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健(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

魏健,男,汉族。2014年3月任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2014年5月9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现已被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2017年1月20日,魏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人物履历

魏健,曾任中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曾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8年接任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五室主要是负责联系西南片区(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和西藏)的纪检监察工作。

2012年7月,魏健调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二室分管联系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中国工商银行等26家机构。

2014年3月中央纪委公布了最新的内部机构调整安排,纪检监察室总数增至12个,魏健改任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该室负责联系金融口的单位等。

个人事件

违纪被查

中纪委这地方,谁查中纪委啊?"这是落马的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曾有过的心态,也道出了很多人心中的疑问。"自揭家丑":曝光昔日干将违纪行为1月3日至5日,由中纪委制作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央视一套和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播出,魏健、明玉清、曹立新、原屹峰等中纪委机关昔日干将违纪情况首度被曝光。

经查,魏健涉案总金额达数千万元,向其送钱送物的人员达到100多人,其中既有官员也有老板,既有同学也有同乡。在商人和官员之间扮演牵线搭桥的角色,是包括魏健在内很多落马纪检干部的共同特点。2014年5月9日,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上述人士分析,魏健被查可能与他曾分管四川有关。2012年末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被查以来,四川已经落马多名高官,成为反腐的风暴眼。

魏健不仅涉嫌向李春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跑风漏气”,查办四川贪腐案期间还向跟四川官场牵连颇深的周永康通风报信。2017年1月3日,播出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上,关于这部专题片的新闻发布稿中,专门提到了三个人:朱明国、金道铭、魏健。

经调查,魏健为人办事谋利达数十项之多,除了直接利用职务便利,借办案、核查线索谋利之外,还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他更多地是通过向各地地方官员打招呼来帮人办事,涉及的领域五花八门,包括提职晋升、安排工作、司法审判、工程项目等等。这些事从他的职务和权力来说并不能直接给人办理,但以他的职务和权力,却能让一些地方官员帮他去实现。

四川商人宋志远,金额达到上千万元。当时他想在四川上马一个项目,希望能获得当地政府支持,为此找魏健帮忙。魏健立刻给当时担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成都市委书记的李春城打了一个电话,请他关照宋志远的项目。

一审宣判

2017年1月20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受贿案,对被告人魏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魏健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14年4月,被告人魏健在担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任、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项目推进、案件受理、职务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415.994483万元。

聊城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魏健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检举揭发他人涉嫌重大违法犯罪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经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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