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勇(天津市河北区原政协主席)

崔志勇,男,汉族,曾任天津市河北区政协主席。2017年11月,崔志勇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0万元。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赃款赃物,均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贪污所得赃物依法返还天津市河北区建设开发公司。

个人履历

1975年12月任天津市地铁管理处工人、代干、党办副主任;1988年4月任天津市地铁管理处党办主任;

1989年7月任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八处主任科员;

1991年8月任天津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副处级);

1998年4月任河北区建委副主任(调研员);

2002年5月任河北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2002年12月任河北区副区长;

2006年12月任河北区委常委、副区长;

2007年1月在河北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副区长。

后任天津市河北区政协主席。

涉嫌违纪

2015年4月,经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河北区政协主席崔志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5月28日,天津市河北区政协原主席崔志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天津市纪委通报称,崔志勇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收受礼金和贿赂,生活腐化,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收受礼金、贿赂,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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