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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罪己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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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罪己诏(古代的帝王检讨个人的文学体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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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3 Nov 2022 10:16:0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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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p>“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罪己诏”，作为中国古代帝王对灾难和过错的反省、自检，有它的积极作用，一来表达了他们为了国家和人民，愿意把事情办好的愿望；二来笼络人心，造成一个团结一心的局面。</p>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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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h1>简介</h1>
<div></div>
<p>“罪己诏”中的“诏”字，《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告也，从言从召。东汉的鸿儒郑玄为“诏”作注，谓之：“诏，告也”。告，告诉，对人说。这个人有上，也有下。《管子》一书中记载：齐桓公一次探望卧病的管仲时，征求管仲对日后政事的良谋：“仲父亦将何以诏寡人。”“仲父”（管仲）是臣，“寡人”（齐桓公）是君，意思是要臣“诏”（告诉）君。齐桓公并没有以“君”为是，而是把“诏”字放在上下君臣平等的位置。但是，自秦始皇宣告“命为‘制’，令为‘诏’”之后，“诏”的语权就变成皇帝的专利了。“罪己”，就是帝王责怪、自省自己的“口谕”，与“诏”字并用，就成了诏告天下的一种文书。</p>
<p>试举几例：</p>
<p>一、汉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冬十月，日有食之。诏曰：”…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直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颁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人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悚然兢惧。”</p>
<p>二、汉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年）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壬辰，公卿诣阙谢。诏曰：“朕以幼冲，奉承洪业，不能宣流风化，而感逆阴阳，至令百姓饥荒，更相啖食。永怀悼叹，若附渊水。咎在朕助不逮。”</p>
<p>三、元和七年（公元828年），唐宪宗轻信了庙堂官员御史关于淮浙水旱灾的不实汇报，对地方官的真实报灾表示怀疑。此事一经宰相李绛指出，他当即认错：“国以人为本，闻有灾当亟救之，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失言耳。”</p>
<p>四、宋理宗于嘉熙四年（公元1240年）春正月庚辰下“罪己诏”曰：“朕德不类，不能上全三光之明，下遂群生</p>
<p>之和，变异频仍，咎证彰灼，夙夜祗惧，不遑宁康。乃正月辛未，有流星见于营室，太史占厥名曰彗，灾孰大焉。天道不远，谴告匪虚，万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痛自刻责，岂声利未远而谗谀乘间欤？举措未公而贤否杂进欤？赏罚失当而真伪无别欤？抑牧守非良而狱犴多兴欤？封人弛备而暴客肆志欤？道殣相望而流离无归欤？四方多警而朕不悟，郡黎有苦而朕不知，谪见上帝，象甚着明。爰避正殿，减常膳，以示侧身修行之意。”</p>
<p>五、汉武帝即位后穷兵黩武，又好神仙方士，大造宫室，挥霍无度,致使民力枯竭，寇盗并起，天下板荡。晚年，巫蛊狱兴，卫皇后和太子刘据俱死于此，株连甚广。不久，即察知太子无辜，乃建“思子宫”，以实际行动自责悔过，时在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明年，当群臣之面自责曰：“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还追悔曾屡受方士仙人欺骗往事，说：“向时愚惑，为方士所欺。天下岂有仙人，尽妖妄耳！节食服药，差可少病而已。”随后，他又驳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轮台（今新疆轮台县）的奏请，决定“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这“诏”就是历史上所说的《轮台罪己诏》：</p>
<p>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用，是重困老弱孤独也。而今又请遣卒田轮台……乃者贰师败（贰师将军李广利远征大宛惨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令百姓养马即可免除徭役），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p>
<h1>适用范围</h1>
<h2 id="a-d217a8b9">君臣错位</h2>
<p>这样的“诏”主要是发现问题后自责。晋武帝时曾明令全国选美，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婚嫁。“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帝王要尽享天下美色，谁也奈何不得。唐武宗会昌三年（公元843年），敕监军奉令到扬州选美女。监军要扬州节度使杜悰，也参与其事，杜悰以“不敢预闻”，拒绝了。为此，监军告了杜悰御状，并请皇上下令节度使选美。唐武宗由大臣的抵制省悟出此举不妥，曰：“敕藩方选倡女入宫，岂圣天子所为！杜悰不徇监军意，得大臣体，真宰相也。朕甚愧之！”</p>
<p>唐太宗时有一个叫党仁弘的大将，他在做广州都督时，贪污了大量钱财。这件事被告发后，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将其依法判处死刑；可是，因为唐太宗一直很重视党仁弘，认为他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舍不得杀；于是，便下了一道圣旨，取消大理寺的判决，改为撤销职务、流放边疆的处分。之后，唐太宗心里很不安，感到自己是出于个人感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很不应该。接着就把大臣们召来，心情沉重地向大臣检讨说：“国家的法律，皇帝应该带头执行，而不能出于私念，不受法律制约，失信于民。我袒护党仁弘，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啊。”唐太宗也就写了一道“罪己诏”检讨说：“我在处理党仁弘这件事上，有三大过错：一是知人不明，错用了党仁弘；二是以私乱法，包庇了党仁弘；三是奖罚不明，处理得不公正。”</p>
<h2 id="a-37bdf9c7">天灾造成灾难</h2>
<p>像“禹、汤罪己”就是。再有，魏文帝的时候，因为发生日食而有人弹劾三公，魏文帝则在朝批时说：不能委过于丞相，而应该由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在元仁宗和顺治皇帝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发生了灾祸都应该我来承担，这是上天对我的谴告，我必须真心诚意让上天知道，我愿意把事情做好，愿意对人民负责，也愿意对你们负责。</p>
<p>成汤革命，灭夏建商。始建国，逢大旱，心急如焚的汤，诚惶诚恐地向天帝祈祷求雨，说：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您的臣仆的善恶我也不敢隐瞒，这些您心里早就清清楚楚。我本人若有罪，就不要牵连天下万方；天下万方若有罪，都让我一个人来承担。（《论语·尧》）《论语》同篇还记载了周武王的名言：“百姓有过，在予一人”。</p>
<p>汉文帝后元元年（公元前163年）曾下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过欤？…将百官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欤？何其民食之寡乏也！”汉宣帝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夏四月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毁坏宗庙，朕甚惧焉。”</p>
<h2 id="a-b14224ab">政权危难之时</h2>
<p>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唐玄宗在狼狈逃亡途中，曾几次和着眼泪“罪己”，因为情况紧急，也来不及摆谱颁诏称敕，是直接与百姓士兵面对面，当众认错，做自我批评。先是，一位勇于讲真话的草民代表郭从谨对皇上说了一席大实话：皇上昏昧，不听忠言，视反贼若宝贝，近臣阿谀，用假话讨得皇上欢心，今日之祸，完全是朝廷自食苦果。假如不是糟到这种地步，草民哪能和您老人家当面讲实话呀！唐玄宗也不得不承认：“此朕之不明，悔无所及！”处死杨国忠、杨贵妃后，随行军士声言要离开。唐玄宗以彩绫赏赐士兵，并亲自说服动员，公开承认自家老糊涂，用人失误，致有今日，“朕甚愧之”。</p>
<p>唐代在危难时刻发过“罪己诏”文本的，是唐德宗。此君即位不久，就先后有几个节度使反叛。建中四年（公元783年），长安失守，德宗仓皇逃亡，被叛军一路追杀至奉天城（今陕西干县）。次年春，他痛定思痛，颁《罪己大赦诏》，曰：</p>
<p>立政兴化，必在推诚；忘己济人，不吝改过。朕嗣服丕构，君临万邦，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德，诚莫追于既往；永言思咎，期有复于将来。明征其义，以示天下。小子惧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恤征戍之劳苦。致泽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怀疑阻。犹昧省己，遂用兴戎，征师四方，转饷千里。赋车籍马，远近骚然；行赍居送，众庶劳止。力役不息，田莱多荒。</p>
<p>暴令峻于诛求，疲民空于杼轴，转死沟壑，离去乡里，邑里丘墟，人烟断绝。天谴于上而朕不寤，人怨于下而朕不知。驯致乱阶，变起都邑，贼臣乘衅，肆逆滔天，曾莫愧畏，敢行凌逼。万品失序，九庙震惊，上累于祖宗，下负于蒸庶。痛心腼面，罪实在予，永言愧悼，若坠泉谷。赖天地降祐，人祇协谋，将相竭诚，爪牙宣力，群盗斯屏，皇维载张。将弘远图，必布新令。朕晨兴夕惕，惟省前非……</p>
<h1>无奈性</h1>
<p>“罪己诏”既然为“罪”，这罪自在帝王。可帝王们是“金口玉牙”、“奉天承运”、“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最大的正确化身，是不会错的。因此，帝王们就是错了，除了少数帝王能检点自己外，大多数帝王是不会认错的，要是有大臣要求他们“罪己”，有的人会倒霉的。比如：明朝武宗时，有个自号“安贫子”的御史叫朱裳，他是顶了皇上的亲信钱宁牟盐利之求于前，辩前御史王相冤狱于后。待皇帝朱厚照从宣府游玩归来，朱裳径请下“罪己诏”，新庶政，以结人心。结果朱从厚不听。另一位御史陈察，因为武宗将亲征朱宸濠叛乱，请无行，就要这位皇帝下“罪己诏”，结果竟招来“夺俸一年”的处罚——这是不认错的；即便是认了错，也是说一套做一套，实不为凭。唐穆宗就这样的一个帝王。</p>
<p>据《唐史演义》记载：穆宗既葬宪宗，益事游畋，趁着秋凉天气，带了后宫佳丽，游鱼澡宫，浚池竞渡，赐与无节。且欲开重阳大宴，拾遗李珏，与同僚上疏道：“元朔未改，山陵尚新，虽陛下俯从人欲，以月易年，究竟三年心丧，礼不可紊，合宴内廷，究应从缓为宜。”穆宗不听。到了九月九日，宴集百官，格外丰腆，足足畅饮了一天，既而群臣入阁，谏议大夫郑覃崔郾等五人进言，略谓：“陛下宴乐过多，游幸无度，日夕与近习倡优，互相狎昵，究非正理。就是一切赏赐，亦当从节。</p>
<p>金帛皆百姓膏血，非有功不可与，虽然内藏有馀，总望陛下爱惜，留备急需！”穆宗自践位后，久不闻阁中论事，此次忽闻阁议，便问宰相道：“此辈何人？”宰相等答是谏官。穆宗乃令宰相传语道：“当如卿言。”宰相传谕毕，相率称贺。哪知穆宗口是心非，不过表面敷衍，何曾肯实心改过？尝语给事中丁公着道：“闻外间人多宴乐，想是民和年丰，所以得此佳象，良慰朕怀。”公着道：“这非佳事，恐渐劳圣虑。”穆宗惊问何因？公着道：“自天宝以来，公卿大夫，竞为游宴，沈酣昼夜，猱杂子女，照此过去，百职皆废，陛下能无忧劳么？愿少加禁止，庶足为朝廷致福。”穆宗似信非信，迁延了事。</p>
<p>不久，已是仲冬，唐穆宗又要出幸华清宫。此时韩弘已罢，令狐楚亦因掊克免相，累贬至衡州刺史，另用御史中丞崔植同平章事。植与萧段文昌，率两省供奉官，诣延英门，三上表切谏，且言御驾出巡，臣等应设扈从，乞赐面对。穆宗并不御殿，也无复音。谏官等又俯伏门下，自午至暮，仍然没有音响，不得已陆续散归，约俟翌晨再谏。不料次日进谒，探得宫中消息，车驾已从复道出城，往华清宫，只公主驸马及中尉神策六军使，率禁兵千馀人，扈从而去，群臣统皆叹息。好容易待到日暮，方闻车驾已经还宫，大众才安心退回。</p>
<p>可见，“罪己”对相当一些帝王来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自他们的本意，而是大臣们“逼迫”的结果；还有一些“罪己诏”，又多是在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国家岌岌可危之时不得不颁“诏”的。试举三例：</p>
<p>一、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唐玄宗在狼狈逃亡途中发布的“面诏”就属于这样的；还有，北宋末的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十一月，金兵大举进犯，兵临城下，东京危急。值此关头，惊慌失措的徽宗这才听从了大臣们的建议：“宜先下罪己诏，更革各种弊政，使人心悦，天意回。”宋徽宗这才发布“罪己诏”，诏书中罗列了自己的罪过：“言路蔽塞,谄谀日闻,佞幸专权,贪官得志。”“赋税竭生民之财,戍役困军伍之力。多作无益,侈靡成风。”“灾异迭见而朕不寤，众庶怨怼而朕不知。</p>
<p>追思己过，悔之何及！”宋徽宗为何要下这样一道“罪己诏”呢？一是出于无奈：朝廷危在旦夕，众臣一再“建议”，不能不为；二是积疾难返，无药可救。宋徽宗是个捡来的皇帝，又常以女人和诗为重，不听劝阻，自在享乐，一意孤行，致使大宋江山，面对兵临城下。但不管如何，宋徽宗还是下了“罪己诏”的，不过，总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难免有些羞羞搭搭。</p>
<p>二、一九零零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逃亡途中，慈禧太后既感到由她秉政的政局，已经失控，迫于内外压力，她这才决定和八国联军谈判求和，并以光绪帝的名义发出了一道“罪己诏”。国家将亡，执政者没有责任，不执政的人却有“罪”！可见，一些当政帝王的“罪己”，完全是言不由衷的。</p>
<p>三、据史书记载：宋徽宗下发了“罪己诏”后，把皇位交给了他的儿子赵桓，开封存亡之时，他自己却带着一帮亲信人马去了江南，在镇江建造庭园，不但准备长期留居，而且扣留东南地区的物资和军队，不予北援，他要掌握东南地区的军政大权，继续他的皇帝生涯。</p>
<h1>悲喜剧</h1>
<p>古代帝王，虽为王，却也是人，是人，难免也会犯错误。“罪己诏”本来是帝王们知错改错的好机会，可相当多的帝王们，却拿了它来装点自己，或者只是应急，并不真的要改正，这一来，下“罪己诏”的次数越多，也就越是不把“罪己诏”当回事，“罪己诏”反而成了他们的挡箭牌，所以，越到后来，问题就越严重，以致到了国难不可收拾的地步。</p>
<p>朱由检就一个最好的实例。史书上说，明朝皇帝朱由检，在位十七年，“罪己诏”没有少下。《明史》中记有五次之多：“冬十月庚辰，下诏罪己，辟居武英殿，减膳撤乐，示与将士同甘苦。”“甲寅，诏天下停刑三年。”第三次，“闰月癸卯，下诏罪己，求直言。”“六月癸亥，诏免直省残破州县三饷及一切常赋二年。”“壬申，下诏罪己。”如明朝崇祯十年（1637）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就下了一道“罪己诏”，这道“诏”的内容不在自责，而在自曝官场腐恶内幕：</p>
<p>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馀。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便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奸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于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p>
<p>这位崇祯皇帝朱由检，也不怕自家人说他是给自家脸上“抹黑”，更不怕“敌对势力”用来攻击大明的制度设计，而是口无遮拦，来了个“官场腐败大揭底”。</p>
<p>问题揭露出来了，但他改不了，却又助其发展，及至流贼犯皇陵，帝素服召对廷臣。陈子壮进言：“今日所急，在收人心。宜下罪己诏，激发忠义。”帝纳之。崇祯帝下了“收人心”的“罪己诏”外，仍然是变着花样吃、喝、玩、乐。到李自成进北京时发现，皇库扃钥如故，其“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镌有‘永乐’字”。皇家究竟是超级巨富，国库恁多积蓄，如能早拿来助赈、助饷，尽可少下两次“罪己诏”；而一道又一道的“罪己诏”，最后积攒起来一个总的“罪己诏”，就是在煤山自缢前的遗诏，也算是最后一道“罪己诏”：</p>
<p>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谅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复面，任贼分裂朕尸，勿死伤百姓一人。</p>
<p>明朝能走到灭亡的一天，实非朱由检一个之过，但是，他作为十七年之君也是难逃其咎的。但他却说：朕非亡国之君，而事事皆亡国之象。</p>
<p>中国古代帝王们的“罪己诏”，除了小范围的对面“口谕”而外，公布于天下的就是诏书了。这类诏书，皇帝本人是不会写的，真正出自皇帝之手称为“诏记”的其实极少，大多为有关阁臣代笔，以玺为信。唐德宗那篇有名的《大赦罪己诏》，是政论大手笔陆贽的杰作；宋徽宗痛骂自己的文字，则出自宇文虚之手。</p>
<p>“罪己诏”毕竟不同于一般诏书，草好了，皇帝赏你；出事了，唯你是问。因为起草“罪己诏”而受益的，明代有许彬。明朝太上皇英宗结束俘虏生涯即将返还，遣彬至宣府奉迎。从俘虏营放出来，毕竟不光彩，得找个台阶下，于是太上皇命许彬书“罪己诏”及谕群臣敕，遣祭土木阵亡官军，由此受到太上皇的赏识。英宗复辟后，便委许彬以重任，“累迁太常少卿，兼翰林待诏，提督四夷馆。”但代笔“罪己诏”并不都像许彬那样受宠，惹来祸端的，张钧算一个。据史书记载，皇统九年（公元1149年），雷电震坏寝殿，有火入上寝，金熙宗命翰林学士张钧代拟“罪己诏”，其中有历代帝皇在“罪己诏”中常用的套话：“顾兹寡昧，眇予小子”。金熙宗听信大臣谗言：“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立即将张钧残酷处死。</p>
<h1>评价</h1>
<p>中国历史上帝王们的“罪己诏”，不论是当时还是后来，都有两种评价：一种是推崇的，一种是批判的；而推崇的似乎比较多，但批判的却也十分致命。</p>
<p>推崇的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p>
<p>一、“罪己诏”是帝王们的“魅力型统治”。钱穆先生在他的《黄帝》和《国史新论》中提到“罪己诏”时认为，中国古代帝王发布“罪己诏”的做法，是与君权对举的。西方学者韦伯在《儒教和道教》中把中国帝王的“罪己诏”，跟西方的charisma（魅力）理论相比较后认为，如果一个皇帝不能对自己的政过进行反省的话，他的charisma就会流失掉。</p>
<p>二、“罪己诏”是帝王们的“自我批评”。有个叫李雪晴的，在他《寻找那棵树――甲申三百六十年祭》一文中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天自省，合于古训；有过自责，也算常人修身应有之义。但是，帝王决非常人，而是“圣天子”，不惟“圣”，且高居天人之际，近乎“神”，“君权神授”嘛。“如此神圣的古代帝王，能自省其过，已殊非易事，若进而写成文告——《罪己诏》，颁示天下，就更加轰动舆情了。”</p>
<p>三、“罪己诏”是一种“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具体操作。汉朝王符在他的《潜夫论·明闇》中说：“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闇者，偏信也。”唐朝的魏征把这句话归纳成八个字：“兼听则明，偏听则暗”。</p>
<p>对“罪己诏”的肯定，也表现在下面两点上：</p>
<p>一、唐德宗颁发《罪己大赦诏》后，据史书记载，“四方人心大悦”，“士卒皆感泣”，民心军心为之大振，不久，动乱即告平息；二、诗人李白写的那首“乃知王者心，忧乐与众同”、“君以明为圣”的颂扬诗。正是因对“罪己诏”的这样肯定，有人也就对崇祯皇帝临死前的“罪己诏”，不乏赞美之词，说朱由检“毕竟还有爱民之心，宁愿以一人碎尸来保护百姓。”史家还认为，朱由检“十七年里励精图治，企图中兴振作，但终是无力回天。”因为，“从他登基第一天起，国家大厦将倾、分崩离析的事儿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最后“崇祯只能手忙脚乱而又徒劳无功地一遍遍涂写‘罪己诏’”，说他这是“在为万历和天启两代皇帝充当亡国之君的替罪羊。”有个叫顾炎武的思想家认为，有亡国与亡天下之分：亡国只是君王姓氏的轮换和朝代的更替，而亡天下则是整个社会风尚的没落与沦丧。并得出结论：“明朝是先亡天下而后亡国的”。</p>
<p>这是对“罪己诏”的肯定；在对“罪己诏”的批判方面，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古代帝王们的“罪己诏”，也有“欺骗性的一面”。比如：</p>
<p>一、“仅仅说错了几句话，也要自我检讨”。元和七年（公元843年），淮、浙发生了水旱灾害，庙堂官员御史调查后作了不实的灾情汇报，唐宪宗听罢心里有了底；后来，他又听地方官的灾情汇报，却和御史的汇报大不一样，唐宪宗就怀疑地方官汇报的灾情不实。宰相李绛指出来不该怀疑，唐宪宗想想也是，当即就认错：“国以人为本，闻有灾当亟救之，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失言耳。”就是说错了几句话，也是正常的事，自省反思是应当的，也正是古人倡导的“吾日三省吾身”，即是说几句“不思，失言”了，对皇帝来说，也是在经常见面的大臣跟前顺嘴的事，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当然，唐宪宗能做到这样，的确也“委实不易”；不过，倘若将此类事拔高成“自我检讨”、“罪己”，却有些“哗众取宠”以及有意“做秀”之嫌了。这自然是史家所为，看来，高兴的可能只有皇帝和这位史家了。</p>
<p>二、“爱民如此，令人叹服。”唐太宗贞观二年（公元628年），旱、蝗并至，李世民诏曰：“若使年谷丰稔，天下乂安，移灾朕身，以存万国，是所愿也，甘心无吝。”为了百姓有饭吃，宁愿上天把一切灾难都降在他一人身上，这似乎是古代帝王们经常要做的事。然而，这样的爱民之“诏”，很难让人恭维。因为，灾害有一定的地方性，它到来时，人只能想办法减轻、减少受灾的程度，却是没有办法选择的。所以，李世民舍己“使年谷丰稔”、“以存万国”，这不仅不现实，而且也不可能，不过是向天下人“诏”了一句空话而已；其目的是通过这类空话，得到一个“君与民同甘共苦”的好名声。</p>
<p>三、在“自我鉴定”中鉴定自己。在中国古代帝王中，到了最后关头（死与亡），有功摆的就摆功，没有功摆的就骂自己。这都是名垂青史之作。最不易的是后者。清朝顺治皇帝十四岁就亲政，在位十年就死了。在他亲政后，史书上说：“水旱累见，地震屡闻”，“冬雷春雪，陨石雨土”。他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自己，屡屡下诏“罪己”。</p>
<p>临终之际，又留下了一道“罪己诏”，列举了自己的十四条罪状：没将国家治理好，老百姓没能过上安生日子，罪一；未能替母亲养老送终，罪二；父亲死时自己年幼，未能替父亲服三年之丧，罪三；未与祖父、父亲的子孙们常叙叔侄、兄弟之情，罪四；亲近汉族文士，疏远满族武将，罪五；对人要求过高，不能舍其短而用其长，埋没了人才，罪六；姑息养奸，明知有些大臣庸劣不称职，却不能及时罢斥，罪七；国用浩繁，兵饷不足，只知让群臣商议减少俸禄，却不裁撤宫中费用，厚己而薄人，益上而损下，罪八；营建宫室，极尽精巧，却不体恤百姓之艰辛，罪九；董鄂妃逝世，丧葬过于排场，罪十；不以明朝灭亡为戒，仍然任用宦官，致使其营私舞弊。</p>
<p>清朝顺治皇帝是中国古代帝王中不断下“罪己诏”的一个人，此外，还有一个平均三年多点就下一道“罪己诏”的皇帝，他是明朝的崇祯皇帝朱由检。</p>
<p>史书上说，明朝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朱由检就下了一道“罪己诏”，这道“诏”最大特点不在“罪己”，而在自曝官场腐恶内幕。就在这次自曝官场腐恶内幕七年后，即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这位朱皇帝就自己吊死在煤山上，并带走了一个朝代。</p>
<p>顺治和崇祯这两个皇帝的死，尽管各有不同，有一点却是相似的：不断地下“罪己诏”，直到临死，也没有忘记下“罪己诏”。看来，“罪己诏”不管多么有“charisma（魅力）”，多么有“轰动舆情”；但对他们帮忙实在不大。有人认为：天灾，与帝王们关系不大，而人祸，则绝对是帝王们的“自作孽”。包括因了天灾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激起的饥民造反，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悍将叛乱，奸臣谋大位，皇族窝里斗，乃至于所谓“外患”等等，究其祸源，几乎都可追溯到帝王身上。比较而言，天灾不可抗拒，人祸却可以防范。防范之法说来简单：时刻保持警惕，留心苗头，杜于始萌；紧盯患源，防于未然。</p>
<p>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道理谁都明白，但是，实际行动起来，却往往任皇权若野马脱缰，恣意妄为。权力的自信过剩症必致拒谏饰非，一次又一次失去改过的机会，终于大祸酿成，大错铸成。大祸临头，帝业动摇，甚至危及帝王头颅时，帝王也会“罪己”的；不过，这样的“罪己”，除了警戒后人之外，对那个皇帝、对那个朝代，是一点作用也没有的。所以，有的学者认为，“罪己诏”在中国是一个“非常罕见的现象”。多少年来，尽管有人也谈起过“罪己诏”；“但是很显然，人们对‘罪己诏’这个问题已经变得非常陌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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