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玉石诈骗犯(江西靖安玉石诈骗)

“中国赌石第一案”中诈骗罪的认定和辩护都有哪些?

备受关注的“中国赌石第一案”将于4月20日在霸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这起案件还要从2019年4月开始说起, 玉石商人张有省在中间人的担保和促使下将一块价值8000万的玉石原石卖给了马某波,本以为会像往常一样获取一比不错的酬劳,没想到马某波回去切开原石后发现价值不如预期,便以想出高价继续回收更高品质的原石为由,让张有省去缅甸继续代为采购,当张有省把采购好的第二块原石送去马某波处的时候,马某波却让张有省退还第一块原石的货款,并扣下了第二块原石。马某波 切原石时候发现价值不如预期便做了检测,发现此块玉石的产地并不是当初购买时张有省所说的缅甸木那坑口,因此他认为张有省这是诈骗,在协商退款无果后选择了报警。

2019年12月13日,张有省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15日正式批捕。

霸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有省、张晓林、陶德军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原本是危地马拉的玉石谎报成缅甸木那坑口,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80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

而张有省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在赌石行业玉石商人想将玉石卖一个好的价格,虚报产地是见怪不怪的手段,没什么大不了的,而这对买家和卖家原石成交几乎没有什么影响。代理律师还认为本案要成立诈骗罪必须要有一个前提成立,那就是木纳坑口的原石与切涨成正比的关系,但这只是假设并不成立。

此案一经曝光,众说纷纭,有的认为赌石赌石,就应该愿赌服输;也有的认为张有省他们欺骗为先,总是大家都各执一词,但案件最终到底如何,还是要看法院如何审理。

最新进展,“中国赌石第一案”择期宣判,该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在今年的4月20日,“中国赌石第一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

“中国赌石第一案”在霸州市的人民法院正式开庭,经历过三天的庭审,在4月22日下午六点,法院宣布对“中国赌石第一案”择期宣判。

这一场“中国赌石第一案”主要围绕的是三个被告向当事人虚构赌石场地,以及三人的交易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犯罪。

作为被告之一的张有省以及他的家人来到了法院现场,被告家人在记者的采访中向记者反映:对于很多人说的赌石这一行并不是诈骗,在老家赌石是一种传统,有着悠久的历史,如果赌石案件的诈骗罪被法院认定为诈骗,将来这一行当也不知该如何运作,相信法庭会对此案有一个公正的判决。

被告张有省的辩护律师为张有省做无罪辩护。

原告坚持认为三个被告的赌石交易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中国赌石第一案”源头

源头是在2019年4月份,张有省作为一个云南的玉石商人,在两位中间人的促成下,将一块价值8000万元人民币的翡翠原石卖给了知名企业家马某,但是马某在获得翡翠原石后,将其切开后却发现这块翡翠原石的价格远远不足预期。而后马某又以愿意再出钱购买高档货为理由,再次与三人交易,但是在第二块原石送到马某手中后,却被扣了下来,马某要求三人退还第一块翡翠原石的货款。

马某坚持认为张有省等三人虚构翡翠原石的行为属于违法诈骗,在与三人协商无果后,马某选择了报警处理此事。

2019年年底,张有省三人被刑事拘留。

霸州市的人民检察院对此认为,张有省三人以赌石为名,非法骗取他人财产且涉事的数额巨大,足以构成刑事责任,将以诈骗罪为由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张有省方坚持认为这起案件并不构成诈骗,主要是因为赌石而引发的纠纷。三人和客户马某完全可以通过赌石协会进行调解,主要矛盾是客户马某对于赌石的文化并没有充分了解,赌石是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是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独食的相关法律政策,在这个情况下,应该要尊重赌石的传统。

4月22日,“中国赌石第一案”的一审宣布:择期宣判。事件将来又是一个什么走向呢?

福建省玉石诈骗犯(江西靖安玉石诈骗)

冒充富二代销售玉器诈骗团伙被打掉,这背后到底隐藏着一个怎样的犯罪团伙?

现如今骗子欺骗的方式是越来越“先进”,越来越多样化了。从最初的打电话进行诈骗,到以中奖为名套取对方的银行卡号,再到一对方熟人的身份对对方进行诈骗,而现在,骗子们已经会包装自己,给自己一个合理并且非常厉害的身份对他人进行诈骗,使我们防不胜防。其实所有的骗子几乎利用的都是一种心理。那就是想要通过最少的付出获得最大回报的心理。比如说很多人想要不劳而获,想要短时间赚大钱;又或者是有些人想要购买又便宜质量又好的商品,想要通过简陋来占便宜,殊不知最后被骗的其实是自己。

在今年的3月份的时候,广东的王女士到四川松潘去游玩,突然发现了一个玉器店,进去之后王女士相中了一个名叫“掌上明珠”的玉器。老板告诉她这块玉器象征着孩子对于母亲的依赖,看在你这么孝顺并且与这块玉有缘的份上,就半卖半赠的卖给王女士了,最后王女士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块玉,但是回家经过鉴定之后发现其实这块玉只价值900元。而这种事情在四川松潘已经多次发生了。这家玉器老板在卖玉的过程当中首先会给这些玉器起一些好听的名字来吸引顾客,然后再为这些玉器编造一个或浪漫或凄美或忧伤的故事,给这些玉器添加附加价值,最后在顾客被感动的稀里哗啦的时候再跟顾客说便宜点卖出去,获得顾客最后的感情,甚至在这个过程当中们还会有一些“富二代”对这些玉器进行夸奖,这样就可以轻松的卖出去一块本身价值可能连标价十分之一都没有的玉器。

当然,对于这些事情是属于欺诈行为,顾客们是可以对其进行上诉的,毕竟在此案中,受骗人来自全国天南海北,涉及诈骗金额已经超过6000万,可以对其进行行政诉讼,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对其进行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罚。目前警方已经将这一犯罪团伙进行控制,押往警局,并对这些犯罪嫌疑人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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