不确定性,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温床;

科学知识的欠缺,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可乘之机;

社会信息管理的滞后,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机会;

地方政府部门公信力,少数党员干部纪律的下降,使公众的不信任感增强;

国外,国内一些媒体及群众观念淡漠,助长了政治谣言的传播;

网络推手、网络水军制造谣言,强化了谣言的扩散,挟持了网民的意见;

商业利益的驱动,是谣言滋生的经济动因。

案例简介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谣言谎言在网络流传,引发社会关注。从“女干部携巨款潜逃加拿大”,到“艾滋病患者滴血传播艾滋病”,再到“女大学生求职被割肾”,这些信息耸人听闻,最后都被证明是不折不扣的谣言。

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了解到,当前网上流传的所谓“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等信息,已经有关部门查明均属谣言,多名捏造事实、编造和传播谣言者已被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

 当前有人通过微博、QQ群及手机短信等形式传播不少有关“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的信息,挑拨民族矛盾,煽动公众情绪,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有关部门查明,此信息是河南省洛阳市一李姓男子故意编造并通过手机短信散布传播的,郑州市某公司女职员戚某将收到的手机短信谣言转发到QQ群后在互联网上扩散,李某和戚某及其他编造和传播谣言者现已被公安部门依法予以治安拘留处罚。

公安部门还侦查发现,2012年11月11日至16日,新疆石河子木某、乌鲁木齐刘某、伊犁州张某、巴音郭楞州甘某等4人分别通过手机短信、微博、QQ群大量转发该谣言信息,公安部门已分别依法对这4人予以治安处罚。近一段时间网上流传的所谓“武汉大三女生求职时被割肾”、“玉溪将发生8.6级大地震”、“黔西部分乡镇儿童被抢劫盗肾”、“海南支教女学生被灌醉轮奸”等信息,经查证也均属编造,有关部门正在追查编造谣言者的责任,并将依法予以惩处。

2015年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关闭“这不是历史”等133个传播歪曲党史国史军史信息的微信公众账号。2015年1月23日出版的解放军报以《某些微信隐藏“看不见的手”》为题刊文。

2017年2月底,一则“塑料紫菜”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一位女子从买来的某品牌“紫菜”中取出几块泡在水里,说闻到一股腥臭味,而且拉拽不开,吃的时候嚼不碎,由此判断,“紫菜是用废旧的黑塑料袋做成的”。事后,“塑料紫菜”很快被相关部门辟谣。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的专家表示,紫菜本身就有韧性,有的比塑料袋还好;紫菜富含蛋白质,烧过之后的气味明显不同于烧塑料的气味。

武汉居民刘世敏居住的万松园是当地著名的美食街,遍布各类小龙虾店。可前段时间手机上的一则消息,让酷爱吃小龙虾的刘世敏害怕了:“有人在朋友圈里分享了一篇文章,说小龙虾不是虾,而是虫,长期生活在污水里。有人一口气吃了40只小龙虾后,肺部出现多处空洞。”

清华大学健康研究所副所长苏婧认为,以偏概全、偷换概念是食品谣言的一个显著特征,误导性最高。“‘小龙虾实为小虫虾’,就是利用消费者对小龙虾的不熟悉,将小龙虾可能携带寄生虫现象,谣传为小龙虾本身就是‘虫’;将当事人生吃醉虾感染肺吸虫,谣传为‘吃小龙虾感染肺吸虫’,引起消费者恐慌。”

食品专家早就告诉我们:动物身体上带有寄生虫是一种常见现象,关键是要加工制熟。实际上,小龙虾是可食用的美味,安全加工后的小龙虾不会对身体产生伤害。

典型案例

网络食品谣言索赔第一案

微信上的一些自媒体,已成为谣言和不实信息的“放大器”。这些谣言对实际生活和社会产生的危害远远超过所谓风险对人们健康的损害。——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陈君石

六翅肯德基怪鸡、康师傅地沟油、娃哈哈肉毒杆菌……近期,这些食品谣言源源不断地成为近百家微信公众号热门推送内容,并在朋友圈中刷屏。

“仅2015年第一季度,部分产品就遭受20亿元损失。”娃哈哈公开表示,微信等网络平台上滋生的谣言,不仅给品牌造成了巨大伤害,市场销量也出现了严重下滑。

面对流言的屡次侵袭,4月起,娃哈哈、康师傅、肯德基等巨头,纷纷将涉嫌传谣微信号背后的运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此次各大食品企业共起诉超过十家微信公众号运营公司,总体索赔金额超过6100万元,这也是近年来网络食品谣言索赔第一案。

进一步调查发现,利用微信公众号传谣已呈现公司化运作趋势,背后则清晰呈现出一条各家微信运营公司借谣生利的商业模式,其中也不乏一些大型食品企业炮制谣言恶意竞争。

“蜜琪儿”的生意经

2014年10月,微信公号“蜜琪儿”发布了《农夫山泉停产,这水我再也不敢喝了!我要买水机!》的文章,图文并茂地宣称农夫山泉天然饮用水污染严重,已停产。一经推出,短时间内就得到十余万的转发量。

新京报记者查阅“蜜琪儿”过往的微信内容发现,与农夫山泉这篇文章相比,其普通微信内容的转发量通常在数千次左右,十余万的转发量使蜜琪儿公号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关注。

农夫山泉按捺不住了,将“蜜琪儿”背后的无锡伊泰莲娜商贸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江苏无锡市工商信息显示,这家无锡伊泰莲娜商贸有限公司注册于2006年,企业法人张霞,注册资本3万元,经营项目包括首饰、工艺品、日用品、化妆品、经济贸易咨询等。

据伊泰莲娜在中国制造交易网注册的信息,这家公司早期经营女性饰品,并在淘宝商城拥有一家皇冠级信誉商铺。

“蜜琪儿”最近一次官方认证日期显示为2015年3月24日,从推送的微信内容来看,伊泰莲娜的业务已整体转向直销品牌“无限极”的运作。由于旗下拥有化妆品、保健品、净水器等产品,美容养生类内容成了“蜜琪儿”的推送重点。

《母乳毒死宝宝,无知害死人》、《癌症8个早期危险信号》《远离奶茶,真爱生命!以后别喝了》,从这些微信标题和内容看,“蜜琪儿”的推送手法主要依靠健康警示、提醒等吸引读者阅读并转发。

新京报记者以公关公司身份联系上无锡伊泰莲娜商贸有限公司,其公众号负责人林某告诉记者,开设“蜜琪儿”公号主要是宣传“无限极”产品。

当询问是否可花钱推送特定内容时,他提供了每条每次800元的价位,如制作成头条的话价格会更高,但不保证阅读数量和转发数量。

微信谣言“加工厂”

梳理涉嫌传谣的多家微信号,新京报记者发现,微信推广已呈公司化、链条化趋势。许多微信公号已成其背后公司的主要业务,绝大多数涉事公号背后均有母公司的身影,且同一家公司旗下拥有几十甚至上百个公众号来推动谣言传播。

肯德基起诉的10家微信公众号,分属3家公司,为深圳市赢陈安之成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太原零点科技有限公司和山西微路况科技有限公司。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仅深圳“赢陈安之成功”旗下就有6个公众号转载了肯德基怪鸡谣言。

山西微路况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也有近10个公众号,诸如“微路况”、“冷幽默笑话”、“微路况交通眼”、“人生感悟励志语录”等。新京报记者尝试拨打该公司公开的手机,就连手机号码的提示信息也是“太原最大的微营销联盟”。

随着众多微信公号被密集起诉,更多微信联盟、微信营销圈浮出水面。一位不愿具名的广东营销公司负责人说,与当初微博上的“福建帮”一样,此类微信运营公司集中在广东、福建等华南地区,并将触角延伸到全国范围,初具规模。

“经营模式就是传帮带,当一家营销公司在省内发展出近十个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后,还会发展近十个公众号定位全国其他城市,在当地发展代理商、运营商加盟。”该人士说。

娃哈哈遇到的“爽歪歪、AD钙奶含肉毒杆菌”谣言攻击中,正是微信营销公司层层推手的加工诞生。

杭州法院公开庭审资料显示,这条谣言的始作俑者为吉林女子于秋红,2015年1月在腾讯微博发布了“娃哈哈AD钙奶、爽歪歪都含有肉毒杆菌”的文章。4月10日,武汉鑫众昌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嘟嘟童年”公号发布《幼儿园老师刚发的啊!做妈妈的都转过去,看好自己的宝宝》,称娃哈哈“含有肉毒杆菌”。同天,广州魔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微狮岭”公众号发布《狮岭得白血病的小孩越来越多,原因竟如此惊人》一文,声称“喝娃哈哈饮料会导致白血病。”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广州魔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拥有微狮岭、花都抵野等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超10万。负责人林某声称,其是华南最大微信营销联盟WeMedia广东分公司,该联盟下面拥有近500家微信公众号,覆盖面达5000万粉丝。

“随手转”借谣牟利

6月3日,新京报记者联系被起诉的营口飞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无极道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魔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方给出一致的答复:微信刊出的涉谣文章皆是随手转发的网络新闻。

“那条康师傅使用地沟油的新闻,只是从网站转载过来的,并不是付费广告。发出后就被投诉,我们已删掉了相关链接。”最早于4月27日刊发康师傅地沟油文章的“热门搜索”一位负责人对新京报记者如是说。

另一家传播“肯德基鸡翅中有活蛆”而被起诉的太原零点科技公司,也称自己是无意转发。一位梁姓负责人说,微信公众号刊出的文章是转载广东一家电视台播出的内容,“我们也是刚从网上看到被肯德基起诉的消息,只能应诉了。”

事实上,涉事公众号坚称的“随手转发”,已成为业内惯用的牟利手段。借助夸张的标题和内容获取大量粉丝、传播量后,通过企业投放广告费生财,是微信营销的标准做法。

一位负责深圳多个微信号运营推手告诉新京报记者,改编拼凑网上内容,是惯用的营销手法。“标题内容越耸人听闻越好,模糊掉事发地,或直接改成当地。或是拿其他微信推手制造的话题,移花接木后二次传播,这种区域化的帖子阅读量非常高。”

煞费苦心的炮制谣言,最终目的仍是攒粉后攫取广告费。微信营销圈内,公众号一般获得几万以上的粉丝,就具有一定广告价值,企业主也自然找上门来。

因涉嫌传播康师傅谣言被起诉的“营口自媒体”负责人董某向新京报记者透露,借助企业投放广告仍是主要盈利模式,并已有手表、面膜等企业主动找上门,广告投放价格一般是150~300元/1万粉丝左右。“营口自媒体”粉丝数达到8万多,其公众号头条植入广告报价是2000左右,“部分达到10万粉丝的公众号,广告价格是3000元左右/条。”

利益黑洞

“地沟油谣言去年就出现于网络上,但今年五一节假日期间却再次集中爆发。”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新闻发言人李宜霖告诉记者,短短几天时间,转载量超过600余次,阅读量逾百万,爆发的时间节点和动机都值得怀疑,“这样有组织、短时间内爆发的数量巨大的谣言攻击,应有幕后黑手推动。”娃哈哈则称,近期攻击饮料企业产品的谣言,“是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散布,目前已整理搜集出了部分网络水军的资料,作为进一步维权的证据使用。”康师傅还在声明中指出:食品行业中的市场竞争已刺刀见红,导致某种程度上催生了利用网络谣言攻击对手的恶性竞争局面。

这种做法并非没有先例。2013年,康师傅就因谣言攻击,和竞争对手统一集团闹上了法庭。根据2014年康师傅起诉统一的立案文书,2013年8月,湖北孝感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周某在天涯论坛、槐荫论坛连续发布《日资产品不可信,逆天的康师傅》、《康师傅你让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的帖子,声称康师傅提前标注方便面生产日期,呼吁抵制日货康师傅。在康师傅向法庭提交的材料中,周维尼因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被公安机关进行了警告处罚。同时,康师傅还起诉统一集团和周维尼,称其指示员工在网上散布诋毁康师傅的谣言,导致康师傅当季销量受严重影响,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而新京报记者在当事双方提交给法院的举证资料中看到,周某称利用微信朋友圈转帖是公司安排。统一公司在孝感地区有110多名员工,规定业务员要通过微信沟通,成立了专门的微信群下达工作指令。关于康师傅的帖子,统一公司员工在群里交流了半天时间后,上至主任下至经理都纷纷转发到了自己的朋友圈。

2014年5月26日,孝感市南区法院判决,统一公司员工周某向康师傅公开赔礼道歉连续30天,并赔偿康师傅1.3万元。

而对于散播康师傅谣言的动机,统一公司员工在应诉时辩称是出于市场竞争目的,“我们是卖统一方便面的,看见康师傅方便面的负面信息就很关注,毕竟是竞争对手,康师傅的生意差了,我生意就会好点儿。反正只要是有损康师傅的事件,对我们经营统一方便面就有好处。”

8日,统一集团大陆新闻发言人杨寿正回复新京报记者称,对这件事“不知道”。

超6100万元索赔能否止住谣言?

从邮件、论坛、微博,再到微信,肯德基“6个翅8条腿”、康师傅“越南地沟油”、娃哈哈“肉毒杆菌”其实流传已久,近期却被微信公号通过加工制作再次快速传播。

肯德基官方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底,肯德基共发现微信公众号有4000多条内容,其中超过130个账号的帖子阅读数超过10万。按此数量计算,这则肯德基“负面信息”被至少转发了1300万次。

今年五一期间出现的康师傅地沟油谣言,截至5月6日,这则信息在微信号刊出699次,阅读量累计达152万次,而阅读量超过5000条以上的达到70余条。

被反复炮制的还有“娃哈哈肉毒杆菌”。4月12日,杭州娃哈哈集团声明称这些谣言使娃哈哈部分产品今年第一季度损失高达20亿元。

面对传播迅猛的谣言,各大食品企业纷纷选择起诉,提出了巨额索赔。根据新京报记者获得的法院立案文书,目前康师傅已起诉了营口飞翼网络有限公司、无锡无极道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德惠市雅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获得正式立案。同时,还向上海公安提交了17家公众账号传谣证据,并在黑龙江、辽宁、江苏等地连环起诉3家传谣的微信公众号,赔偿超5000万元。

“共统计出800余家涉嫌传谣的微信公众账号,重点选择数十家逐一起诉,每家索赔金额达到150万”,康师傅法务部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已在东北、华南等地区发起连环诉讼,通过刑事、民事起诉了近40余家传谣微信号公司。

肯德基也于近日对涉嫌传播谣言的10个公众号提起诉讼,向每个被告提起最高达150万元的赔偿。

食品企业索赔

新京报记者初步统计,目前农夫山泉、娃哈哈、康师傅均向微信公众号背后的运营公司提出索赔,其中康师傅索赔金额为5000万元,娃哈哈索赔金额100万元、肯德基索赔金额450万元、农夫山泉索赔金额20万元、王老吉索赔600万元,整体金额超过6100万元,这或将成为网络谣言索赔第一案。

大多数食品企业称这并不足以弥补损失。肯德基总裁屈翠容认为,“索赔金额远远不能弥补由此遭受的损失。但做错事就必须付出代价。”康师傅也表示,谣言严重损害了康师傅的商业信誉、品牌声誉,“造成的伤害是无法估算的”。

印度东部贾坎德邦案件谣言

2017年,两起发生在印度东部贾坎德邦的案件引发了印度全国的恐慌。当地的犯罪团伙在两起案件中打死了7个人。案件发生后,在互联网上,消息却以讹传讹,凶手成了贩卖儿童的人。这一假新闻很快在社交媒体上病毒式传播,敦促人们要提防陌生人,因为他们可能是“贩卖儿童犯罪团伙”成员。随着假新闻的传播,警方说,人们对未知威胁的臆想越来越严重。甚至有村民组建自己的武装部队,并开始袭击所有靠近他们的陌生人,这也酿成了不少悲剧。

韩国有关战争爆发谣言

2015年8月20日,韩国的金某捏造一条紧急信息,称“韩国国防部发布有关战争爆发时将招募全国21至33岁男性入伍通知:当新闻、社交网络、广播等宣布战争爆发时,请各位带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到国防部官网自行进行信息确认后,紧急去相关地点集合”。这条信息在韩国社交网络上广为流传,让许多韩国民众不知所措,甚至陷入恐慌。韩国警方根据调查结果,最终逮捕了金某。

李光耀被去世的谣言

2015年3月18日,一名未满16岁的新加坡男生模拟新加坡总理公署网站,制作了一张总理公署公布前总理李光耀逝世消息的截图。该截图迅速在网络上传播出去,一些国际媒体信以为真,纷纷发布李光耀逝世消息,直到新加坡官方澄清后,才发现上当,撤下相关新闻并道歉。

新加坡总检察署事后宣布,这名男生没有入侵总理公署网站,也并非有意让那张截图流传开,只是不满关于李光耀去世的谣言频频流传,而制作那张截图,发送给朋友,证明“要造谣是多么容易”。在这名男生发送截图两分钟后,他便告诉朋友,图片是假的,但截图已经流出,并迅速传播出去。

新加坡总检察署说,对那名男生的个人情况和态度等所有因素进行慎重考虑后,决定只给予严厉警告。那名男生对自己的行为非常懊悔,对造成的后果十分后悔。新加坡警方事后宣布,由于该男生没有成年,且动机并无恶意,检方因而决定不予起诉,改为男生父母在场的情况下,就其违反电信法令,给予“严厉警告”。

应对措施

加强主流文化建设。网络谣言是一种文化现象,其本质是腐朽的、低级的、破坏性的文化,而不是健康的、大众的、良性的文化。有学者认为,谣言与语言同时诞生。从这个意义上看,谣言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当主流文化比较占据优势的时候,谣言就会自生自灭;当主流文化处于不均衡的状态时,谣言就会泛滥。加强主流文化建设,要倡导政府诚信行政,诚信开展公共服务;要求政府官员说实话,说真话。用正气压倒邪气,用实实在在的言行粉碎一个个的谣言。

时间长了,造谣者没有市场,谣言也就没人相信。另一方面,加强公民对网络的鉴别能力,理性看待,冷静分析,在传播途径中进行网络谣言的辨别和抵制。

提高政府公信力。及时发布政府及公共事务、突发事件信息,用正确的信息抵制谣言。当前,各地各部门在加强网站建设上动作很大,但是在维护网站上跟进不平衡。尤其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网络管理为平台,整合政府职能资源,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履行职能解决问题、及时回复问题的机制很不够。有的职能部门甚至对焦点问题、热点问题、敏感问题顺其自然,不处理不回复,漠视网民关怀,导致官方无声,谣言横流。因此,在政府大量公共管理事物、公务活动中,制度性的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回复网民问题,是防控谣言的重要手段。

完善公民网络行为法律制度。网络的虚拟性及相关法律创立的滞后性,刺激了一些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的侥幸心理。网络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穿上马甲,就如入无人之境,肆意制造谎言,混淆视听,误导网民,祸害网络。因此,在网络谣言被发展到网络“核武器”的时代,以保护公民言论自由的前提下,厘清言论自由与造谣中伤的界限、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的界限、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法律责任的界限,完善法律对网络谣言民事、行政、刑事等配套的规范,非常必要,非常紧迫。

加强互联网技术应用管理创新。网络的虚拟性增加了网络谣言防控的难度,也是防控、治理网络谣言的瓶颈所在。互联网技术领域要加快开发创新力度,建立网络谣言监测形成机制、筛选确认制度、破坏评估制度、整合相关职能机构调查处理制度、处理后反馈制度,形成及时发现网络谣言、及时处置网络谣言、及时辟谣机制,对网络谣言内容本身及时正本清源,对网络谣言的发布者、传播者的处理及时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对网站的管理创新,完善网站行业自律制度,提高网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提高网站识别、管理、惩戒网络谣言的能力和水平,在网民中开展诚信发言、抵制谣言等互动活动。

深入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在社会转轨时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全面提升公民素养,强化公民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自律意识,尤为重要。净化官风、淳朴民风,从我做起,人人自律,才能从根本上抵制、防控网络谣言的泛滥。

为提升公众辨别谣言的能力,国家食药监总局2016年发布了500多条科普知识和辟谣信息,并且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专栏,定期回应消费者提问。

钟凯认为,仅仅把重心放在辟谣上还不够,比如黄瓜打药、西瓜打药,有关专家不知辟谣了多少次,最近又变成葡萄打药,谣言总会变着花样重来,“只有不断提升全社会对食品监管体系的信任度,谣言才会没市场。”

中国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研究员李耘认为,谣言的背后是“信息真空”,这主要是因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而滋生出一种不信任感。当前,消费者对食品行业整体质量状况的担忧,进一步放大了这种“信息真空”,“政府部门既要畅通科普渠道,让真相‘跑’在前面;更要加强监管,重筑食品安全的公信力。”

治理措施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人们的信息沟通交流提供了广阔空间。但与此同时,许多无中生有、肆意恶搞的网络谣言亦频频出现,不仅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扰乱了公共秩序,也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声誉。对于网民而言,如果不慎成为网络谣言的受众,就会逐渐失去正确的判断力和辨别力,长此以往,就会对这种网络情境产生依赖。

因此,治理网络谣言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而应坚持标本兼治。首先,这有赖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对网络谣言的性质、责任认定、损害赔偿以及管理的主体、程序、监督等都需要给予明确的界定。其次,要靠广大网民守法自律,文明上网,不信谣,不传谣。对受到网络谣言蒙蔽的人来说,相关部门应善于在第一时间积极回应,披露真相,曝晒“造谣者”的用心,让其臭名远扬。

再次,对网站而言,应加强自律、严把关口,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不给网络谣言提供传播渠道。同时,网上治谣要想真正取得长效,更要依法管理,追究造谣者责任,鼓励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言以蔽之,要彻底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不仅有赖于法律的约束力和震慑力,更有赖于社会透明度的增强和广大网民素养的提升。

社会状况

2018年11月20日报道,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6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7.7%的受访者在网上遇到过小视频谣言,受访者认为小视频谣言在明星八卦(54.7%)、生活健康(43.4%)和社会安全(38.2%)等领域较多。减少视频谣言的传播,59.6%的受访者建议依法处理违规行为,决不姑息,51.5%的受访者建议引导自媒体加强自我管理。

涉及罪名

网络谣言“四宗罪”待法律解释

专家认为打击网络犯罪需“有法可依”,提醒防止相应罪名被滥用

公安部门集中公布的5起典型网络谣言案件,主要涉及4个罪名: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诽谤罪和非法经营罪。这些罪名在1997年刑法修改时被确定,在现实生活中被经常提及,如今被用在网络中,也引发网络空间是否适用现实空间、网络是否公共场所等相应讨论。

专家认为,在打击网络谣言、诽谤等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可以考虑出台司法解释弥补这些空白,使网络犯罪的打击有法可依。

网上造谣是否是“寻衅滋事”

这个罪名的前身是流氓罪,流氓罪是个公认的“口袋罪”。

按照1979年的刑法规定,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都可以定流氓罪。学界认为,这个罪名的量刑幅度过宽,定罪的随意性很大。

1997年刑法大修,流氓罪被分解为多个罪名,其中一个就是寻衅滋事罪。这个罪名主要针对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场合无故挑衅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有很多学者认为,寻衅滋事罪,依然是个“口袋罪”,很多行为都可以被“装进去”。

当寻衅滋事罪被用在网络上,一些争议随之而来:网络是不是公共场所,在网上造谣,算不算寻衅滋事。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认为,网络只是传播工具,网上发言不构成寻衅滋事。

洪道德也认为,如果将网上造谣的行为定为寻衅滋事罪,还要明确衡量标准,要防范个别地方滥用这一规定,乱抓人。

网络谣言的法律解释

《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制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罪名补充规定(六)》将该款的罪名确定为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针对网络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专门条款予以规制。今后,网络传谣要负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各国严打

各种形式的网络谣言是世界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问题。在打击网络谣言方面,各国的立场是一致的: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在这方面,各国依据本国实际,不断探索、大胆实践。总体来讲,各国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政府主导型、行业协会主导型与社会公众主导型。在互联网管理方面,遵循建章立制、依法治理的方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和通行做法。

新加坡

媒体发展管理局适时查处谣言,直至以诽谤罪起诉

新加坡的互联网普及率很高。网络的盛行带来了很多便利,也带来了网络谣言等社会问题。如何监控网络谣言,防患于未然,成为政府的一大关注点。

1996年,新加坡广播管理局被相关法规授权管理网络信息。2003年,根据修改的互联网相关法规,新加坡媒体发展管理局接替广播管理局,履行网络信息管理的职能。该局鼓励网络行业建立自己的评判标准。如果发现网络谣言,该局会适时查处,严重造谣的还会被以诽谤罪起诉。

美国

130项法律、法规规制网络传播内容

2010年5月7日,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发布的一项调查表明,有32%的美国青少年曾经有过被人在网上散播谣言、未经允许公布私人电子邮件、收到威胁性信息、未经允许上载令人难堪照片等欺凌和骚扰的经历。

为有效管理互联网,美国国会及政府各部门先后通过了《联邦禁止利用电脑犯罪法》、《电脑犯罪法》、《通讯正当行为法》、《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等约130项相关法律、法规,对包括谣言在内的网络传播内容加以规制。

美国各州、市也相继通过相关法规。纽约已通过立法惩治散布有关银行金融状况谣言的行为。2012年1月1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正式生效的一项新法规定,校方有权将有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等“欺凌行为”的学生予以停学或开除。

美国是互联网发源地,也是最早对互联网内容进行管制的国家,至今共有《网络安全法2009》《信息安全与互联网自由法》《反外国宣传和造谣法》等近130项法律法规对网络传播内容进行监管。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等社交网站及其知名博主、“意见领袖”均受政府常态监控。2013年,启动大数据时代“网络身份标识战略”,提升网络透明度,防范政治颠覆、欺诈等行为;2016年,通过《反外国宣传和造谣法》,旨在“帮助美国和盟国反制来自外国政府的政治宣传”。

印度

散布虚假、欺诈信息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

2000年6月,印度颁布《信息技术法》,涉及刑事诉讼、行政管理等内容。2008年孟买连环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印度对该法作出修订,规定对在网上散布虚假、欺诈信息的个人最高可判处3年有期徒刑,对故意利用计算机技术、破坏国家安全或对人民实施恐怖主义行为者,可判处有期徒刑直至终身监禁。

2011年,印度再次修订《信息技术法》,重点加强对网站的规范管理,规定印度政府有关部门有权查封可疑网站和删除内容,网站则应当在接到通知36小时内删除不良内容,同时网站运营商还需要在声明中清楚告知用户,不得发布有关煽动民族仇恨、威胁国家团结与公共秩序的内容。2010年9月起,印度政府为维护国家安全,要求对黑莓邮件、即时通讯等通讯软件,以及脸谱和推特等社交网络平台进行监控,并多次要求上述网络运营商协助政府删除涉嫌违法网络内容。

英国

谣言治理是整个社会危机管理的一部分

在英国,谣言治理是整个社会危机管理的一部分。为此,英国在社区设立了公民咨询局,主要职责就是向民众答疑解惑,对社会问题正本清源。

公民咨询局是政府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的机构,工作人员大多是来自社会不同领域的、具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公民咨询局与政府、议会等各方面联系密切,因此能保证在提供咨询时具有权威性。同时,民众通过公民咨询局,还能更直接找到相关部门,提高民众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效率,扩大知情权。

英国的实践证明,谣言控制中心或咨询中心在社会动荡、自然灾害等危机时刻能及时把真实信息传播出去,从而达到社区和谐、社会稳定的作用。在一些特殊历史时期,为确保社会稳定,北爱尔兰还曾发动过“反谣言、反恐吓”运动。

德国

德国被称为“全球传播界对网络最不友好的国家”,对社交网络平台内容实施最严格监管。《刑法典》《民法典》《信息自由法》《公共秩序法》《信息自由和传播服务法》等法律法规都被明确适用于互联网,可直接用于网络谣言治理。2017年4月德国通过《网络执行法》草案,规定“社交网络平台必须提交关于打击非法言论情况的季度报告”。

希腊

希腊双管齐下打击网络政治谣言。一方面,《刑法》规定: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制造、传播危害公共秩序和公众安全的谣言,均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另一方面,新闻、出版、电视、电台和网络等部门和行业根据各自行业规范和职业准则,严厉查处政治谣言。如新闻从业者或新闻单位出现上述行为,全国新闻广播委员会将作出裁断和惩戒,情节严重者将被取消从业资格。

委内瑞拉

通讯和信息部、国家电信委员会严打借谣言干扰行政之举

委内瑞拉饱受各种谣言的困扰,舆论斗争激烈。委内瑞拉不久将举行总统大选,挑起公共不满的谎言再度回潮。

2013年2月4日,委内瑞拉石油公司东部输油管道破裂,造成莫纳加斯州府马图林市区停水。委内瑞拉政府数日后宣布,已经对95%的污染地区进行了清理。然而,委内瑞拉反对派控制的卡拉沃沃州随后称,中部水厂从被污染的巴伦西亚湖提取水源,经水厂做简单消毒后直接向居民供水,造成委内瑞拉首都加拉加斯周边地区大面积饮水污染。该州要求中央政府宣布紧急状态。一时间,反对派媒体各显神通,放大“污染灾情”。CNN西班牙语频道也加入到了传播行列。

查韦斯总统将此类谣言定义为“媒体恐怖主义”。委内瑞拉检察部进行调查,要求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提供相关证据。最后,委内瑞拉检察长发表电话讲话,以确凿的证据说明供水符合饮用标准。委内瑞拉环境部长详细介绍了饮用水处理经过。事态逐步平息。

为打击散布谣言、干扰政府行政之举,委内瑞拉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通讯和信息部,负责新闻管理和新闻发布;国家电信委员会,管理信息传播。国会还颁布电台、电视台、电子媒体社会责任法,规范全国所有电台、电视台的行为,尤其对网络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委内瑞拉还关闭了传播谣言的私人电台电视台,并在国际电视台开辟专门栏目,澄清各种传闻。

西班牙

培训“抵制谣言代理人”,向社区邻里传播真相

西班牙巴塞罗那市政府设立了“抵制谣言代理人”岗位,招募和培训工作人员,专门从事破除谣言和向社区邻里传播真相的工作。公民在日常生活或旅行途中遇到谣言,也有即时辨析的途径。

抵制谣言代理人拥有全面准确的信息,这为他们破解谣言提供了基础。例如,有人抱怨“当前享受公寓补助的都是外国移民”时,抵制谣言代理人迅速加以澄清:“今天收到公寓补助的人中,外国移民比例为1/20。”

当前,巴塞罗那已有350余名抵制谣言代理人。该市的做法得到了加泰罗尼亚地区其他城市的认可,希腊和瑞士一些城市也对此感兴趣并打算向巴塞罗那学习。

韩国

《电子通讯基本法》严惩危害公共利益的虚假信息散播者

2008年4月,韩国与美国就进口美国牛肉谈判达成协议,有关美国牛肉有疯牛病隐患的传言在网络大肆传播,韩国MBC电视台还制作了相关节目,导致民众开展了反对进口美国牛肉的强烈示威和集会活动,持续两个多月。韩国检方经过调查认为,MBC电视台有关节目的核心内容是虚假的,随即对电视台相关负责人予以起诉。

同年12月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韩国一普通公司职员朴大成在网上发布消息称,韩国各大金融机构发布紧急命令,禁止企业买入美元,以避免韩元过度贬值。韩国股市、汇市一片恐慌。韩国各大金融机构纷纷表示,该消息为虚假消息,检方随后起诉了朴大成。

上述两起事件发生后,立法机关抓紧研究制订更加严格的法规,以对发布谣言者进行处罚。当前,韩国《电子通讯基本法》规定,以危害公共利益为目的,利用电子通讯设备公然散播虚假信息的人,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缴纳5000万韩元(1美元约合1138韩元)以下罚款。

墨西哥

韦拉克鲁斯州和塔巴斯科州为打击谣言修订刑法

前不久,墨西哥韦拉克鲁斯州两名教师利用社交网站散布消息,称部分学校遭到袭击,学生被绑架,从而引发社会恐慌,造成该州交通瘫痪。为了打击类似的谣言,该州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造谣称存在爆炸装置、武装袭击以及可能造成人体伤害的化学、生物或有毒物质,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可处以1年至4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塔巴斯科州议会也通过了刑法修正条款:对利用电话或其他大众传播手段,散布虚假警报或紧急情况信息,危害社会稳定或引发社会混乱的,处以6个月到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日本

总务省通过行业协会发布防止谣言传播指令

2011年东日本大地震发生后,关于地震及福岛核事故的各种谣言在网络上迅速流传,给国民造成极大恐慌。

日本总务省发布通知,要求“电气通信事业者相关团体”所管辖的电气通信事业者在保证报道的同时,采取为大众所知的必要措施,以消除谣言的危害。电气通信事业者相关团体包括电气通信事业者协会、电子通信服务协会、日本因特网接入商协会以及日本有线电视联盟等。

日本是注重行业协会组织的国家,各企业都要加入到行业所在的协会之中,并听从各行业协会的指令,电话、电视、网络等领域也都有各自的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大都归总务省管辖,总务省通过对行业协会发布通知,从而间接管理电话、电视、网络等,防止谣言的传播。

澳大利亚

网络服务提供商签署协议,保证不传播谣言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早对互联网进行完善管理的国家之一,而打击、防范谣言则是其互联网管理的重点内容之一。

澳大利亚对网络管理的法规由政府、行业和受众代表共同制订。澳大利亚网络服务提供商与政府传播和媒体管理局签署协议,保证不传播谣言、垃圾邮件等。传播和媒体管理局还向网络服务商提供过滤软件,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执行。

法国

网民和记者成立辟谣网站,提供真实信息

谣言的危害让法国人震惊。2011年9月30日,法国各地数百名中学生冲上街头,抗议教育部门取消一个月的假期。法国教育部门表示从没有这样的决定。原来,只是教育部会议上,曾有人提出将学校假期缩短15天,结果被讹传并导致抗议活动。

针对各种谣言,法国一些网民和记者自发成立了“停止传谣”等辟谣网站。该网站的主页上写着:“本网旨在利用网络提供真实信息,替代那些口耳相传的虚假信息。请速将您认为是谣言的信息告知我们,如果核实确为谣传,本网即会刊登。”

媒体评论

人民日报短评:编造传播谣言须依法惩处

北京市公安机关对在网上编造谣言者依法予以拘留,对在网上传播相关谣言的其他人员进行了教育训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一批传播谣言的互联网站依法进行了查处。这再次证明编造传播谣言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再次显示了法治对维护互联网健康环境的重要作用。

网络是虚拟社会,但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密不可分,直接关系现实社会的和谐稳定。网络谣言把谎言包装成“事实”,将猜测翻转成“存在”,在网上兴风作浪,扰乱人心。如果任其横行,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诚信。

我们的社会是法治社会,现实社会需要法治,快速发展的网络也需要法治。维护网络的法治就是维护基本的社会秩序,维护人民的基本权益。我国有一系列关于互联网的法律法规,这是维护互联网健康环境的基本遵循,所有互联网站和网民都必须遵守。编造传播谣言者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惩处。这也再次警醒我们,无论互联网站还是网民,都要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共同维护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人民日报评论:遏制网络活力同样有违中央精神

面对错综复杂的互联网,党员干部的认知和对策,也是千姿百态。从政府网站到政务微博,从网上发布到在线交流,重网、用网者越来越多。网络是个新东西,我们要用好,这已成为很多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但诸如“占领天涯”的雷语、热点面前当“鸵鸟”的应对、“反正我是信了”的辩白,说明轻网、厌网、怕网等心态也还相当普遍,对网上思想舆论工作不想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十分突出。

宣传思想工作的对象是人,人在哪儿重点就应该在哪儿。在中国,网络空间汇集近6亿网民,这片像息壤一样不断生长的阵地,谁都无法忽视,也根本丢失不起。不日新者必日退,只有正视互联网,唤起“阵地不能丢”的忧患意识,挺身入局,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才能为宣传思想工作赢得新的时代起点。

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如何让它成为治国辅政、凝聚共识的助手,而不是搅乱社会的推手,关键在于我们树立阵地意识,积极介入,因势利导。从汶川、芦山地震时凝聚网友热情形成救灾合力,到积极疏导钓鱼岛风波中的网络情绪、倡导理性行为,都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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