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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塔西佗陷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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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塔西佗陷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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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塔西佗陷阱(政治学术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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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姜小白]]></dc:creator>
		<pubDate>Wed, 23 Nov 2022 03:43:05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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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塔西佗陷阱]]></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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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p>“塔西佗陷阱”，得名于古罗马时代的历史学家塔西佗。这一概念最初来自塔西佗所著的《塔西佗历史》，是塔西佗在评价一位罗马皇帝时所说的话：“一旦皇帝成了人们憎恨的对象，他做的好事和坏事就同样会引起人们对他的厌恶。”之后被中国学者引申成为一种现社会现象，指当政府部门或某一组织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p>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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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h1>公信危机</h1>
<p>有专家指出，网络、微博的兴起使得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正视社会舆论的考验和拷问。在网络时代，“塔西佗陷阱”正随着传播方式的变迁成为日常社会管理中需要频繁面对的挑战。</p>
<h2 id="a-29f943e7">塔西佗陷阱被放大</h2>
<p>“这一现象被放大与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民的广泛参与是分不开的。”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认为，在新媒体领域，网民成为信息发布的主体，如此庞杂的信息发布主体深刻影响了舆论环境的生成，传统媒体不再拥有绝对发言权。有些事件通过网络放大，会有远远超出事件本身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而当这些孤立的事件在网上此起彼伏，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公众的判断趋向，互联网就有可能发酵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情绪，形成“塔西佗陷阱”的舆论土壤。</p>
<h2 id="a-caea4974">官方回应遭遇信任危机</h2>
<p>网络正日益成为新闻的发源地和证实地，2012年网络举证了政府官员不雅照、佩戴多块名表；殴打空姐案、哈尔滨机场高速阳明滩大桥主桥发生垮塌事件等都是在网络曝光，之后政府给予官方回应，不论内容如何，也会引起一番网络吐槽。</p>
<p>在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吴淼看来，“塔西佗陷阱”并非网络时代的特有现象，只是网络的传播规律会从正反两个方面都对此产生巨大影响。他建议说，舆论关注的事件中，政府发布信息应真诚坦诚，强调专业性并留有余地。凡此种种，无不与网络时代的传播特性有所关联。</p>
<h1>应用实例</h1>
<p>1、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社会情绪的蓄积，也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公众不信任官方公布的数字，是因为既往的无数事实都让我们多了一分警觉之感，也因为在那些数不清的矿难、地震甚至流行病害中都有太多未明的真相，同样还因为那些与公众耳闻目睹相去甚远的官方数据已经让我们读不懂真实的中国。理清这一点，就不难发现，“不明真相”的公众和媒体恰恰是在以理性平和的方式倒逼真相，维护公道和人心。</p>
<p>2、稍有智慧的主政者都应该明白，将公共事故遇难情况抽象为一个冰冷的数字，虽已成为地方政府危机善后的惯常模式，但绝不是值得效仿的模式，更非能赢得民心的模式。总是以这种被动的姿态应对汹涌的舆情，总是以捂盖子的做法来糊弄民众，一旦公信力跌破底线，势必会遭遇更为棘手的危机。</p>
<div></div>
<p>3、一些地方官员若想正确化解危机，走出“塔西佗陷阱”，也并非没有可能。最简单易行就是尽快向社会公布沉船事故的遇难者名单，而不是拿所谓的“当地习俗”为托词，在一条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如果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刻意隐瞒真相，如果河水连夜暴涨和他们无关，公布遇难者名单显然是最能自证清白的最佳举措，也是以还原真相的方式给遇难者亲属一分迟来的尊重。</p>
<p>4、每一个名字，背后都曾站立着一个生命，在不久之前，他们还在这个世界行走，或精彩或卑微地活着；每一个生命，都不该被轻易剥夺，我们不相信活着没有证据，更不能容忍死无对证。只有翔实的名单，才能将每一个遇难者从冰冷的数字还原为生动的人，也才能最大限度地打消公众对官方说辞的质疑，进而挽救一些地方政府原本就已岌岌可危的公信力，让他们免于陷入“塔西佗陷阱”的威胁。</p>
<p>在网络时代，“塔西佗陷阱”正随着传播方式的变迁成为日常社会管理中需要频繁面对的挑战。网络舆论事件频发，已成为民意聚散的一个重要平台和渠道。“塔西佗陷阱”有可能因漠视民意，信息淤塞而急速放大，也会在及时合理的应对中逐渐消弭。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正是网络语境中社会管理的一项指导原则。</p>
<h1>典型案例</h1>
<p>雷政富雷政富不雅照事件</p>
<p>2012年11月，据新京报报道，一篇名为《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的性爱视频》的文章，在网上流传，文中附有不雅视频截图。图中男女，全身赤裸，男子面部清晰。</p>
<p>涉事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向记者表示，“没有这事”，并表示是网友ps合成所致。重庆市有关部门2012年11月21日透露，关于在互联网出现的实名反映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不雅图像的网帖，中共重庆市纪委表示，已注意到相关内容，正在了解核实。</p>
<p>11月23日，新浪微博认证账户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微博：“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近日互联网流传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为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p>
<p>11月23日，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雷政富同志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p>
<p>袁占亭</p>
<p>袁占亭名表事件</p>
<p>12月3日，网友“周禄宝”通过其实名认证为“知名写手、专栏作家，原兰州军区某部新闻报道员”的微博发布消息，称兰州市长袁占亭佩戴多块名表，其中包括估价15万元的镶钻欧米茄、20余万元的江诗丹顿等，引发热议。</p>
<p>12月8日，甘肃省纪委就网传“兰州市长袁占亭疑戴名表”事件作出回应，称袁占亭所戴的3块表中，价格最高的只有25100元。但爆料人“周禄宝”前天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对甘肃省纪委的调查结果非常不满意。“周禄宝”“网络陆续提说：供了兰州官员袁占亭在当地快速公交BRT工程建设中涉嫌不作为、老婆参与等直接有据可查的问题，而甘肃省纪委对此并没有做出回应。”“周禄宝”表示，他目前已经拟好了相关材料，准备寄给中纪委。</p>
<p>8日，甘肃省纪委就“兰州市长袁占亭疑戴名表”问题回应称，纪委调查核实后认定，网络所传缺乏有效证据。“袁占亭同志佩戴过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欧米茄仿表、西铁城光动能表，均为本人购买。其中价格最高的是黑色雷达机械陶瓷表，目前市场价25100元。”</p>
<p>政府介入滞后性</p>
<p>这些案例的共同点是政府的回应和调查往往具有滞后性，且在网民心中不具有威信力，进而爆料多出更多相关事件和犯罪事实。</p>
<h1>拓展阅读</h1>
<p>这一定律也在社会群体突发事件中有充分的表现，如诚信体系故障，社会秩序会混乱等。</p>
<h2 id="a-7e8b06fa">谁的陷阱</h2>
<p>按一些时评的版本，所谓的“塔西佗陷阱”，是指“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得罪人民。”</p>
<h2 id="a-88b4ab77">对舆论的影响</h2>
<p>网络、微博的兴起使得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正视社会舆论的考验和拷问。</p>
<h1>谁的“塔西佗陷阱”</h1>
<p>李鸿文 《 中国青年报 》（ 2011年11月02日 02 版）</p>
<p>时评人总喜欢说“普及常识”，给人一种职业成就感，但“普及常识”四个字有时却像绝对正确的红宝书，有几分蛮不讲理。什么常识？给谁普及？谁来普及？都是问题。</p>
<p>近来不知谁先用了“塔西佗陷阱”一词，于是后面跟着一长串，批铁道部时用，批官德时用，批邵阳沉船时用，批红十字会时用，批信息不透明时用，甚至批天气预报时也用。还有自称学者的人写时评时引用这个“陷阱”，说是“著名论断”，还是“西方政治学的著名定律”。</p>
<p>再看这些时评对塔西佗的介绍，说到身份时，有说是著名历史学家，有说是政论家，有说是哲学家，还有人将历史学家与哲学家两个身份并列。此外，为增添论据的权威性，谈到官职时，有说是当过财政官、执政官，有说多次当过执政官，还有说当过古罗马最高统治者执政官，按这些说法的指引，似乎指向的是那个写过《历史》和《编年史》的著名历史学家塔西佗。</p>
<p>考虑到他也写过《关于演说家的对话》及《阿拉利可拉传》等政论文，说他是政论家未尝不可。但说这位历史学家兼政论家是一位哲学家，却违背了他的意志，因为他终其一生都无意伪装成哲学家，他对哲学家的轻视态度，还招致威尔·杜兰特的强烈批评。</p>
<p>这些资料大多来自百度的词条，词条还说，塔西佗曾出任过古罗马最高领导人——执政官，这是一个基本常识错误。罗马帝国被屋大维以“奥古斯都”之名统治之后，执政官就不再是最高权力的象征。历史学家塔西佗当政的岁月，执政官不过是个摆设。</p>
<p>按一些时评的版本，所谓的“塔西佗陷阱”，是指“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得罪人民。”然后再引伸为：“当一个政府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有专家说，这是他的“执政解释和思考心得”。</p>
<p>为此，我翻检手头有限的资料，比如塔西佗的《历史》、《编年史》，没有发现这句话（不是“发现没有”），在有关罗马的史料林林总总大约30多本专着中，也没有找到相关表述。后来又特意请教了两位在美国名牌大学教授政治学的学者，请求他们帮我找到出处。他们一头雾水，说这个“塔西佗陷阱”让人晕眩，因为他们从没听说过。</p>
<p>疑惑来自于“最高领导人”、“执政思考”等字眼。果如此，那么，这个论断就有可能出自另一个塔西伦——即自称是历史学家老塔后裔的小塔。可是，悖论出现了。提出那个“陷阱”的，如果是最高领导人，那就不是历史学家；如果是历史学家，那就不是最高领导人。又似乎，老塔小塔各占了半边身份。</p>
<p>小塔在75岁高龄，被元老院推举为皇帝，他本无意于此，但作为一个罗马公民，他不得不临危受命，在帝国处于无政府状态之时，当了6个月零20天的皇帝。（这个作者搞错了，历史学家塔西陀是公元1世纪的人，当皇帝的是另外一个塔西陀，是公元3世纪的人）</p>
<p>小塔被后世的史家怀念并感佩之处，在于他的统治忠实了自己的原则。史家记载，小塔有一套成熟的治国之道。比如，他强调要节制帝王的权力傲慢，要克服内政的紊乱，要整治军纪。这些治国理念来自于他对老塔着作的精研，对共和理想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的执着，与那个著名的“陷阱”所传达的戒慎恐惧、维护权力公信可说是一脉相承。</p>
<p>但就此认定“陷阱”是小塔的专利还欠缺史料支撑。同样，在小塔的作品中，虽然没有发现相应的出处，但处处可见类似的思想火花。而无论老塔还是小塔，“塔西佗陷阱”也是一个陷阱。以文风而论，像是历史学家的老塔所说；以职权而论，只有小塔才有资格发出治国的感慨。</p>
<p>究竟“塔西佗陷阱”是哪个塔西佗的陷阱，我也晕了。</p>
<h1>城管缺陷</h1>
<h2 id="a-da3fc66e">城管为何得不到理解？</h2>
<div></div>
<p>看看网络，心里大致就有了一个判断：人民日报法人微博6月5日发布了一篇关于城管打伤高考学生致其放弃高考的新闻，评论接2000条，几乎一边倒地骂城管是“流氓”、“黑社会”。</p>
<p>同样是人民日报法人微博，3月30日发布了一篇为劝离占道经营，城管队员凑钱买下所有商品的微博，评论数不足800条，其中有一大半都在质疑城管的行为。</p>
<p>从原来的“做坏了是错，做好了也是错”，到如今的“做不做，都是错”。城管似乎掉进了“塔西佗陷阱”。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认为：当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p>
<h2 id="a-5dbd63d1">缺乏统一法律</h2>
<div></div>
<p>城管成为“乱罚款”的代名词</p>
<p>城管，到底管什么？这个问题大概没有多少人能够回答出来。在社会公众的印象中，城管似乎只有一项职责：管理乱摆摊的流动小商贩。</p>
<p>“实际上，城管行使市政市容管理相关领域内的大部分行政处罚权。” 湖北省襄阳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伍义兵说，城管执法的职能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如市政、园林、规划、市容环境卫生等）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公安部门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等。</p>
<p>细细算起来，城管手中的行政执法权共涉及几十部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这其中，既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部委制定的规章制度，也有各省人大、政府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p>
<p>“城管涉及的法律数量众多，而有些法律、法规、规章并不完善，要么缺乏可操作性，要么相互打架，罚则不一致，还有的只有禁止条款而没有处罚条款。这些给城管的执法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伍义兵说，因为缺乏一部统一的、完整的城管法规，导致城管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常常处于“借法执法”的尴尬处境，仅行使处罚权而不直接参与事务管理，最终形成“末端执法”的恶性循环。城管也因此给社会公众留下了一个“乱罚款”的恶劣印象。</p>
<p>“中国经过30多年的法制建设，大多数行业执法都有一个法律框架，唯独城管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其实，城管是面上的执法，是大庭广众下的执法，更需要一套规范的法律。”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小军表示，应该制定一部规范城市管理的基本法律，主要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城管所管的事情，二是解决城管的权限和城管的执法方式、执法程序、法律责任等问题。</p>
<h2 id="a-76e75338">工作职责所在</h2>
<div></div>
<p>城管无奈变成“讨厌鬼”</p>
<p>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着这样一张图：乍一看，似乎是《清明上河图》的风貌，城郭、房屋、石桥、树木无不生动细腻；可街道上的行人踪迹全无，只留下满地的零碎物，还有打翻的篮子和簸箩。这张图取名《清明上河图之城管来了》，还有好事者作文：“忽闻人惊呼：‘城管来了！’顿时马惊人慌，只见骤然飞急水，忽地起洪波……城垣尽倒，商铺皆休。”这张图曾经让许多城管队员感觉“很受伤”，从这张图也能看出社会公众对城管的基本印象。</p>
<p>2011年，由武汉大学教授沈阳主编的国内首份“城管网络形象分析报告”认为，不善于“声誉管理”、放大效应和公众形象刻板化，是城管网络形象呈现负面的重要原因。而部分城管队员在执法中的行为失当，则造成了城管网络形象被妖魔化。报告建议：城管人员可利用多种媒介手段，主动亲民，用诙谐、幽默的方式改善公众形象。沈阳表示，“从调研的情况来看，我们发现，城管的形象主要和暴力、执法、小贩等词相关联。”</p>
<p>似乎是为了印证这份报告的建议是否可行，武汉城管频频推出新举措、新思维。举牌执法、围观执法、眼神执法、招聘硕士城管、推出“大城管”工作格局……前不久，又来了一招“体验式执法”：让两名城管队员扮演小商小贩，“白天执法，晚上占道摆摊”。然而，这些做法却招来媒体和公众的猛烈批评，有人质疑“体验式执法”的真实性，有人认为“体验式执法”并非知法犯法的借口，还有人认为城管“换位思考”的方法有待斟酌。尝试了许多新做法，进行了许多改革，一心想要改变城管形象的武汉市城管部门恐怕也没有想到，迎接他们的会是社会公众更加猛烈的质疑声。</p>
<p>“城管工作本身就吃力不讨好。”从招商局长转任城管局长的伍义兵对此深有体会。城管的工作职责大都是各个部门管不好或者不愿管的“麻烦事”，而所管理的又基本上是社会弱势群体。当“严格执法”遭遇“法外人情”时，城管一边倒地被批判、抨击也就可以理解了。</p>
<p>此外，城管的工作任务，就是维护城市公共秩序，维护城市市容市貌整洁。可另一方面，当小商小贩在城市之中流动的时候，得到最大方便的，还是城市市民，这与城管的工作恰好是矛盾的。小商小贩们见到城管就像老鼠见到猫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老百姓自然没法在家门口买东西了，给他们的生活徒增了些许不便。久而久之，城管在公众的心目中，也就变成了“讨厌鬼”。</p>
<h2 id="a-30df717f">个别城管粗暴执法</h2>
<p>城管形象被玷污</p>
<div></div>
<p>环卫工人、交通警察、园林工人等同样是维护城市干净整洁的职业，他们都有过被冠以“最美”名头的经历，只有城管队员，似乎还从来没有人被称为“最美城管”。反倒是“黑社会”、“流氓”等词汇频繁地成为城管的代名词，甚至还有的媒体搞出了所谓“最差城管”的评选。</p>
<p>延安城管双脚跳踩男子头部、武昌城管十几人殴打开颅手术者、哈尔滨城管暴力执法导致千人围殴、昆明城管殴打怀孕妇女……媒体上频频曝出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挑动着社会大众敏感的神经。部分城管存在的不文明执法现象，使得城管整个群体都被严重地“污名化”。</p>
<p>“城管之所以成为社会攻击的靶子，与一小部分人的粗暴执法作风有关，再往下追究，则是与城管队员身份不明确、数量极度匮乏有关。”伍义兵说。</p>
<p>一个城市到底有多少城管执法人员才算科学合理？公安民警的配置一般按照辖区总人口的万分之十五确定，消防人员为万分之四，而城管则是参照市容监察人员定员数的比例确定的，多为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二左右。“和公安、消防承担比较明确的职责相比，城管的职责可谓一个筐，想装什么就装什么。”伍义兵说，国家规定的城管职能为“7+X”，这就造成了城管职能的不确定性，在有些地方，城管承担的职能甚至超过100项。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城管队员的配置显然难以满足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除了提高城管队伍素质外，还须尽快找到干活的人。于是，实习生、临时工等就常常出现。</p>
<p>此外，城管队员的性质也是一个纠结的问题。国务院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城管队员首先必须是公务员。然而，很多地方几乎都没有做到这一点。普遍采取的做法是公务员与事业编混编、混岗，这既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又给队伍建设、人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等带来许多难题。</p>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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