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丹(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朱小丹,男,汉族,1953年1月生,浙江温州人,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人物履历

1971-1977年,广东乐器厂工人、团支部书记,广州市乐器总厂团委副书记;

1977-1982年,共青团广州市委干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82-1984年,共青团广州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

1984-1987年,共青团广州市委代书记、书记、党组书记(其间:1985.09-1987.09广州宣传函授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87-1991年,从化县委书记,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其间:1990.09-1991.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1-1996年,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6-1999年,广州市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1995.09-1998.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1999-2002年,广州市委副书记;

2002-2003年,广东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部长,省政协副主席;

2003-2004年,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政协副主席;

2004-2006年,广东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其间:2004.11-2005.01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6-2007年,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

2007-2010年,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0-2011年,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2011-2012年,广东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代省长;

2012-2015年,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

2015-2016年,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017—2018年,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8—,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

任免信息

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共十八大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主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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