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于1993年3月正式组建。中心原则为“树人事考试权威,选世纪优秀人才”。
机构简介
云南省人事考试院是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和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遴选考试、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社会化考试等工作。
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人事考试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加强考试工作管理,规范考试工作程序,提高考试工作技术水平,保证考试工作质量。
2、制定云南省关于各类人事人才考试的考务文件及参与有关考试法规、政策的制定及提出建议。
3、承担国家和本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人事人才考试。
1)、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考试云南考区的组织工作;承担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的命题及考务工作。
2)、承担全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3)、承担国家人事部组织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组织工作。
4)、承担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组织工作。
5、承担部分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以考代评"的考试和组织工作。
6)、接受有关行业和部门的委托,提供有关的社会化考试(干部选拔、招聘工作人员等)服务。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云南省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及阅卷专家组队伍、督考巡视人员;对监考人员、计算机操作人员、相关考务人员等进行考务管理培训;负责对承担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培训任务院校的资质进行审定。
5、受委托承办由我省自主命题的各类资格考试大纲和试题审定的具体工作,建立有关试题库;负责考卷的印刷、管理和阅卷、评分的组织工作;负责有关证书的印制、发放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有关参考用书及资料的编写和发行工作。
7、在国家和本省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发布各类人事人才考试、评价工作信息。
8、根据社会需要,研究开发考试项目和相关产品。
9、开展课题研究及调研工作。
10、组织实施省直单位的考试工作,指导各、州、市的考务工作。负责协调各种关系,建立有效的考试工作网络。承办人事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注意事项
1.在每项考试成绩公布15日以内,考生可以到报名时选择的证书领取地点递交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只受理有主观题的科目。
2.成绩公布后,并不能立刻开始证书办理。我中心收到合格标准,确定合格人员以后,才能开始办证。何时开始办证,请考生关注云南省人事考试网,登陆成绩查询后页面会有提示。
3.开始办证以后,请全部科目合格的考生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的页面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4.合格人员登记表提交成功以后,请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与报名资质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证书领取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注:二建建造师考试不进行资格审核)
5.云南省(非临床医疗)药学考试的考生不用在网上进行合格人员登记,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成绩表、工作经历证明、像片(半寸,背面写上清晰的姓名),到当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资格复审、办证、领证。
6.资格复审通过以后,考生可继续关注合格人员登记表上的当前状态。当前状态显示为可领取时,考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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