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不容辞(拼音:yì bù róng cí)是一个成语,最早出自于唐·岑文本《唐故特进尚书右仆射上柱国虞恭公温公碑》。义不容辞指道义上不容许推辞、拒绝;常用于形容为了正义事业,敢于挺身而出,不做推辞。含褒义;在句中一般作谓语、定语、状语。
释义
义:道义;容:允许。辞:推辞。道义上不允许推辞。
出处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十七:“承姑丈高谊,小婿义不容辞。”
例句
《东周列国志》第三回:“武公曰:‘老夫年迈无识,止为臣子,义不容辞,勉力来此。扫荡腥膻,全仗上国。今计将安出?’”
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小梅》:“妾受夫人谆嘱,义不容辞。”
用法
主谓式;作谓语、定语、状语;含褒义。
成语典故
东汉时期,曹操挟天子而令诸侯,大举进攻孙权与刘备。赤壁之战大败而归,经过休整又一次亲率大军南下伐吴。孙权召集群臣商议对策,谋士张昭认为必须联合刘备,请刘备出兵共同抗曹,刘备是东吴的女婿,曹操也是他们共同的敌人,抗曹是蜀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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