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马监(明宦官官署名)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监督太监、提督太监各一员,下有监官、掌司、典簿、写字等员。掌腾骧四卫营马匹及象房等事。清顺治时十三衙门亦有御马监,康熙即位后裁撤。御马监所属草料场主要有上述里草场、中府草场和天师庵草场三处,时称“三场”,均辟场积草、建仓储料。御马监草料不再直接向民户征收,而是由山东、河南二粮道支给折色银。御马监勇士、旗军除宿卫者外,多在牧场养马、巡青,禁止闲人闲马入内打草及偷耕。

职业由来

职业性质

在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中,司礼监和御马监是值得重视的。沈德符说:司礼今为十二监中第一署,其长与首揆对柄机要。……御马监虽最后设,然所掌乃御厩兵符等项,与兵部相关。近日内臣用事稍关兵柄者,辄改御马衔以出,如督抚之兼司马中丞。这段话虽有失实处,却反映了明代中后期人们的普遍看法:司礼监代皇帝审批阁票,与内阁对柄机要,实为“内相”;御马监与兵部及督抚共执兵柄,实为内廷“枢府”。其实,御马监还要管理草场和皇庄、经营皇店,与户部分理财政,为明廷的“内管家”;两度设置的西厂,也由御马监提督,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分庭抗礼。

设置时间

沈德符说御马监“最后设”是失于考察的。恰恰相反,御马监是明代宦官机构中设置较早的一个。据《明太祖实录》,吴元年九月设内使监,旋将内使监分为内使、御用二监,秩皆正三品,分掌内使名籍和皇家用度;同时设御马司,正五品,掌御厩马匹[2]。御马司即御马监的前身,其地位虽低于内使监和御用监,却是明太祖开国之前就设置的第三个宦官衙门,其设置比司礼监的前身内正司、纪事司还早六年。

官衔

洪武十七年四月,更定内府诸司职掌品秩,改御马司为御马监,与神宫、尚宝、司礼等监同为正七品[3]。这时距明太祖诛杀丞相胡惟庸、废中书省、改革外廷官制不久,所以整个内廷机构的设置虽然日趋庞大而健全,但品秩却普遍降低,连“总督各职”的内官监,也只是定为正六品。

所属职能

军事职能

御马监日常负责以下事务:

一、扈从出征并掌兵符火牌。既然统领禁兵,御马监宦官自然有扈从出征的职责。自永乐始,明朝曾亲自领军出征的皇帝有四位,即成祖、宣宗、英宗、武宗。成祖五次征讨蒙古,御马监少监海寿至少两次随征,御马监太监刘永诚则三次随征。宣宗征讨汉王高煦,御马监太监刘顺扈从,并受命与阳武侯薛禄、清平伯吴成领兵二万为前锋。英宗抵御瓦剌,有御马监少监跛儿干从征。而武宗北巡宣大、南下淮扬,均由御马监太监张宗随行,提督军务。

至于御马监掌兵符火牌,可从永乐二十二年七月成祖逝于榆木川时,御马监少监海寿与内阁杨荣驰告皇太子(仁宗)等事看出端倪。一年后仁宗去世,又是海寿“驰讣”在南京的皇太子(宣宗)。正德时,武宗每次调兵,均由御马监内使持符而行。沈德符说御马监掌“御厩兵符等项”,是符合事实的。

二、提督京营及坐营、监枪。永乐时立京军三大营,其中,五军营有提督内臣一员,三千营有提督内臣二员,神机营则不但有提督内臣二员,其下属五军,每军均设坐营内臣一员、监枪内臣一员。是京军三大营中,常设提督内臣五员、坐营内臣六员、监枪内臣二十员,共三十一员,均为地位较高的太监、少监或监丞。其中较为著名的有王彦、王安、张泰、赵俊等,张泰、赵俊所在衙门不明,王彦、王安则为御马监宦官。

景泰三年十二月始立团营,由兵部尚书于谦、武清侯石亨及太监刘永诚、曹吉祥节制。曹吉祥当时是内官监太监,内官监列衔在御马监之前,而曹吉祥排名却在御马监太监刘永诚之后,这既因为刘永诚成名已久、资历更深,也可见御马监在营务中的地位。天顺八年四月重立团营,由会昌侯孙继宗和太监刘永诚“总管提督”。这是御马监太监单独与勋臣提督京营的开始。此后,汪直、傅恭、李良、苗逵、古大用、张忠、陆阇等人均以御马监太监提督或监督京营。虽然在这期间御用监张永等也曾提督京营,但提督京营及坐营、监枪一般由御马监内臣充任已成惯例。

三、是出镇诸边及各省。成祖即位后,命镇远侯顾成及都督韩观、刘真、何福出镇贵州、广西、辽东、宁夏诸边,又命宦官中有谋略者同行,赐公侯服,位在诸将之上。此后,云南、大同、甘肃、宣府、永平及其他边镇、布政司均有宦官出镇,称“镇守中官”或“镇守内臣”》成化、弘治以后,除南京等处守备太监为司礼监“外差”,其余镇守及监枪诸内臣则多出御马监。

四、为监军。这是宦官专征、出镇及提督京营、坐营、监枪诸职权的演变或延伸。《明史*宦官传序》说:“明世宦官出使、专征、监军、分镇、刺臣民隐事诸大权。皆自永乐间始。”其实,明世宦官专征不仅仅是“自永乐间始”,也只是限子永乐、宣德时。见于史料的“专征”宦官也只有郑和、亦失哈等二三人。

自正统始,宦官专征事已不再见,监军则成为制度。郑晓《今言》说到京营出征情况:“有事出征,不必拣选,但拨某营出征,则某营将领某营士卒启行。”于是京营出征,提督京营勋臣及营将便是总兵、副将、参将等,而提督及坐营、监枪内臣即为监军,提督京营兵部尚书或都御史则提督军务,形成勋臣或武臣总兵、内臣监军、文臣提督之势。以成化间几次影响较大的用兵为例:元年正月用兵广西大藤峡,武臣都督同知赵辅为征夷将军总兵官,太监卢庚、陈宣监军,文臣左佥都御史韩雍赞理军务。

同年十二月,荆襄用兵,勋臣抚宁伯朱永为靖虏将军总兵官,太监唐慎、少监林贵奉监军,文臣工部(旋改兵部)尚书白圭提督军务;十六年正月征讨“套虏”,郧臣保国公朱永(按:与上文之朱永为同一人,因功进保国公)为总兵官,太监汪直监军,文臣兵部尚书王越提督军务。各地用兵亦然。正统至正德间,各边均有总兵武臣、镇守内臣、巡抚文臣,是为“三堂”。遇有战事,则武臣统军、内臣监军、文臣提督军务。由于成化、弘治以后提督、坐营、监枪、镇守内臣多由御马监宦官充任,故监军也成为御马监的重要职责。

五、为提督西厂。成化十三年正月,宪宗因京师屡生变故,锦衣卫和东厂侦缉不力,命御马监太监汪直领锦衣卫官校百余人,在灵济宫灰厂拘讯人犯。因灵济宫在皇城之西,也为了有别于司礼监提督的东厂,故汪直拘讯人犯处被称为“西厂”。虽然西厂设置时间不长,成化时总计六年,正德时重设,时间也只有四、五年,但西厂之设,显然是御马监地位提高和权势扩张的表现,而竞争对手,则是司礼监。

财政职能

御马监财政职能的发生和发展,与其军事职能的发生和发展是同步的。如果说御马监的军事职能是以提督养马勇士及四卫禁军为基础,那么它的财政职能则是以管理御马草场为起点。

所谓御马草场,实有两种情况。一是收草储料之所,即草料场。如位于北京皇城内御马监大厅之南的里草场、位于东安门外的中府草场,以及位于皇城外东北的天师庵草场等皆是。二是牧马草场,即放牧场。如占地二千六百余顷的顺义县北草场、占地一百二十八顷的安州草场等皆是。与此相适应,御马监管理草场的方式也有两种。

对于草料场,御马监的职责是监守仓场、收纳发放草料。御马监所属草料场主要有上述里草场、中府草场和天师庵草场三处,时称“三场”,均辟场积草、建仓储料。每场有掌场太监一员,贴场宦官一、二十员,佥书宦官数十员至百余员。《酌中志》的作者刘若愚,就曾在里草场做过佥书。此外,坝上等象马牛羊房也有规模不等的草料场。

据宣德二年的定制,御马监象马牛羊草料,均分派于山东、河南、北直隶民户地亩草内征收。御马监贴场、签书宦官坐场监收。各仓场所收草料的数量是根据在房牲口数量而定的,一般来说,每匹(头、只)牲口每年平均约配给麦豆等料十石、草二百至三百束。在永乐、宣德至正德、嘉靖的一百年里,御马监草场所收草料的数量大致没有变化,每年例收料十八万二千余石、收草四百九十六万余束。

这个数字是按永乐时御马监各房牲口数而定的,当时各房共有象、马、驴、牛、羊等一万八千余匹(头、只)。从永乐迁都北京到正统定都北京,标志着明朝政治中心的北移,而其连锁反应,便是人口的北迁。加上承平日久、人口繁殖,北方荒地渐次垦复,地亩草的征收越来越困难。

至嘉靖时,东南经济发达地区的地税大致完成了由实物到货币的过渡,北方也正在经历这一过程。御马监草料不再直接向民户征收,而是由山东、河南二粮道支给折色银。到隆庆、万历间,山东、河南粮道的折色银直纳户部太仓库,由太仓库支付给御马监,御马监则用关领银两,向民户购买草料。

整个社会的商品化进程,推动了御马监关收草料方式的演变。对于放牧场,御马监的职责是管理新旧图册、巡查牧场、征收草场子粒。永乐时初设牧场,目的在于“每岁夏秋放牧,纵其弛逐”。当时属御马监的牧场有十九处,放养的马、驼、羊、牛等共一万七、八千匹(头、口)。御马监勇士、旗军除宿卫者外,多在牧场养马、巡青,禁止闲人闲马入内打草及偷耕。

如果将牧场、皇庄、皇店三项一并计算,每年经御马监征入的白银为二十三万两。这个数字是嘉靖时班匠征银免役后每年匠班银(六万四千余两)的近四倍,而与嘉靖时所定运河、长江沿岸七大钞关每年征收的船料钞总额(二十五万二千余两)相当。可见御马监在当时中央财政中的地位。此外,由于各地镇守中官多由御马监宦官出任,镇守中官的主要职责之一是采办土物贡品,故御马监又有采办之职,其过手钱钞银两及作为采办支付手段的盐引则无法计算。

该文章由作者:【北魏不言骑】发布,本站仅提供存储、如有版权、错误、违法等相关信息请联系,本站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谢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