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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法院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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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翡翠玉石爱好者聚集地</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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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法院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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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法律网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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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大马哈]]></dc:creator>
		<pubDate>Thu, 24 Nov 2022 06:21:2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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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中国法院网是唯一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批准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综合性中国法院网，也是世界最大的法律网站之一。中国法院网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的综合性新闻网站，并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自办视频播放业务。</p>
<p>中国法院网对传播审判信息，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向全社会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服务，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中国法院网已成为全国开展法治宣传，进行信息交流的主平台。作为全国法院信息交流的主平台，将为全国各级法院建设相对独立的法院信息与新闻频道。</p>
</article>
<article>
<h1>简介</h1>
<h2 id="a-d991c49a">工作目标</h2>
<p>中国法院网是世界最大的法律网站、法律新闻网站，为社会提供最丰富的法律资讯、最权威的法院信息、最快捷的案件报道。</p>
<h2 id="a-3acac70e">工作性质</h2>
<p>中国法院网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领导下，依托人民法院报社开展工作，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丰富信息资源和强化技术力量等方面都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p>
<h2 id="a-c0eeb8e3">机构信息</h2>
<p>中国法院网的正式机构名称为：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p>
<p>中国法院网是世界最大的法律网站、法律新闻网站,为社会提供最丰富的法律资讯、最权威的法院信息、最快捷的案件报道。使用该网站则表明您已明知并接受这些条款。如果违反以下条款，您使用本网站的授权将自动终止，该网站亦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p>
<h1>建网须知</h1>
<p>中国法院网提供两种加入会员方式，即建立授权地方频道的方式和网站链接方式。</p>
<p>网站链接型会员</p>
<p>链接型　主要针对已经拥有自己网站的法院，中国法院网将法院原有网站链接到全国法院在线栏目。成为会员后，可参加中国法院网每年组织会员单位参加的相关培训和活动。中国法院网还将在首页地方频道中增加网站链接。此类会员不属于中国法院网授权的新闻网站。此类会员每年收费3000元。</p>
<p>地方频道</p>
<p>标准型（适合基层法院）与链接型会员的最大区别在于标准型网站由中国法院网提供后台数据库管理系统即稿件发布系统。拥有数据库支持的动态页面将会使网站更生动，维护更方便，特色更突出。同时具有网站内容的高级检索功能，方便用户对各类信息进行查阅。在网站开通时，中国法院网还将在首页显著位置推荐一个月，并配发相关新闻加强宣传。此类会员属于中国法院网的地方频道暨授权的新闻网站。网站每年收取技术服务费1万元。</p>
<p>全能型网站除具备标准型网站的全部功能外，在网页设计和栏目策划上将更加突出法院的个性化特点。全能型网站取消了标准型对栏目的限制，并可将法院自办的各类刊物制作为特色栏目刊发上网。网站空间由标准型的100M增加到500M。此外，中国法院网对全能型网站会员提供访问量等多项数据统计分析系统，以便法院领导全面的掌握和评估自己法院的网络宣传工作。网站开通时，中国法院网在首页显著位置推荐一个月，并配发相关新闻加强宣传。此类会员属于中国法院网的地方频道暨授权的新闻网站。全能型网站是目前中国法院网所推出的功能最强大的建网形式，每年收取技术服务费3～5万元。</p>
<p>中国法院网拥有高性能的服务器、安全稳定的操作系统、100M共享带宽以及专业的防火墙。会员单位在建网和使用过程中，所有涉及的技术问题均由中国法院网解决，会员单位只负责配置上网用电脑和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即可。对于标准型和全能型会员网站，中国法院网将免费为会员单位进行网站栏目策划、个性化风格设计，免费提供功能强大的后台稿件发布和数据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的业务培训。标准型和全能型会员网站的各类信息可以实现全国法院信息资源的互联共享。专业的工程师还将免费提供24小时技术保障服务和网站数据备份及防黑防毒等，中国法院网将全力保障会员网站安全高效的运转。</p>
<p>各地人民法院建网前请先将填写好的《中国法院网入网注册表》（附件1）邮寄或传真到中国法院网，并仔细阅读附件2和附件3的内容。</p>
<h1>法律公告</h1>
<p>请在使用中国法院网前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如果不接受以下条款，请勿使用本网站；使用本网站则表明您已明知并接受这些条款。如果违反以下条款，您使用本网站的授权将自动终止，本网站亦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p>
<p>1.本网站内容仅供个人非商业使用，非经中国法院网书面授权，不得修改、复制、公布、分发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用于任何公开或商业目的，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网站、平面媒体、影视广播、录音录像或数字化制品以及任何可能侵犯本网站著作权的范畴。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可能构成对本网站著作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p>
<p>2.本网站对用户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本网站信息所引起的损害概不负责。</p>
<p>3.除个人识别信息，用户提交给本网站的其他信息均被视为非保密和非专有的信息，本网站对这些信息不承担任何义务；如果用户在提交时没有特别声明，视为同意中国法院网及其被授权人使用这些信息。</p>
<p>4.用户不得违背法律法规或社会公共道德在本网站发布被视为侮辱、诽谤、淫秽或其他任何不良内容的信息。本网站有权随时删除该等信息，而不必事先取得提交者的同意，亦无义务事后通知提交者，本网站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p>
<p>5.中国法院网对未经本网站选择的用户交流内容不承担责任（用户交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论坛等公开信息）。除非相关人对上述用户交流内容及影响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或异议，本网站不负有判断该等信息是否应予删除的义务。</p>
<p>6.向本网站投稿者必须是作者本人，本网站不接受他人代为投稿的作品，无论是否已注明原作者姓名及来源出处。如无特殊声明，作者在本网站发表作品即视为授权本网站全权代理该作品著作权相关事宜，包括授权本网站根据具体情况打击侵权行为。作者如不希望本网站代理其著作权事宜，请在来稿中注明：本稿著作权作者自行处理。</p>
<p>7.本网站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剽窃、抄袭行为的发生不具备充分的监控能力，对他人在本网站上实施的此类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侵权的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自行承担。如著作权人提出确有证据的警告，本网站负有移除被控侵权内容的义务；但著作权人不能出示身份证明、著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警告。向本网站投稿的作者视为同意本网站就上述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本网站不为采取该等措施向作者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承担因侵权指控不成立而给作者带来损害的赔偿责任。</p>
<p>8.本网站到第三方网站的链接仅作为一种方便服务提供给用户。本网站对任何第三方网站及其内容不进行控制，也不负任何责任。如果用户决定访问任何与本网站链接的第三方网站，其可能带来的结果和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p>
<p>9.中国法院网可依法修改这些条款。您应经常访问本页面以了解当前的条款，因为这些条款与您对本网站的使用密切相关。这些条款的某些条文也可能被本网站中某些页面上明确指定的法律通告或条款所取代。</p>
<p>10.因本公告或使用本网站所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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