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拼音:cí)是现代汉语常用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辞是会意字,字形由表示整理的“乱”和表示刑罚的“辛”组成,本义是诉讼,打官司。引申为诉讼时的言辞。再引申为一般的言辞、文辞,又引申为一种文学体裁。讼辞中常常为求无罪而找借口,故又可引申为借口。再者,诉讼是为了摆脱罪名,所以“辞”又有推辞、辞却等引申义,而且这一系列义项以及言辞、文辞等引申义逐渐成为“辞”的常用义。
字源演变
会意字。从?,从辛。“?”是“乱”的本字,有“治理”的意思;“辛”是古代的刑具,此处代表刑法,会合起来就是“以法律理纷乱”,也就是诉讼,将纷繁复杂的案件抓住线索,理出头绪,搞清真相,进而定罪。这是“辞”的本义。
“辞”字最早出现于甲骨文中,字的左边是一只手在整理线轴,右边是辛。金文中出现多种异体:除了都在左侧添加另一只手之外,还有添加“口”或“言”(图3)旁以使“辩讼”义更鲜明的;还有一种将“辛”替换成“司”的,“司”有“治理”的意思,而且古音中“司”与“辞”同属“之”部,所以这个字就成为会意兼形声字。但所有这些异体都没有被小篆采纳,小篆基本上沿袭了甲骨文的构形,只在左半边采纳了金文中双手理丝的构形。隶定后左侧像线轴之形的部分拉长,将下方的部分罩住,而原先像丝线之形的部分被分割成了上下两半。简体的“辞”本是繁体“辞”的俗字,今为繁体“辞”的简化字。字形从“舌”从“辛”,意为口舌辛苦,因为推辞、告辞时通常都要费一番口舌。
“辞”的异体“辤”是由繁体“辞”字分化变形而来的,“辞”字左边所从的“?”与“受”写法近似,所以在小篆中变形为从受从辛,专表“推辞”“拒绝”这一种义项,以与本义为“诉讼”的“辞”区别。“司”、“辞”、“台”古音同属“之”部,故又分化出从辛、台声的“辝”字,从辛、台声的写法虽然在秦代之后很少使用了,但并没有消失,一直到东汉时期还作为“辤”的异体在使用,并保持原有构形,楷书写作“辝”。“辝”与“辤”在简化汉字时都被淘汰,其义项由“辞”字承担。
现代释义
基本释义
辞 cíㄘˊ
1.告别:告~。~诀。~行。~世。~别。
2.不接受,请求离去:~职。~呈。
3.躲避,推托:不~辛苦。~让。~谢。推~。
4.解雇:~退。
5.同「词」。
6.优美的语言:~藻。修~。
7.讲话;告诉:「请~于军」。
8.文体的一种:~赋。陶渊明《归去来兮~》。
详细释义
〈名〉
(会意。本义:诉讼,打官司)
同本义[legalcase;lawsuit]
辞,讼也。——《说文》。按,分争辩讼谓之辞。
善于辞案条教。——《后汉书•周纡传》。注:「辞案犹今案牍也。」
皇帝请问下民,鳏寡有辞于苗。——《书·吕刑》
口供[oralconfession]
明唻冄頭清于樤单辞,无或私家于狱之两辞。——《书·吕刑》
无情者不得尽其辞。——《礼记•大学》
其次不辱辞令。——司马迁《报任少卿书》
辞布者。——《周礼•司市故书》。司农注:「辞布,辞讼泉物者也。」
狱辞无谋故者。——方苞《狱中杂记》
有诏即讯,辞服。——《汉书•赵君韩张两王传》
使犯死者自春而穷其辞。——柳宗元《断刑论下》
言辞;文辞[word;diction;speech;statement]
安定辞。——《礼记•曲礼》。疏:「言语也。」
不以文害辞。——《孟子》。注:「诗人所歌咏之辞。」
辞也者,兼异实之名,以论一意也。——《荀子•正名》。注:「说事之言辞。」
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司马迁《报任安书》
又
其次不辱辞令。
撰长书以为贽,辞甚畅达。——明·宋濂《送东阳马生序》
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又如:辞色(言辞和容色);辞容(表情;面色);辞旨(言语或文章的主旨、含意)
特指政令之词[order]
近者奉辞伐罪,旄麾南指,刘琮束手。——《三国志》裴松之注引
借口,口实[excuses]
君子疾夫舍日曰欲之而必为之辞。——《论语•季氏》
曹公,豺虎也,挟天子以征四方,动以朝廷为辞。——《资治通鉴》
又如:辞头(说法;借口)
中国古代一种介于诗歌和散文之间的体裁,也叫赋,或辞赋并称[Ci,atypeofclassicalChineseliterature]
且携所著书及诗文辞稿本数册,家书一箧托焉。——梁启超《谭嗣同传》
又如:楚辞
古体诗的一种[Ci,aformofclassicalpoetry]。如:木兰辞
〈动〉
说讲[speak;talk]
使人辞于狐突。——《礼记•檀弓》。注:「告也。」
无辞不相接也。——《礼记•表记》。注:「辞所以通情也。」
无伤也,请辞于军。——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
辞别;告别[bidfarewell;saygood-byeto]
朝辞白帝彩云间。——李白《早发白帝城》
过北郭骚之门而辞。——《吕氏春秋•士节》。注:「辞者别也。」
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北朝乐府《木兰诗》
故人西辞黄鹤楼。——李白《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又如:不辞而别;辞朝(进朝辞谢皇帝);辞世颂(遗书);辞年(辞岁。除夕之夜)
推却不受[discline]
以王父命辞父命。——《公羊传•哀公三年》
「卿今当涂掌事,不可不学!」(吕)蒙辞以军中多务。——《资治通鉴》
又如:辞让(推让);辞不获命(辞谢推让而未获允许)
审讯[try]
单于使卫律召武受辞。——班固《汉书•李广苏建传》
遣去[dispatch;expel]
郑穆公使视客馆,则束载、厉兵、秣马矣。使皇武子辞焉。——《左传》
辞八人者,而后王安之。——《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解雇,免职[dismiss]。如:他被张老板辞了;辞馆(辞去书塾的教职)
古籍释义
说文解字
【卷十四】【辛部】似兹切(cí)
讼也。从?,?犹理辜也。?,理也。
?,籀文辞从司。
【译文】辞,打官司的文辞。由?、辛会意。?、辛好比说治理罪过。?是治理的意思。
?,籀文辞字,由?、由司会意,(司也表声。)
【注释】①从?:当依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作“从?辛”。②?犹:当依《段注》作“?辛犹”。③从司: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作:“从阌从司会意,司亦声。”按:司是主管的意思,这里指治理。
说文解字注
说也。
注:今本说譌(讹)讼。《广韵》七之所引不误。今本此说譌为讼,訩字下讼譌为说。其误正同。言部曰:说者,释也。
从?、辛。
注:会意。似兹切。一部。
?辛犹理辜也。
注:释会意之恉。依小徐本订正。
?,籀文辞,从司。
注:易?辞本亦作?。
康熙字典
【酉集下】【辛字部】辞·康熙笔画:19 ·部外笔画:12
古文:?。《唐韵》似兹切。《集韵》详兹切,竝音词。辞说也。《易·乾卦》:修辞立其诚。《书·毕命》:辞尚体要。
又《说文》:讼辞也。《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其狱讼,一曰辞听。《书·吕刑》:明清于单辞,罔不中听狱之两辞。疏:单辞谓一人独言也,两辞谓两人竞理也。
又与辤同。《正韵》:却不受也。《书·大禹谟》:稽首固辞。《中庸》:爵禄可辞也。
又谢也。《前汉·韩王信传》:温颜逊辞。
又别去也。《楚辞·九歌》:入不言兮出不辞。
【未集下】【舌部】辞·康熙笔画:13 ·部外笔画:7
《正韵》详兹切,音词。俗辞字。《佩觿集》曰:辞乱从舌,其芜累有如此者,然循用既久,今亦不废。
《正字通》:俗辞字。《佩觿集》:辞、乱从舌,其芜累有如此者。乱。
广韵
似兹切,平之邪‖辞声之部
辞讼。《说文》曰:“辞,讼也。”
校释:讼,原讹作“说”,据《说文》改。
韵书集成
小韵 | 反切 | 声母 | 韵母 | 韵目 | 韵部 | 声调 | 等 | 四呼 | 韵系 | 韵摄 | |
上古音 | 之 | ||||||||||
广韵 | 词 | 似兹 | 邪 | 之 | 上平七之 | 平声 | 三等 | 开口 | 之 | 止 | |
中原音韵 | 词 | 清 | 支思开 | 支思 | 阳平 | 开口呼 | |||||
洪武正韵 | 词 | 详兹 | 二支 | 支 | 平声 | ||||||
分韵撮要 | 辞 | 清 | 师 | 第十六师史四 | 阳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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