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美金(香港歌星梅艳芳母亲)

覃美金是香港歌星梅艳芳母亲,就女儿近亿港元的遗产缠讼多年,覃美金一路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2011年5月9日,覃美金上诉被法院驳回,再被裁定败诉。

争夺遗产

香港歌星梅艳芳在2003年12月因患宫颈癌去世已10年有余,梅艳芳母亲覃美金就女儿近亿港元的遗产缠讼多年。

梅艳芳去世时留下价值约3000万至3500万港元的资产,随着香港房价上涨,其遗产至今被认定升值到港币近1亿元。据悉,梅艳芳在遗嘱中载明,将名下位于伦敦与香港房产留给刘培基。刘培基是梅艳芳最好的朋友之一,从1982年起负责梅艳芳的服装设计工作,包括梅艳芳葬礼上的白色旗袍也出自他手。

去世前立下遗嘱,并成立信托基金管理其遗产。当中订明其母每月可领取7万港元的生活费;赠送170万教育经费予其二哥及姐姐的儿女,供他们读书至大学毕业;以及将自己的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遗嘱还指明,直至覃美金去世,所有资产会扣除开支捐给妙境佛学会。

覃美金在2004年入禀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遗嘱无效,又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结果均被法院判决败诉。

上诉失败

覃美金一路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2011年5月9日被法院驳回,再被裁定败诉。

2011年,88岁的覃美金面对终审法院的裁决,表示未有下一步打算。梅启明则称,会再寻求机会翻案。

梅艳芳遗产管理人的代表律师认为,裁决反映梅艳芳的意愿。

终审法院表示稍后颁发书面判辞,届时亦会公布讼费是否从梅艳芳的遗产中抽取。覃美金此前多次就梅艳芳遗产案提出法律诉讼,并由遗产支付诉讼费及律师费。

梅妈昨到高院,向破产信托人申请取回每月全数逾10万元(港元,下同)的生活费,称现时每月只有3万元“捱得好辛苦”。

讨要生活费

梅艳芳逝世9周年刚过,梅妈覃美金同梅启明又出动,两人到金钟高等法院,申领被拖欠的7个月生活费。

自辩的梅妈在庭上多次爆粗,她说:“我怎么冷静?勒紧裤腰带过活,我90几岁的人,这条老命,还怕什么,同你一起死!”

听到梅艳芳的遗产执行人指遗产欠债4千万元,只有800万元流动现金,须变卖价值一亿元寿臣山道物业始能抵债,梅妈便火气十足,拍桌大骂对方,指自己辛苦养大梅艳芳,“我不是求、不是乞”。梅妈气得发脾气,以手上保温瓶盖扔向对方律师,又除鞋砸向律师同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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