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性取向名词)

同性恋有三个分别的意义:同性恋倾向、同性恋行为,同性恋权利运动(又称同志运动)。在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中,也普遍存在同性行为,但这与基于高级感情的人类同性恋爱不可同日而语。性取向是只有本人自己,通过自己的直觉,感觉性吸引和感情欲望,才能做出判断的,而他人是无法判断的。

取向分析

一些人对同性恋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这包括生理学理论、心理学理论、学习理论、互动理论、社会学理论等。传统观点认为,纯粹的男同性恋者表现出明显的女性化特点,纯粹的女同性恋者则表现出明显的男性化特点,这被证实为是错误的。

误区

性别认同障碍、易性癖、双性恋皆不属于同性恋

同性恋中有的人很异性化,要是不说他是男/女的,甚至都看不出来,这种人在女同性恋圈子里被称为”爷T“、“纯T”、“帅T”或“铁T”,男同性恋则是“C”、“CD”、“娘受”、“CC”。女性头发长度和男性一样,甚至比男性还短,理男式短发、裹胸、穿男装,行为举止也和男性差不多;男性头发不定,喜欢偷偷在家化妆或穿女装、嘟嘴卖萌,行为举止和女性差不多,这些人大多是性同者(性别认同障碍),而不是同性恋。虽然同性恋者与性同者喜爱的对象皆为生理上的同性,但同性恋者没有性别认同障碍,他们认可自己的性别并为此骄傲,不存在变性或将形象装扮往异性靠拢的需求。

性同者是指内心认为自己是异性的人,他们大多因为各种因素导致觉得自己应该生为异性,他们不认同自己的生理性别,同样的也是以异性的心态去和同性谈恋爱,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异性,在他们眼里和生理上的同性谈恋爱才是正常的,这就是传中的同性恋中的“异性恋”。

性同者无论是从心理学还是医学的角度来讲都不被规划为同性恋的行列,而是LGBT中的Transgender(跨性别)。

异装癖和性别认同障碍

有些同性恋者声称自己只是喜欢异性打扮,但并不觉得自己是异性,这种就叫做异装癖。异装癖属于一种心理疾病,严重的异装癖患者会慢慢发展成易性癖(几乎等同于性别认同障碍,属于跨性别行列),部分异装癖如果不加克制只会越来越严重,而不是减轻,所以千万不可以把异装癖当成自己的个人喜好。异装癖和性同者是有很明显的差距的,尤其是被当成异性的心态会很不一样,性同者是喜悦的,异装癖是苦恼的。另外,异装癖者远远比不上性同者多,在异性化的“同性恋”群体中异装癖者只占十分之一不到,剩下的全是性同者。

异性化的人很受同性恋欢迎?

无论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还是根据各种权威的调查统计来讲,真正的同性恋都对异性化的同性无感,甚至讨厌。因为同性恋喜欢的是同性,要他们去喜欢一个无论身心都异性化的人,那他们还不如去喜欢一个真正的异性。有些同性恋者甚至比异性更加厌恶异性化的同性,因为他们认为异性化者不爱惜自己的性别魅力。

同性恋者认为,自身性别特征越明显,则越有魅力,同性恋者为了吸引优秀的同性,他们首先会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来吸引对方。女同性恋中不只有性感漂亮的女性,有文静知性的,也有强势好胜的,有温和柔美的,也有妩媚诱惑的,有洒脱直爽的,也有害羞内向的;男同性恋中不只有帅气性感的男性,有温柔内敛的,也有争强好胜的,有潇洒不羁的,也有成熟稳重的,有绅士有礼的,也有爽朗阳光的,但没有同性恋者会喜欢往异性化发展。

同性恋者不会对异性产生爱意和性欲,所以对异性的特征不会产生好感,没有同性恋者会希望自己身上有太多的异性特征,更加不会去喜欢异性特征特别明显的异性。如果一个同性恋长得过于异性化,那他则会通过后天的努力来改变这种形象,无论是以化妆、塑身、健身运动又或是其他的方式,他都会通过凸显其他的性别特征来掩盖异性化的部分,而不是往异性化发展。

另外,不仅是同性恋者,异性恋者和双性恋者也不喜欢异性化的同性。喜欢异性化同性的人恰恰证明他对异性的迷恋至极,拿女性举例子:当异性满足不了或仍不满足她对男色的渴求时,她就会在异性化的同性身上找寻男色来充饥,男性也同理。有相当多的心理学数据表明:无论是异性恋、双性恋还是同性恋,女性都容易被相貌漂亮、有女人味+性格中性化的同性所吸引;而男性更是偏倒性的欣赏相貌和性格都具有男人味的同性。

所以异性恋者中只有少数极度迷恋异性美色又很少能在异性身上得到满足感的人才会被异性化的同性所吸引;而双性恋者中性取向更加偏向异性的人大部分比较容易喜欢上异性化的同性。如果有人希望别的同性像异性一样来爱他,那说明这个人需要的是异性而不是同性,所以一个人喜欢像异性一样的同性,那么这个人潜意识里还是会喜欢异性的。

另外,喜欢异性化者的人群中也有跟风者的存在,也就是虽然不喜欢同性,但还是因为贪图新鲜刺激而去尝试同性恋的人。正因为他们不喜欢同性,所以会找异性化的同性随便玩玩,这种类型的跟风者只存在于异性恋者之中。而异性化者极其容易吸引这几类人群,这也造成了异性化者恋情的不稳定性。

T和1是指在女/男同性恋中较为主动的一方,而P和0是指较为被动的一方。而现在这个概念也被异性化者、喜好异性化者的伪同性恋、媒体报道、娱乐影视作品所歪曲。世界各地的同性恋无论男女都被异性恋的传统模式所禁锢,从而把异性恋中的角色套入到同性恋之中。男性和女性有先天的样貌形象差异,如果非跨性别者的人偏偏要往异性化发展,那不是争取平等自由的象征,而是抛弃自身性别的优势特点,并且也象征着同性恋始终摆脱不了装扮“异性恋”的“过家家”模式。

同性恋中有很多异性化的人?

同性恋中异性化者的人数其实远远没有异性恋多,能算的上同性恋的异性化者只有异装癖患者,而异装癖几乎都是异性恋,所以也从侧面得知同性恋中异性化者是少之又少的。

中性化和异性化

中性化指有异性特质的男性或女性,但和异性化是有区别的,中性化在有异性特质的同时也保留了自己本身的性别特质,而且要明显大于异性特质。异性化指一个人的外貌形象或行为性格明显的偏向异性,有些时候甚至看不出来自己本身的性别特征,还会被误认为异性,尤其是异性化的男女甚至有丝毫不差的样貌,让人分辨不出到底是异性化男性还是异性化女性,这种就叫异性化现象。

备注:跨性别是正常的,但不应该把LGBT群体混为一谈。也有部分同性恋者看到网络上或圈子中十分活跃的异性化者,以为同性恋是靠形象区分T、P、H和1、0、0.5,即便不愿意也会使自己的穿着打扮尽量偏向异性,警告切勿跟风模仿异性化者,带动同性恋群体的蝴蝶效应。而没有意识到自己是性同者的人,需要积极正面的意识自己的内心,正确的认识理解自己。另外,性同者不一定喜欢生理上的同性,也有喜欢生理上的异性的,而且比例不少,所以不要看到一个性同者就认为他喜欢生理上的同性。

历史沿革

中国

中国传统文化并不反对同性恋,《诗经》中有不少诗歌是歌颂男同性恋的,更有意思的是《郑风·女曰鸡鸣》这一篇,歌颂一个贤女劝夫勤劳并交良友,不过他丈夫的这个良友,很有点同性恋的味道,但是显然这位贤女一点也不介意,甚至代夫殷勤致意:“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知你对他勤眷恋,我解佩玉表奉献。知你对他很体贴,我解佩玉表慰问。知你对他很爱好,我解佩玉以报答。

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既然同性恋入诗,可见在他的眼中,同性恋算得上是很纯正的感情了。这倒不是他开通,而是在当时,同性恋并不被视为异常。《左传·哀公十一年》记载,鲁昭公之子公叔务人有一个宠爱的娈童(嬖僮),叫做汪锜。

当齐国攻打鲁国的时候,公叔务人和汪锜同乘一辆战车奋勇拼杀,一同战死,一同停殡。鲁国人因汪锜年幼,就打算以殇礼葬之,礼仪上来说自然比成年人的葬礼低一些。孔子当时掌礼仪司法、施教化,他发表意见:“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意思是说:汪锜能拿着武器因保卫国家而战死,没什么成年不成年(葬礼)的区分,可见当时人是将同性恋视为常态的感情。

《诗经·山有扶苏》有云:“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子都就是因为貌美而受到郑庄公宠爱的。孟子不可能不知道子都暗箭伤人的事情,但是当他提到子都时,却忍不住赞叹道:“至于子都,天下莫不知其姣也。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不知道子都长得漂亮的人,是不生眼睛的。孟夫子整天养浩然之气,对国君都舍不得说几句好话,可是一提起子都,完全是悠然神往的表情,可见孟夫子的审美观很男色。

同样,女子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相当普遍的,并被当时的人们所容忍。只要不发生过头的行为,人们认为女子同性恋关系是闺阁中必然存在的习俗,甚至当它导致为了爱情的自我牺牲或献身行为时,还受到人们的赞扬。明代一位名叫李渔的人曾就此题材创作过一部叫《怜香伴》的戏剧,就描述了一则女同性恋的故事。

清代的女同性恋情形可谓至为激烈,《粤游小志》记载:“广州女子多以拜盟结姊妹,名金兰会,女出嫁后,归家恒不返夫家,若促之过甚,则众姊妹相约自尽。尽十余年风气又复一变,则竟以姊妹花为连理枝矣,且二女同居,必有一女俨若藁砧(丈夫)者。”金兰会的姊妹又称自梳女,凡经“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男家不得强娶。她们互相结盟,滴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拜为姐妹,亲如夫妇,祸福与共,终生不渝。她们的住房称“姑婆屋”,她们死后埋在“姑婆山”,生死不落夫家。

古代的道德观念中男子把女子“失贞”、“失节”的淫行当做大罪,礼教竭力鼓吹妻妾之间和睦相处,让家庭中妻与妾、妾与妾和睦如姐妹,她们往往因之而发生了近似于同性恋的感情,不过这种关系比之于偷情通奸显得温和而隐秘,只要不对宗族构成威胁,男子不唯默许甚至鼓励。然而当女子之间有真正的爱情产生,转变成了纯粹的女同性恋之时,便会激发巨变,两个女子相爱较之异性恋更为激烈,往往因嫉妒而其纷争,这种事情常常发生,甚至到了性命相搏的地步,以至于儒家知识分子大为震恐,动用政权和族权的力量来加以惩罚。

日本

《菊花与刀》是美国本尼迪克特的着作,也是研究日本文化的着作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一本。他用菊与刀来阐述日本文化中崇美与尚武这两种文化类型。其实,“菊花”还代表着“男性之爱”。出于形似的缘故,菊花在物象方面可指代“男性之爱”,而感情上最着名也最源远流长的故事,应该是《雨月物语》中的《菊花之约》一篇。因为这个故事,菊花在日本又称为“契草”。

在日本,异性间的恋爱称为“女色”,男男同性间的爱恋就是“男色”。而且男色既非禁忌,更非败德,甚至在日本江户时代武士中男色大有凌驾之势,蔓延到庶民社会中,男色则成为一种雅癖。最突出的男色现象即众道。那些充当将军、大名乃至武士身边的侍童(即小姓)少年,其实质地位即男宠。

据说这种现象的发生,日本僧侣来大唐取经时学去的。镰仓幕府树立起了武士中央集权制,当时娈童还只是山门、贵族公卿的上流时髦玩意,可说是某种身份象征;普通武士是玩不起的,上层阶级享有实际上的专利权。战国年代,男色之风得到了空前的强化。这时候的娈童,不仅仅是一种风习,更成为必要。由于当时的男人大部分的时间是在战场上度过的,金戈铁马之际性欲的解决很大程度上转嫁到了这些男人身边的娈童身上。

同时,为了构建一个牢不可破的武士集团,武士之间、主仆之间的礼义忠贞观念被空前强调。娈童已经成为了主将身边最亲近的侍卫,也可以说是最后一道防线。倘若两军对垒、白刃加身之时,能誓死护卫主将的,只有身边的娈童了,这就要求娈童们必有“视死忽如归”的勇迈与决绝,而平时的宠幸之恩情、鱼水之欢愉,怕都要在这一刻得到最激烈的体现。所以战国时代的娈童和早期流行于公卿山门身边的娈童不同,还要求有高超的武艺。娈童之风极普遍到了大名身边甚至有十几、二十个娈童也不希奇。德川四天王中的井伊直政和本多忠胜就嗜好此调。江户幕府的三代将军家光和五代将军纲吉都是众道的“道友”。

西方

同性恋也称为希腊式恋爱。

在希腊,每个男人都得吸引住一个年轻男子,并在亲密的日常生活中充当他的辅导老师及朋友,并激励他学习一切高尚的品德。哪个男人若没有男性情人,会被认为是不履行男人的责任。在体育运动中,青年男子都是赤身裸体的,这让男人们大饱眼福。文学艺术作品中有大量赞颂男性美的内容,智者梭伦把少年之美比作春天的鲜花。卢奇安的《卡里德莫斯》整篇都在谈论美的本质,波塞冬拜倒在漂亮的珀罗普斯脚下,阿波罗为雅辛托斯的美丽所俘虏,而赫尔墨斯则对卡德莫斯情有独钟。

在古希腊还有专门的同性恋军队,由互相爱恋的男子组成,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彼此相爱的人才能得到最紧密的结合,提高战斗力。

古希腊灭亡之后,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继承了古希腊的男风文化,罗马很多皇帝都拥有自己的男宠。

在古希腊,不仅男同性恋,当时女同性恋的风气亦很盛行,有些女同性恋者参加打仗和狩猎活动,同另一个女人结婚,两人像夫妻一样相处。

据说女诗人萨福在莱斯波斯岛上建立了一个女子学校,她的诗名极盛,被柏拉图誉为“第十缪斯”。她虽有丈夫和女儿,但是没过多久,她就选择了离开丈夫和家庭。萨福的婚姻是不幸的,身为才女的她无法忍受婚姻中没有交流、没有灵魂的结合。

二十多岁的萨福在莱斯波斯岛上创办了一个女子学校,教授诗歌、音乐、仪态,甚至美容和服饰。贵族们把自己的女儿送往该校,萨福喜欢这些年轻美丽的女孩,不仅教授她们诗歌与音乐,闲暇之余热情教授她们恋爱艺术,心中的诗情在朝夕相处中转化为深深的爱恋,她一个接一个地和女学生们相爱,古希腊盛行师生间的同性恋情,师者授业解惑,学生以情相报,所以这些带有强烈同性恋情感的诗歌在当时不但没有遭禁,而且还广为传颂,甚至连莱斯波斯岛上用的货币都以萨福的头像为图案。但最后萨福因遭到一位女恋人的拒绝,而跳海自杀,英年早逝。另外,据说女同性恋的风气在罗马时代比古希腊时更为盛行。

反同沿革

基督教得势以后,开始残酷迫害同性恋者,而他们却对教会内的恋童行为不管不问乃至包庇纵容。

基督教会迫害同性恋不仅因为教会推行禁欲主义,而且认为,同性恋反自然就是反上帝,所以它比异性恋更为邪恶,同时,因为在独身、禁欲的条件下,修士和修士、修女和修女很容易发生同性恋,如果不对同性恋严厉镇压,就危及教会自身的生存。在《圣经》里曾提到过一个罪恶之城,那就是位于死海边的索多玛城。该城的居民罪孽深重,令上帝忍无可忍而降下大火和硫磺予以毁灭。

但是索多玛的居民究竟犯了什么罪,后人一直不清楚,有人说是“傲慢,通奸,过分好客,没有宗教信仰”,有人说是“通奸与不洁”,但正统教会接受了公元1世纪亚历山大城的斐诺的看法,斐诺认为索多玛城的居民犯的罪是同性恋,他指责说:“索多玛城的居民不顾自然法则,狂饮烈酒,暴食美味,进行不自然的性交,他们不仅纵欲于女人而使别人的婚姻破裂,而且违反自然,男性间相奸。结果,当他们想要小孩时,却发现自己已无法生育。”

教会对同性恋者的迫害是有一个过程的。

在公元3世纪时,尽管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已有举足轻重的势力,但他们仍不敢禁止同性恋。因为当时同性恋在军队中很盛行,如果禁止同性恋,势必会激起军队的不满和反抗,从而影响政权的巩固。

到了公元6世纪,情况有所变化。当时的拜占庭帝国(东罗马帝国)独身与修道制开始得较早,惩罚同性恋也早。公元538年,皇帝查士丁尼在把罗马法和教会法综合的基础上颁布法律,说同性恋“引起饥荒、地震和瘟疫”,对个人则“丧失灵魂”,因此,为防止国家和城市的毁灭,必须严禁。到了公元541年至544年,拜占庭发生大鼠疫,教会归罪于同性恋者。

这种迫害同性恋的做法在欧洲中世纪的中后期更趋严重。在16世纪,欧洲的一些殖民主义者甚至把他们镇压同性恋的魔爪伸到国外去了。西班牙殖民者登上美洲大陆后,首先遇到墨西哥的阿兹特克人,并首先被他们之中盛行的同性恋所震惊。从1519年起,最初的殖民者就不断地报告这些同性恋现象,并记入殖民者的编年史。

最初,殖民者只发现墨西哥湾一带有同性恋,但到1552年时发现,他们所涉足的中美洲地区内所有的印第安人都有这种习俗。直到1952年,现代民族学家仍然发现,在三分之二的印第安部落中,人们认为青少年的同性恋是合乎道德的,是可取的;他们认为,男女之间的婚姻和性交,涉及财产分配,不应随便处理;而同性恋只关系到性满足,所以可以更自由。

殖民者带着基督教文化的长期熏陶,带着“统治者”的优越与偏见,对这些土著民族大肆镇压,残酷迫害。从16世纪中期开始,西班牙殖民者对印第安人开始了有组织有计划的全面的种族灭绝,其中的一个十分主要的“理由”和“依据”,就是说印第安人的性风俗表明他们是“非人类”。

纳粹德国的阿道夫·希特勒当权之后,更是对犹太人、同性恋者、共产党员等群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屠杀,犯下了令人发指的反人类罪行。

标识

随着同性恋权利运动及同志(LGBT)权益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各种身份标识被创造出来。

彩虹旗

作为代表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骄傲和同志社会运动的彩虹旗,有时候又称为骄傲旗或同性恋骄傲旗,在20世纪70年代起开始使用。彩虹旗的多种颜色代表了同志群体的多元性,在同志权利运动中也被用于作为同志骄傲的标志。诞生于加利福尼亚的它在世界广为使用。它由旧金山的艺术家吉尔伯特·贝克(Gilbert Baker)在1978年纪设计。最初的版本因为要适合广泛可用的面料而几经颜色的增减。到2008年,最为普遍的版本有六个不同颜色的条纹——红,橙,黄,绿,蓝和紫。彩虹旗水平飞扬时一般是红色条纹在最顶端,就像自然的彩虹一样。

平权标识

平权标志(Equality Symbol),平等权益标志频繁出现在美国人的汽车、服饰和窗花上,它由人权战线(Human Rights Campaign)组织提出。

跨性别骄傲旗帜

跨性别骄傲旗帜(Transgender Pride Flag)于1999年首次出现,由、由一位跨性别女性莫妮卡·赫姆丝(Monica Helms)设计。赫姆丝描述了旗帜的含义:“顶部和底部的条纹是男孩子的传统颜色——浅蓝色。紧邻浅蓝色条纹的是女孩子的传统颜色——粉色。中间的条纹是白色,代表了两性人、跨性别或者认为自己拥有中立或不明确性别的人。这个旗帜的特别之处在于,无论如何悬挂,图案都无顺序错乱之虞,这意味着,我们应该自信于自己人生中的正确性。”

压迫根源

基督教历来是压迫同性恋的重要势力。《圣经旧约·利未记》中曾提到“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点成为基督徒反对同性恋的标志之一。索多玛城之所以被上帝毁灭,是因为索多玛人的罪恶上冲于天,其中有一条便是耽溺男色,这明显与中国传统不合。明清之际来华传教的耶稣会、多明我会的教士们看到同性恋盛行时颇为震骇,大加指责。近代以来,西方反同思想也深刻影响了世界其他地区。由于基督教在西方世界的地位,西方仍有很大一部分人排斥同志。

人类学家盖尔·鲁宾写道,“对人类天性中同性恋成分的压制,以及,由此推导,对同性恋者的压迫是……用其规则和联系方式压迫了妇女的同一制度的产物。” 也就是说,男性针对男性的恐同是厌女的,而且这种情况可能是跨历史的。塞吉维克表示,“厌女”不单纯表示对女性的轻视,更可能意味着对男性中所谓的”女人气质“,意即对具有阴柔气质的男性的压迫(实际上这是偏见,GAY≠娘炮,具有阴柔气质的男性也不一定是GAY,阴柔≠娘),这正是最可能产生错误阐释的地方。

由于“同性恋”和“恐同”这一对名词在其任何化身之下都是历史构建,由于它们很可能强烈相互关注,采取互联的或相互反映的形式,由于它们的斗争戏码很可能是心灵内部的、制度内部的乃至公共的。所以,有时我们会惊奇地发现,男性恐同者中的一些人,他们的恐同心理恰恰是压抑自身对同性渴望的结果。——20年前发生在澳大利亚的一起恐同仇杀案可作为这一论点的佐证:法官后来的调查发现,恐同的施害者中有一些人就存在潜藏的同性恋欲情结,有罪犯坦承说,他是为了向异性恋男性同伴证明自己的异性恋身份或男性气质进而将同性恋者作为攻击对象。

解放史

在西方,随着世俗社会的兴起,精神病学界逐渐取代教会成为反对同性恋的主要势力。

精神病学将同性恋视为“性倒错”、“性变态”、“性错乱”,将其归为一种人格障碍与行为障碍,并相应地创造出了一系列治疗同性恋的方法——厌恶刺激、阉割、大脑手术、激素注射等。

前奏

1950 年,美国参议院调查同性恋和其他“性变态”者在政府部门的受雇情况,由精神病医生为主的调查委员会认为同性恋“缺乏正常人的感情稳定性”,并指出他们倒错的性格和薄弱的道德力量不仅使他们没有责任感,而且容易被人敲诈勒索,同性恋被认为是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会逐渐从内部破坏美国社会。结果,哈里·S·杜鲁门(Harry S Truman)总统签署行政令禁止同性恋者在政府部门中工作,隐蔽在街头的同性恋酒吧也经常遭到警方突击搜查。

阿尔弗雷德·金赛(Alfred Kinsey)在1948年发表的调查报告发现,美国37%的成年男性有过同性性行为。这个调查结果让很多同性恋知道了这个世界存在千千万万的人与他们有着相同的经历。1950年代,美国心理学家艾弗伦·胡克(Evelyn Hooker)做了第一个关于同性恋是不是精神疾病的经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同性恋者并不一定有精神缺陷或是心理变态。这个研究在同性恋圈里传播很广,并成为此后同性恋运动的最重要的武器。

发声

1971年,当美国精神病学家会在华盛顿召开年会时,曾一向主张以平和姿态与社会展开对话的弗兰克·卡梅尼(Frank Kameny)在会场强行夺过麦克风,高声抗议将同性恋列为精神变态。这番“出格”举动震惊会场,在成为新闻的同时,“同性恋者拒绝承认自己有病”的呼吁终于见诸主流媒体,也迫使精神学界不得不加以面对。

在次年的精神病学会上,会员约翰·弗莱(John Fry)头戴面具出场,向与会者宣告:“我是一名精神病专家,也是一名同性恋。”此言震惊四座,因为当时绝大多数精神病专家仍然将同性恋者视为精神病患者,属诊治对象。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身边的同行里就有同性恋。同性恋非病理化议题被正式提上日程,不仅早先艾弗伦·胡克(Evelyn Hooker)博士有关同性恋正常性研究受到更大范围的正视,精神病学界也展开了进一步的科研调查。

暴动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纽约的石墙酒吧为黑手党所开,属无照经营,只为赚同性恋的钱。由于酒吧环境差,酒水价位也低,因此吸引了不少低收入同性恋顾客,其中包括不少易装者。1969年6月28日凌晨,当警方再次突检酒吧时,同性恋顾客忍无可忍,发起暴力对抗。此事受到媒体的广泛报导后,在警力增加的同时,美国各地同性恋也纷纷前往支援,双方整整持续对峙三天三夜。

石墙暴动发生得相当突然,事件当晚是朱迪·嘉兰(Judy Garland)的葬礼,正当大家情绪高昂之际,一些聚集在石墙的变装皇后(跨性别)和悍T(强壮的女同性恋),终于再也忍受不了警察持续了好几个礼拜对格林威治村的临检。同性恋者们对警察大打出手,情况急剧恶化,警察开始用警棍殴打拒绝逮捕的人,很多人被打伤,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被警方在车门上碾断两根手指,警方也殴打了一名异性恋乡村音乐歌手戴维·范·洛克(Dave Van Ronk),一些懦弱的男同性恋者都被抓出来挨个殴打。

大家聚集起来,开始向警方抛掷石块和酒瓶,在巨大的石头雨和玻璃酒瓶的猛烈攻击下,警方被迫退入酒吧内部。一些同性恋者开始试图点燃喷向门里面的可燃液体,他们把一个停车计时器当作攻城器来用。随即其他得到音讯的同性恋者赶来增援,人群开始扩大。他们开始唱着“同性恋的力量”(Gay Power!)的歌曲。

高潮

警方开始紧急派遣增援力量,其中一个镇压队伍曾是处理反越战示威的受训的“战术巡逻队”(Tactical Patrol Force)。但是他们没能成功分散人群,大家紧紧地团结在一起,继续向他们抛掷石块。他们大声歌唱:

“We are the Stonewall girls,(我们是石墙女孩)

We wear our hair in curls,(我们烫着卷发)

We wear no underwear,(我们赤身裸体)

We show our pubic hair,(我们仅有体毛遮羞)

We wear our dungarees,(我们衣衫褴褛)

Above our nelly knees!” (我们绝不屈服)

人群在第二天晚上又聚集起来,在警方恶劣对待和惨无人道地压迫同性恋者几十年后的1969年6月27日,星期五这一天开始爆发了。同性恋者向人们派发传单,写着“让黑手党和警察滚出同性恋酒吧!”(Get the Mafia and cops out of gay bars!)示威持续了五个夜晚。

曙光

石墙暴动被视为现代同性恋权利运动的开始,同性恋解放阵线(Gay Liberation Front)形成了。

美国同性恋者们开始破坏各种精神病学学术会议,他们骚扰会场,撕毁研究文献,砸烂研究设备,激烈地高呼:“我们不是病人!”同性恋者还冲进会议的展览厅,威胁商家必须撤下有关治疗同性恋的器具,否则将砸毁他们的展台。同性恋者的对抗行为极端激烈,导致当时的精神病学专家和学者无比害怕和恐惧。

因同性恋组织与精神病学界冲突不断,终于在1973年,美国精神医学学会董事会决定将同性恋剔除出疾病分类,但这一决定遭到了众多会员的反对,学会内部吵得不可开交。最终,学会决定以会员公投的方式来决定同性恋的命运。一共有一万多名精神病学家参加了投票,其中58%的人赞成董事会的决定,37%的人表示反对。到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也以同样的方式将同性恋剔除出了精神疾病的行列,同性恋被以投票的方式结束了它作为一种精神疾病的历史。

历史是戏剧性的,在同性恋去病化之后,虽然仍有很多精神病医生将同性恋视为一疾病,但精神病学却从同性恋者的敌人变成了同性恋权利运动的重要盟友。例如美国精神医学学会不但责难政府对同性恋的歧视政策,呼吁社会消除对同性恋的歧视,还发表公开声明支持同性婚姻的合法化。甚至,同性恋者还建立起了自己的精神病学和心理学,一些试图证明同性恋者比异性恋者更优秀的研究时不时地出现在学术期刊上;而同性恋权利运动产生的,用于描述对同性恋毫无原因的憎恨和恐惧的名词“同性恋恐惧症”,也被归为精神病学。

也许有一天,“恐同症”会真的成为一种临床意义上的精神病,“恐同者”们将会在精神病院接受大夫们的治疗。

同性婚姻

1989年10月1日,丹麦成为第一个认可同性结合,允许同性伴侣进行登记的国家。

1996年,夏威夷一法院推翻了州禁止同性婚姻,将婚姻限定于异性之间的州宪法条文,这一判决引发就这一问题的全国讨论。

1996年,威廉·杰斐逊·克林顿签署“婚姻保护法案”,联邦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授权各州可以拒绝认可其他州的同性结婚证书的合法性,共有38州颁布了相类似的州立法。

2000年,美国佛蒙特州州长霍华德·迪安签署法律,允许同性伙伴之间的“公民结合”,佛蒙特成为美国第一个认可同性结合的州。“civil union”是由佛蒙特州创造出的新法律关系,自此后被广泛使用。

2001年1月1日,荷兰成为第一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2002年,挪威、瑞典、冰岛、德国、法国和瑞士认可同性结合登记注册,赋予其大部分传统家庭所享受的权利,其中瑞典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

2003年1月30日,比利时继荷兰之后,成为世界上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这部法律禁止同性家庭收养孩子。

2003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对“劳伦斯诉得克萨斯”一案的判决,这个判决为同性伴侣争取法律权利(包括结婚)铺平了道路。

2003年6-7月,加拿大的安大略湖省和哥伦比亚省允许同性结婚。

2003年11月18日,马萨诸塞最高法院在Goodridge et al.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一案中判定:禁止同性结婚违反马萨诸塞州宪法,并给立法机关180天的时间更改法律。

2004年2月4日,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重申两种婚姻间的平等地位和表达是“必须”的,这就意味着要么婚姻适用于同性间的结合,要么不认可各种婚姻形式,只承认所有伴侣间的“公民结合”,这个判决在2004年5月18日生效。按照相关法律,如果试图推翻法院判决的州宪法修正案至少需要经过州立法机关和公投后才可能通过,即使通过了,也须到2006年才可执行。

2004年2月12日–3月11日,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新当选的市长Gavin Newsom和其他官员开始于旧金山市发 布“婚姻证书”。戴尔·马丁和菲利斯.莱昂是第一对“结婚”的同性伴侣。在加州最高法院3月11日,要求旧金山暂停签发同性婚姻证书以作进一步决定前,共有4161对同性伴侣领取了结婚证件。

2004年3月29日,马萨诸塞州通过立法禁止同性婚姻,但承认“公民结合”,赋予同性伴侣部分权利。

2004年5月18日,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就Goodridge et al.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一案的判决产生法律效力。

2004年12月9日,新西兰国会多位本来反对议案的议员转为支持态度,以过半数通过同性恋者及同居人士的公民结合可以享有与合法夫妇等同的法律地位。有关法律将于2005年4月26日正式生效。

2005年6月28日,加拿大国会下议院通过同性婚姻法案,仍然有待参议院通过和英国君主的批准。

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下议院第二次通过同性婚姻法案,推翻参议院一周之前否决此法案的决议。通过后需要一些时日在政府档案中记录公布。7月2日颁布,7月3日起正式成为第三个全国性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参议院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提案。几小时后,加拿大最高法院负责人在提案上签字,使其成为该国一项正式法律,也使加拿大成为继荷兰,比利时与西班牙后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

2005年12月5日,英国正式允许同性伴侣登记。在公民伴侣关系法案下,希望建立伙伴关系的伴侣必须在当地政府登记,以享受和异性夫妇同等的待遇。

2006年11月,在南非宪法法院判决同性婚姻合宪的一年后,南非议会通过了民事结合法令,南非成为世界第5个、非洲第1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

2008年5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判决支持同性婚姻,加州正式对同性伴侣开放注册,该州一度成为美国第2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地区,但半年后旨在颠复同性婚姻的8号提案被通过。

2008年11月,在美国康涅狄格州高等法院于2007年作出同性婚姻合宪的判决一年后,康涅狄格州开始为同性伴侣发放结婚证,该州成为美国第2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地区。

2009年1月,在颁布同性民事结合法案后的16年后,挪威上议院通过了同性婚姻法案,挪威成为世界上第6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

2009年4月,瑞典议会通过同性婚姻法令,给予同性情侣包括收养、宗教仪式、人工授精在内的全部民事权利,瑞典成为世界上第7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国家。

2009年4月,美国爱荷华州最高法院究”Varnum v. Brien“一案做出判决,禁止同性结婚的法令违反该州宪法精神,该判决将于4月24日正式生效,该州成为美国第3个允许同性结婚的地区。

2010年3月3日美国首都华盛顿承认同性婚姻。

2010年3月4日起墨西哥首都法律承认同性婚姻合法。

2010年6月27日,冰岛颁布相关法律,正式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同一天,冰岛女总理约翰娜和她的长期女伴侣正式走入婚姻殿堂。

2010年7月15日,阿根廷参议院经过激烈辩论通过了允许同性婚姻的法案,阿根廷总统克里斯蒂娜随后颁布这部法案,标志着拉美地区首部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正式实施。

2010年8月1日,德国正式承认同性婚姻,今后,德国同性恋者将享有与异性婚姻同样的权利。

2013年2月12日,法国国民议会投票通过了允许同性婚姻及收养子女的法案。

2013年3月13日,当地时间12日,美国科罗拉多州议会批准一项允许同性恋者结婚的法案。至此,科罗拉多州与美国另外八个州一道,成为允许同性婚姻的州。科罗拉多州众议院12日以39票比26票通过这项允许同性结婚的法案。该法案拓宽了科州法律以前对婚姻的界定范围,也允许同性婚姻。

据悉,科罗拉多州议会此前就同性婚姻法案进行过几次表决,但由于之前是共和党人主宰多数议席,此问题屡屡受阻。2011年11月换届选举,民主党人夺下该州众议院多数席位,确保了如今法案得以通过。

2013年7月,英国下院已经通过了婚姻平权法案,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次日签字生效。根据新法,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同性婚礼将可于2014年3月29日起举行,新法还允许变性后继续保持婚姻关系。英国成为世界上第16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2014年2月5日,苏格兰议会以105票赞成、18票反对,压倒性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如果苏格兰在全民公投之后宣布独立,将成为第17个同性婚姻合法化国家。

2014年3月25日据美国新闻网“yourjewishnews.com”消息,法国北部交通部门为保护同性恋者的权益,开除了一名公交车司机,因其对一对公开亲热的少女喷水以示羞辱。

2014年9月8日,美国爱荷华州达文波特一对9旬老人同性恋情侣在共同生活72年之后,在一家教堂共结连理。缔结连理的维维安·博亚克和爱丽丝·杜比是一对女同性恋情侣,其中博亚克91岁,杜比90岁。她们最初在爱荷华州的耶鲁相识,到2014年已经共同生活了72年。

2015年5月,卢森堡首相贝特尔与建筑师男友结婚。

2015年6月28日,在美国纽约曼哈顿,帝国大厦点亮彩虹灯庆祝同性婚姻合法。当日,纽约举行一年一度的同性恋大游行。美国最高法院26日以5比4的投票结果裁定,同性婚姻合乎宪法。这一裁决结果意味着同性婚姻在全美50个州全部合法

反同性恋法

乌干达总统穆塞韦尼2014年2月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当众签署了备受关注的新的反同性恋法案。他特别邀请政府官员、国际媒体以及该国科学家团队现场亲眼见证,以彰显乌干达作为独立主权国家在立法方面的自主性。根据新法,同性恋行为在乌干达最长可判终身监禁;此外,任何支持同性恋行为的人,或者对于同性恋行为知情不报的人,都将受到包括监禁在内的处罚。

同性恋国家

通过右图可以直观的了解到目前世界对同性恋政策的情况和立法状况。因为世界对于同性婚姻和民事结合立法情况随时会有变化,因此具有时效性,本图更新至2014年3月(注:本图片来自网络共享资料)。

图中深蓝色部分的国家和地区承认同性婚姻,他们包括:荷兰(2001),比利时(2003),西班牙(2005),加拿大(2005),南非(2006),挪威(2009),瑞典(2009),葡萄牙(2010),冰岛(2010),阿根廷(2010),丹麦(2012),乌拉圭(2013),法国(2013),新西兰(2013),巴西(2013)以及墨西哥“墨西哥城(2010)”,美国“马萨诸塞州(2004),康涅狄格州(2008),艾奥瓦州(2009),佛蒙特州(2009),新罕布什尔州(201

0),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2010),纽约州(2011),华盛顿州(2012),缅因州(2012),马里兰州(2013),加利福尼亚州(2013),特拉华州(2013),罗德岛州(2013),明尼苏达州(2013),新泽西州(2013),夏威夷州(2013),伊利诺伊州(2014)”和英国“英格兰和威尔士(2014),苏格兰(2014)”。

图中浅蓝色部分的国家和地区承认同性伴侣之间的民事结合,他们包括:德国(2001),芬兰(2002),卢森堡(2004),英国“北爱尔兰”(2005),安道尔(2005),捷克(2005),斯洛文尼亚(2006),瑞士(2007),匈牙利(2009),奥地利(2010),爱尔兰(2011),列支敦士登(2011)。美国,澳大利亚和墨西哥的部分地区也承认民事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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