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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黄埔区教育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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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黄埔区教育局(黄埔区政府工作部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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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天津相亲]]></dc:creator>
		<pubDate>Wed, 23 Nov 2022 06:40:07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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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tegory><![CDATA[黄埔区教育局]]></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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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广州市黄埔区体育局牌子。黄埔区位于广州市东部，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近代中国革命的策源地和华南第一大港——黄埔港（现广州港）所...]]></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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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p>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广州市黄埔区体育局牌子。黄埔区位于广州市东部，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近代中国革命的策源地和华南第一大港——黄埔港（现广州港）所在地。</p>
</article>
<article>
<h1>主要职责</h1>
<p>（一）负责拟订教育和体育改革、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教育和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和体育改革、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类学校及体育场所的布局结构调整、建设和维修改造；负责教育和体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p>
<p>（二）负责统筹、管理和监督区级教育和体育经费的使用；按照管理权限管理教育和体育系统的国有资产；检查本区教育和体育财政拨款的执行、使用情况；指导和推进区教育和体育方面的基本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体育设施的配置；指导和监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p>
<p>（三）负责本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和学籍管理；负责本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p>
<p>（四）负责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科普工作；组织、指导教研机构和学校开展教育系统教学研究，主管本区的语言文字及普通话推广工作，推进区教育局系统的教育学会及下属的各学科教研会工作。</p>
<p>（五）负责督政、督学工作，承担教育执法的相关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p>
<p>（六）负责本系统人员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专业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行政部门干部和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规划、指导教师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推进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p>
<p>（七）负责本系统党建工作；开展本系统的思想、政治、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p>
<p>（八）配合纪检监察审计机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和对违法违纪案件的审理；开展本系统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p>
<p>（九）按管理权限负责区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幼儿园及社会教育机构的开办、撤销、合并、变更等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p>
<p>（十）负责全区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国有体育资产。</p>
<p>（十一）负责体育项目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体育活动，指导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推动本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p>
<p>（十二）负责对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统筹规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指导业余训练工作。指导优秀运动员苗子队伍建设和选才工作。</p>
<p>（十三）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对本区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学校体育教育工作。</p>
<p>（十四）组织做好国际、国家、省及市体育比赛的承办工作并提出建议，做好备案；负责区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负责区体育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际间和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和交流。</p>
<p>（十五）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系统的宣传、统战（含对台、侨务、民族宗教、党派等）工作。</p>
<p>（十六）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女组织等工作，支持这些组织依据法律、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作用。</p>
<p>（十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p>
<p>（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p>
<p>（十九）依据法律、法规及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授权，本部门职责履行范围涵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p>
<h1>内设机构</h1>
<p>（一）办公室（审批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督办、电子政务、文书档案、史志年鉴、制度建设、绩效考核、应急指挥、意识形态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含境内业务交流接待）的统筹、协调与接待工作；负责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秘书工作；负责抓好局机关精神文明工作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牵头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统筹对口教育援助和“双拥”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区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统战、“双拥”、扶贫、外事、侨务工作。</p>
<p>组织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本部门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和审批流程、编制和调整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标准化和信息化、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行政审批和备案工作的资料审核、现场检查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报送、统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法制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p>
<p>（二）基础教育科。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课程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和学籍管理；负责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民族教育、教育帮扶等专项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学生的科学、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区内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登记、注册、备案、审批和管理；加强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指导；负责查处有关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违法办学行为；负责经区教育部门审批的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幼儿园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指导区民办教育协会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p>
<p>（三）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制定全区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区内的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依法管理各级各类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学校；负责开展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教育交流；负责区内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注册、备案、审批和管理，整顿办学秩序；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指导；处理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的纠纷；负责查处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的违法办学行为；牵头组织并协调开展社区教育和成人教育；对口联系区内高等教育院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p>
<p>（四）规划建设科。拟订全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负责全区教育年度事业统计、分析；牵头组织制定各类学校建设标准；统筹指导各类学校基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区属学校开展项目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对区属学校建设项目的过程管理进行监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p>
<p>（五）综合业务科。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和德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和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和指导全区校园安全管理、应急教育、校车管理、食品安全、综治维稳工作；制定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承担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负责教育系统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籍人员的相关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学校卫生和健康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性学生国防等各类赛事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协调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交流活动；指导本区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导学校卫生和国防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科研教研；负责落实学生医疗保障工作；指导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p>
<p>（六）体育发展科。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指导本区体育场所的结构布局调整，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体育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体育项目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体育活动，指导基层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推动本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负责对全区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统筹规划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发展和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指导业余训练工作。</p>
<p>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体育运动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修改造，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对本区体育市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区级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国际、国家、省及市体育比赛的相关工作；负责区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协调及统筹安排；负责检查指导体育机构的收费管理；负责区体育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际间和港澳台地区的体育合作和交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p>
<p>（七）计划财务科。承担区级教育、体育经费统筹管理工作；负责局专项经费会计核算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经费投入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的监督、统计工作；对教育、体育经费收支情况进行指导检查；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政府采购（含信息设备）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局属学校的后勤社会化工作；审核下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管理体育彩票公益金、教育资金、扶贫助学和奖励；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p>
<p>（八）组织人事科。负责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队伍和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指导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做好下属事业单位教职员工的交流、调配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干部人事档案；指导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公费医疗的审核申报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p>
<p>统筹、规划、指导全区师资队伍建设；承担师资培养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核准工作；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工作者（教师）的评选推优工作；指导区教育系统的工会、妇女和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p>
<p>（九）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以及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查办或协助查办本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区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收支情况，负责局属单位和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p>
<p>（十）教育督导室（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负责黄埔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战略和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检查本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督导检查本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督导检查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工作，规范教育办学行为，对教育收费、招生、校务管理等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检查；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对社会的规范用语用字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指导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p>
<h1>行政编制</h1>
<p>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4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主任督学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p>
<h1>领导分工</h1>
<p>何宇鸿（党组书记、局长）：主持教育（体育）局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p>
<p>张建武（一级调研员）：根据《黄埔区委组织部广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关于抽调张建武同志的函》精神，不参与教育（体育）局分工。</p>
<p>区永军（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组织人事、师资、离退休、计生、妇委；负责校园安全、综治维稳工作、学校卫生和健康、安全生产、应急处理、精神文明建设、思政、德育、国防教育、普法、依法治校、共青团、少先队、关工委等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综合业务科、局机关党委、教师管理服务中心、少年宫。</p>
<p>许卫民（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基础教育、中小学教学、学前教育、招生考试、教育科研、特殊教育、科学、艺术教育；负责发展规划、基建、信息化、合作办学、新学校筹建开办。分管基础教育科、规划建设科、招生办、教育研究院、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学前教育发展中心。</p>
<p>罗玉（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办公室、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保密、绩效考核、档案、地方志、外事、意识形态、信访、后勤管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对口帮扶；负责计划、财务、统计。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科。</p>
<p>谭艺君（党组成员、主任督学）：负责教育督导、教学评估、语言文字等工作。分管督导室、教育评估中心。</p>
<p>刘清桂（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主要领导分管审计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审计室。</p>
<p>蔚奇志（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负责学校体育、体育产业等工作。分管体育发展科、体育发展中心。</p>
<p>张道通（二级调研员）：负责竞技体育、群众体育等工作。分管体育发展科、业余体校、网球学校。</p>
<p>黄方亮（四级调研员）：负责教育工会、职业与成人教育、社区教育、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和国际教育交流、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等工作。分管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教育工会。</p>
<p>席庆锋（四级调研员）：完成局主要领导交办的专项工作。</p>
<p>以上各成员除了承担上述分工任务外，还承担上级领导或局主要领导临时指定的工作任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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