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省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公安厅受省政府、公安部的双重领导。陕西省公安厅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其职责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等。陕西省公安厅设有办公室、研究室、指挥中心、政治部、纪委、警务督察总队、直工处、装备行政处、治安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禁毒总队、刑事侦查局、法制处、监所管理总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信息通信处、科技处、交通管理局、边防局、消防局、警卫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等内设部门,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主要职责
1、维护社会稳定;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告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领导分工
王锐:厅党委书记、厅长。
杜航伟: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西安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西安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雷鸣放: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
许强: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陈里: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董明军: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张恒: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马中林: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田桦: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督察长。
向书茂: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内设机构
陕西省公安厅设有办公室、研究室、指挥中心、政治部、纪委、警务督察总队、直工处、装备行政处、治安管理局、出入境管理局、禁毒总队、刑事侦查局、法制处、监所管理总队、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信息通信处、科技处、交通管理局、边防局、消防局、警卫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处等内设部门,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西铁公安局、走私犯罪侦查局、省森林公安局、铁一局公安处、铁二十局公安处、民航西北管理局公安局、民航陕西机场公安局列入陕西省公安厅序列,接受主管部门和省公安厅双重领导。
部分业务部门如下:
(一)治安管理局
(二)出入境管理局
(三)禁毒总队(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四)刑事侦查局
(五)法制处
(六)监所管理总队
(七)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
(八)交通管理局
(九)边防局
(十)消防局
警规
一、严禁刑讯逼供、滥用警械、体罚虐待当事人;
二、严禁滥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违者诫勉谈话;
三、严禁在看守所以外场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违者诫勉谈话;
四、严禁在执行拘留等强制措施时不依法出示相关法律文书,不依法履行告知程序,违者诫勉谈话;
五、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人员执法办案,违者辞退,直接领导诫勉谈话;
六、严禁下达罚款指标,严禁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违者诫勉谈话。
凡违反以上六条者,省厅将给予严处,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被辞退或开除。同时,对所其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根据情节给予诫勉谈话或纪律处分。
荣誉
1991年至2007年获创佳评差竞赛活动最佳厅局
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
模范职工之家
保护国家通信光缆先进单位
先进集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01-2003年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对台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2003年度道路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作先进单位
青年文明号
人民满意公安基层单位
全国公安纪检监察督查系统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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