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洪国,男,1961年11月出生,河北省承德市人。北京澳客筑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莱辐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6年8月5日,因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人物简介
被告人勾洪国,男,1961年11月出生,河北省承德市人,北京澳客筑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莱辐烯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6年7月15日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成员。
人物事件
提起公诉
2016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分别对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开宣判
2016年8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当庭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勾洪国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勾洪国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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