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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谷寿夫</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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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谷寿夫</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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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谷寿夫(侵华日军乙级战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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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提莫队长]]></dc:creator>
		<pubDate>Sun, 27 Nov 2022 10:40:22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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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谷寿夫（1882年12月23日~1947年4月26日），男，大和族，日本冈山县人，日本陆军中将，侵华日军乙级战犯，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毕业于日本陆军大学，曾参加日俄战争。1937年...]]></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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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p>谷寿夫（1882年12月23日~1947年4月26日），男，大和族，日本冈山县人，日本陆军中将，侵华日军乙级战犯，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毕业于日本陆军大学，曾参加日俄战争。1937年七七事变后派往中国，在华北他就纵容部队烧杀劫掠。淞沪会战期间率军绕道杭州湾登陆。1937年12月12日率所部由中华门侵入南京，并伙同第16师团、18师团、114师团等制造了南京大屠杀。</p>
<p>1947年2月6日在南京军事法庭公审，3月10日法庭宣判处死刑  ，谷寿夫不服，提出上诉。1947年4月25日蒋介石批示维持原判。4月26日在南京雨花台被依法枪决，终年64岁，聚集的群众连绵数里，斥责怒骂声不绝。</p>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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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h1>人物经历</h1>
<div></div>
<p>谷寿夫，男，大和族，1882年（壬午年）12月23日生，日本冈山县人，农民出身。1903年11月毕业于日本陆军士官学校第15期步兵科，翌年3月授予步兵少尉军衔。参加日俄战争，期间晋升为中尉。1912年11月毕业于日本陆军大学第24期，成绩名列该期第三名，被派往英国留学。后曾在参谋本部及驻外使馆任职。他在日本海军大学讲授陆战术时曾强调：“作战时的掠夺、强盗、强奸是保持士气的重要手段”。他在陆大当教官时还采访了原来满洲军司令部作战课长松川敏胤，写了一本《机密日俄战史》，很有价值。这就是日本人说的他对日本陆军的军政和军事教育方面的很大贡献。1925年3月18日晋升陆军大佐；1928年8月10日作为第三师团参谋长参加了侵略中国山东的作战。1930年8月1日晋升陆军少将，任驻国联的日军陆空军代表。1932年回国任军事调查委员会会长。1933年8月1日任近卫师团第2旅团长（师团长为后来的南京大屠杀主犯朝香宫鸠彦王中将）。1934年8月1日担任东京湾要塞司令官的闲职。1935年6月5日任第九师团留守师团长，12月2日任第六师团长。</p>
<p>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时，谷寿夫担任日本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率部参加进攻华北的战斗，在华北也纵容属下屠杀过平民百姓。10月后调入华中战线，在柳川平助中将的第十军编成内参加金山卫登陆，接着不顾后勤的缺乏，长途奔袭南京。屡战屡胜，被日本人认为是个优秀的高级指挥官。1937年12月南京陷落前松井石根突然生病，由朝香宫鸠彦王接替出任攻城总指挥；谷寿夫认为自己是“建功立业”机会来了。1937年12月13日，第六师团攻破德械第88师防守的中华门，率先攻入南京市。</p>
<p>当时，逃难的中国南京市民和放下武器投降的国民党军军人拥挤在主要街道上，谷寿夫指使和纵容属下官兵对无辜百姓狂掷手榴弹，用机枪扫射，自己也亲自用军刀杀人，其中他本人强奸中国妇女达十余人。第六师团的随军摄影记者河野公辉曾在该师团司令部看到一份上级传达的命令∶“不容许共产主义的暴虐，为粉碎共匪的猖獗 活动，农民、工人自不待言，直至妇女儿童皆应杀戮之。”</p>
<p>后来，谷寿夫还邀请日本参加甲午战争、日俄战争、一战的日本老兵来参观。直到同年12月22日，第六师团奉命回到安徽南部进行“清剿作战”，该师团在南京的暴行才得以停止。据统计，被谷寿夫及其师团官兵杀害的中国平民和战俘至少达5万人，他的第六师团在南京大屠杀中残杀中国人民的数量，仅次于中岛今朝吾的第十六师团。</p>
<p>谷寿夫等人南京所犯下的滔天罪行，震惊了世界，日本大本营为避免受到世界舆论的谴责，将谷寿夫于同年12月27日调任本土防卫军担任任中部军司令官的闲职，（其上级松井石根、柳川平助都于次年2月14日被编入了预备役，倒是侵入南京的华中派遣军的参谋长冢田攻和副参谋长武藤章等人还留在现役。），1939年9月12日和另外几名大屠杀主犯一起被编入预备役，此后也没有担任过什么官职；在日本即将战败前几天才被启用为第59军司令官兼军管区司令官，且未及上任日本政府就已宣布无条件投降。要是按照资历来说，“军政兼优”的谷寿夫很可能于1940年8月1日被升任大将担任某方面军的司令官了。</p>
<p>日本投降后谷寿夫于1946年2月作为战犯被盟军总司令部逮捕移交中国，定为乙级战犯。经南京军事法庭一年多的审判，于1947年（丁亥年）4月26日被枪决。政府对谷寿夫下的断语是：“谷寿夫为侵华最重要战犯，尤为南京大屠杀之要犯。</p>
<h1>受审过程</h1>
<p>日本投降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谷寿夫列为乙级战犯。1946年8月南京大屠杀的主犯谷寿夫从东京巢鸭监狱被引渡南京。1947年2月6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公审。负责这次审判的法庭，是受盟军总部远东军事法庭委托的江苏高等法院刑庭第一庭。审判庭设在南京城内明故宫的一座大庭里，布置庄严肃穆，周围戒备森严。从1947年2月6日下午开庭审判，先后持续了一个多月，到3月10日结束。</p>
<p>1946年1月20日《申报》第2 版《审判远东战犯》报导了此事：</p>
<p>东京组国际军事法庭审讯远东战罪犯，法官至多为九名由麦帅选任，影佐祯昆、谷寿夫均作阶下囚</p>
</p>
<div></div>
<p>1947年2月6日下午审判开始，宪兵将战犯谷寿夫押入法庭。主审谷寿夫的审判长是石美瑜律师。公诉人代表中国政府起诉。起诉书中说：南京大屠杀的主犯谷寿夫，担任日军第六师团中将师团长，于1937年12月13日，率部攻入南京，立即展开惨绝人寰的大屠杀，持续40多天。起诉书中详诉了谷寿夫的屠杀罪行：查屠杀最惨厉之日期，为1937年12月13日至22日。在中华门外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处，我被俘军民遭日军用机枪集体射杀并焚尸灭迹者有19万余人。此外零星屠杀，其尸体经慈善机关收埋者有15万余具。屠杀总数当在34万人以上。起诉书中还举例指出：12月15日下午一时，我军警2000余名被日军俘虏后。押赴中华门外，用机枪扫射，饮弹齐殒。其中负伤未死者，悉遭活埋。同月18日夜间，又将我被囚于幕府山之军民67418人用铁丝捆扎，驱至下关草鞋峡，用机枪射杀，凡倒卧血泊中尚能挣扎者，均遭乱刀戳死，并将全部尸骸用煤油浇灌焚化。日军在中华门外，轮奸少女后.又迫使过路僧侣续与行奸，僧拒不从，竟被处宫刑而死。我南京妇女无不人人自危，纷纷避难于外侨所组织的国际委员会所划定的安全区。但日军不顾国际正义，竟亦逞其兽欲，每乘黑夜，越墙而入。不择老幼，摸索强奸。</p>
<h2 id="a-9f7aac43">起诉书宣读</h2>
<p>1947年2月16日下午，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第二次审判。当审判长宣布开庭之后，问被告对公诉书中所列举的犯罪事实有何申诉。谷寿夫故作镇静，为他的犯罪事实厚颜无耻地进行狡辩：“当日军攻克上海，南京处于战争状态之时，你们中国政府为什么不早作撤退准备，在双方交战炮火纷飞的情况下，有些非战斗人员不幸为流弹所中，这也是战争中不可避免的现象，本人对此感到抱歉。”面对着证人席上陈放的从“南京万人坑”里掘出的穿有洞孔或划有伤痕的头骨，他抵赖说：“你们凭啥说这是日本士兵的刀枪穿刺的呢?”面对着许多出席作证的被日军屠杀幸存者和被害家属的血泪控诉，他恶狠狠地说：“你们在堂堂国际法庭上，不要带上民族感情来对我审讯，这是不符合法律原则的，是不公道的。”最后还强辩说：“军人以服从为天职，我是奉命来华作战，执行任务的，战争责任不在我谷寿夫身上。”谷寿夫的狡辩激起了人们满腔怒火。</p>
<p>1947年3月11日《申报》第2版《谷寿夫判处死刑》记载了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被中国政府判处死刑的消息，及判决书要点：</p>
<p>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被判处死刑，判决书宣读后当庭送达。</p>
<h2 id="a-21d0c5b1">审判经过</h2>
</p>
<div></div>
<p>当谷寿夫的“申辩”刚一完结，检方公诉人，立即义正辞严地进行批驳。主要从谷寿夫的履历，军衔.职位和他在一次日本天皇召开的御前会议上的发言，揭露他不仅是日本军国主义侵华政策的执行者，而且是侵华战争的决策者。</p>
<p>公诉人的话刚结束，一位英国《曼彻斯特卫报》的驻华记者田伯烈愤怒地站起来作证说：“我当时在南京亲眼看到南京的活地狱，日军进城后的两天内，连续不断地屠杀，大规模地抢劫，侵扰私宅，奸污妇女，一切都失去了控制，街道上堆满了平民的尸体。任何人如因恐惧而奔跑，任何人在黄昏后如为巡逻日军抓住，都会被就地枪杀或被刺死的。这次暴行确实是有目共睹无可辩解的。”他还说：“未及时退出的中国士兵都已抛弃了枪械，脱掉了军服，但日军大搜捕，捆绑在一起加以枪杀，这些都是在日军军官直接指挥下干的。日军进城后，对重要市区进行有计划的破坏，大小铺店无一幸免，全城所有私人住宅，不论中国人的或外国人的都被日军‘光顾’洗劫一空。强奸和侮辱妇女的事情时有所闻。我的外国朋友看到日本兵闯入邻居住宅，抢去了四个中国姑娘。还有几个外国人看到一个新到日军军官寓所有抢来的八个年轻的中国女子。恐惧的程度.实在不是笔墨所能形容……”</p>
<p>一位日本记者揭露说：“我是日本当时驻南京记者，一直旅居在中国。12月10日那天，南京依然美丽如昔。但是从13日日军侵入南京之后，很快变成一片焦土，到处是破坏的痕迹，满目萧然，宛如人间地狱。我亲眼看到日军从难民区里拖出成百成千已经被解除武装的中国士兵去枪杀，或者当作练习刺杀的对象。我亲眼看到自己喜爱的城市和机关、学校、居民住宅，为日军纵火焚毁，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到的活地狱。”</p>
<p>一位美国驻华记者作证说：“ 12月13日，日军潮水一般涌入城内，恐怖随之开始，而且恐怖的严重性一天比一天增加起来。国际红十字会主席雷伯（编者注：雷伯实为南京国际安全区主席）和秘书史密斯，曾访问日军司令部中将谷寿夫，请求阻止难于再容忍的骚乱行动，但他们的访问与恳求是徒劳的。晚上日军把附近一个收容所中的难民1300人全部拖走，用绳子缚着，押向刑场。我们目睹当时的情景实在痛楚极了。”</p>
<p>金陵大学美籍教授贝德士从旁听席上站起来说：“12月16日早晨.我们开始听到日军奸污妇女的事情。据我们所知有一百多个青年妇女被日军劫去，其中7个是从金大图书馆劫走的，在家里被劫去的妇女更不知其数。晚上我赴布克教授处吃晚餐，回来时我的住宅门上贴着大使馆的布告，可是门户已洞开，所有箱柜均被打开，被褥和食物都不翼而飞。”</p>
<p>市民姚加隆是日军大屠杀中的幸存者，他头部受重伤，断了一条臂膀。他起来控诉日军暴行说：“12月15日我携家眷避难于中华门外斩龙桥，日军将我妻奸杀，8岁幼儿，3岁幼女因在旁哀泣，被用枪尖挑入火中，活活烧死。”</p>
<p>公诉人还补充说：“谷寿夫身边有两个士兵（即野田毅与向井敏明）打赌，从南京下关一直杀到夫子庙，一个杀了105个，一个杀了106个，杀106个的得了冠军，赢了一瓶白兰地。”</p>
<p>法庭最后放映了由国际红十字会提供《日军南京屠杀罪行纪录片》将日军在南京进行的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重新展现在人们面前。阴险狡猾的谷寿夫在铁的事实面前不得不低下了头。</p>
<p>审判长询问辩护律师有什么意见。辩护律师说：“被告谷寿夫罪证确凿，不容抵赖，希望法庭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予以公正的判决。被告提出不要带上民族感情这一点，可予以注意。”</p>
<p>1947年3月10日下午，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战犯谷寿夫的最后审判。这天法庭内外戒备森严，审判长宣布开庭之后，被告谷寿夫被宪兵押上法庭。他穿着旧军服，留短胡须，面色发青，低头站在被告席。约20分钟左右，审判长石美瑜律师宣布审判谷寿夫的判决书。</p>
<h2 id="a-2864ae28">判决书</h2>
<p>战犯谷寿夫判决书正本</p>
<p>公诉人：本庭检察员</p>
<p>被告：谷寿夫男，年64岁，日本人，住东京都中野区富士见町53号，日本原陆军中将师团长 。</p>
<p>指定辩护人：梅祖芳律师、张仁德律师</p>
<p>右被告因战犯案件，经本庭检察官起诉，本庭判决如左：</p>
<p>主文：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事实谷寿夫系日本军阀中 悍善战之将领，远在日俄战役，即已从军，并著战绩。迨民国26年中日战起，充任第六师团长，于是年8月，率部来华，参与侵略战争，先转战于河北永定河及保定、石家庄等处。同年11月，我京沪沿线战事频告失利，移转阵地，扼守南京。日本军阀以我首都为抗战中心，遂纠集其精锐而凶残之第六师团谷寿夫部队，第十六师团中岛部队，第十八师团牛岛部队，第一一四师团末松部队等，在松井石根大将指挥之下，合力会攻，并以遭遇我军坚强抵抗，忿恨之余，乃于陷城后，作有计划之屠杀，以示报复。由谷寿夫所率之第六师团任前锋，于37年12月12日（即农历十一月十日）傍晚，攻陷中华门，先头部队用绳梯攀垣而入，即开始屠杀。</p>
<div></div>
<p>1937年12月南京沦陷前松井石根突然生病，由朝香宫鸠彦王接替出任攻城总指挥。这时谷寿夫认为自己“建功立业”的机会来了，记起曾国藩“打下南京放假一星期”这个当年起家的法宝。12日率所部由中华门侵入南京，伙同第16师团、18师团、114师团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共杀害了30多万中国百姓。</p>
<p>1940年2月11日（昭和十五年二月十一日）日本大阪《朝日新闻》报道，谷寿夫、中岛今朝吾、牛岛满、草场辰巳、佐佐木到一等，因攻占南京有“功”，天皇恩赏绶勋。</p>
<p>战后由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引渡回中国审判，关押至上海小南门看守所。他的部下河野满少佐、冈田次郎上尉和韩裔女特务李长美收买副所长毕尚清，给谷寿夫服药假死，被送往医院太平间。但被国防部军法司特勤组验出转往南京，劫狱没有成功。</p>
<p>河野满等人去南京绑架特勤组成员邢剑，抢走监狱证件，在李长美预备活埋邢剑时，被邢剑挣脱绳索，打死李长美，并电话报告监狱，监狱戒备擒住准备劫狱的河野满，击毙冈田次郎。河野满在狱中咬碎牙中毒药身亡。</p>
<p>1947年2月6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进行公审。有80多名证人出庭陈述谷寿夫等部日军在南京所犯罪行。</p>
<p>1947年3月10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判定战犯谷寿夫在南京大屠杀期间的犯罪事实，判决“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p>
<p>1947年4月26日，参与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罪人谷寿夫被押赴刑场处决。</p>
<h2 id="a-047f031b">万人空巷</h2>
<p>1947年4月，谷寿夫受公审。公审当日，宽敞的法庭里挤满了人群。法庭外的广场上站满了旁听者，收音机、扩音器设在全城各街道要道口。</p>
<p>进行公审的几天里，南京城万人空巷。最后一天宣判时，法官对谷寿夫这个魔鬼说：“谷寿夫你在家躲得了吗？你们的行为激起了全世界人民的愤恨，整个地球你都无藏身之地了，就是杀了你124个谷寿夫，都不能抵偿我30万同胞的万分之一，你还有何话可说，你有什么交代，要不要给亲人写信，今天对你宣布死刑！”</p>
<p>谷寿夫写完信后，宪兵立刻将他押赴雨花台刑场。行刑人员是宪警队的洪班长，沿途人潮汹涌，跟着十轮大军车，围观的市民大喊大叫：“好啊！杀人魔王今天要被人杀了。”到了雨花台，满山坡都挤满了观看行刑的人群，声讨这个即将赴鬼门关的魔鬼。</p>
<p>押解谷寿夫的车一停，张涛和另一名宪兵将谷寿夫拖下车时，谷寿夫已吓得全身发软，站不起来了，只好由张涛和另一名宪兵左右扶持站立。</p>
<h2 id="a-50b3fcfe">广东宪兵押解谷寿夫上刑场</h2>
<p>家住惠州的80岁老兵张涛来到惠州市博物馆，将他书写的《抗战回忆录》手稿送给博物馆收藏，并首次披露了自己59年前押解乙级日本战犯谷寿夫上刑场的经历。</p>
<div></div>
<p>张涛说，押解谷寿夫上刑场的历史照片中（见图1），左边那个宪兵便是他。（记者叶仕欣通讯员钟雪平）</p>
<p>张涛说，1942年，国民党军队在广东招收宪兵学员，当年18岁的他以张承沅的名字在龙川县报了名，并被录取。日本投降后，他们所在团受命东进南京执行任务，驻扎在南京下关保卫南京宪兵司令部。</p>
<p>张涛回忆说，日本投降后，谷寿夫逃回了日本老家，后在日本东京长野县被逮捕，押解回中国南京老虎桥监狱。</p>
<h2 id="a-d9f139c5">子弹打飞谷寿夫两颗门牙</h2>
<p>谷寿夫行刑时没有被捆绑，也没有插行刑牌，洪班长手执驳壳枪，在谷寿夫背后举起，对准其后脑勺“砰”的开了一枪，子弹从头顶斜入，由口中飞出，打飞了谷寿夫两个门牙。谷寿夫当场毙命。张涛和同伴将已毙命的谷寿夫面朝天放在地上。这时漫山遍野围观的人高声欢呼，掌声雷动。张涛说，这样枪毙谷寿夫，感觉还是对他太优待了。现已86岁的老宪兵张涛说，1948年，24岁的他与妻子从常州回到在惠州做小贩的父亲身边，并改名叫张涛。59年来他对此事一直守口如瓶。今抗日战争胜利六十周年，当他在报纸上看到自己当年押解日本战犯谷寿夫上刑场的历史照片后，便忍不住将这段历史写了下来。</p>
<p>1947年4月26日，谷寿夫被枪决于南京，第二天《申报》02版《判决书全文》刊登了此消息：</p>
<p>九载血债而今获偿</p>
<p>谷寿夫执行枪决</p>
<p>雨花台畔万余观众欢呼</p>
<p>屠夫末日</p>
<p>押赴雨花台刑场</p>
<p>黄泉路上　恶有恶报</p>
<p>遗臭万年　附：</p>
<div></div>
<p>据葛召棠幼子葛文德回忆，后来从父亲那里得知，审判谷寿夫一案原来如此艰难。除了收集大量的人证、物证以外，东京审判战犯条例规定，每个被告可以聘请两名辩护律师，其中一名为日本人，另一名可以在国际法庭聘请。因被告战犯知道东京审判大权操纵在美国手里，故他们全聘请美国律师。国际法庭规定每个有战犯引渡任务的国家，各由最高总司令部派一名军官，由国际法庭派两名法官为监审官。派来中国的监审官是美军少校赫伯、美国驻国际法庭的法官阿尔达克和霍西，中国的两名法官即被派往泰国任监审官。当然，这是无视中国在抗日战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仅如此，美国辩护律师还同三名美国监审官狼狈为奸，竭力为谷寿夫开脱罪责，霍西说：“日军进攻南京时，松井石根是指挥九个师团的总司令，作为甲级战犯已被判处死刑，谷寿夫只是个师团长，南京大屠杀的主犯应该是松井，而不是谷寿夫。因此，谷寿夫只能判三五年吧！”葛召棠等几位法官气愤地据理力争：“南京大屠杀，松井石根和谷寿夫各有各的罪行。这次屠杀，谷寿夫是具体指挥官，而松井毫不制止，犯有纵容杀人罪。松井是首犯，谷寿夫是主犯。”</p>
<p>法庭设在中山路励志社礼堂。悬挂在审判大厅上方的横幅写道：“公审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两旁的柱子上贴着根据岳飞《满江红》里的名句改动的对联：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倭寇血。台上第一排坐着石美瑜、宋书同、李元庆、葛召堂、叶在增等几名身着黑色法衣的法官，第二排坐着出庭作证的中外人士和两名辩护人，台下的中外记者和听众有1500多人。谷寿夫被四名法警押上法庭，庭长石美瑜神色肃穆地宣布开庭。公诉人陈光虞开始宣读长达两个时辰的起诉书：“被告谷寿夫，66岁，日本东京都中野区人，陆军中将，先后任日本第六师团长和第五十九军司令官……”之后，法庭如火山爆发，有挥拳喊打谷寿夫的，有愤怒、号啕痛哭之声。中外证人历陈了谷寿夫在南京大屠杀中所犯下的滔天血债，在被烧伤的证人、刀砍下来的头颅和伊藤敏松拍摄下来日本士兵强奸中国妇女镜头面前，谷寿夫呆若木鸡地在血泪交织的控诉声中悚悚自危了。尽管谷寿夫早已预料会有这一天，但真的宣布他死期将至时，他两腿一软面无人色瘫下，最后由两名法警连拖带拽将他押出法庭。</p>
<p>葛召棠等几名法官收集草拟的铁证如山，让不可一世的谷寿夫不得不低头认罪，全场听众的热泪和掌声令葛召棠心动不已，他感到自己和同事们的心血没有白费，更没有辜负30多万死难同胞家属的期望。</p>
<p>1947年4月26日，雨后初霁，神州大地一派春色。上午11点，两个法警将谷寿夫从看守所提出押往监刑室。监刑法官葛召棠对谷寿夫验明正身后，宣读了执行处决的命令。最后问：“战犯谷寿夫，你若有话还可以作最后的陈述。”谷寿夫惨白的脸毫无表情说：“我左胸口袋里有个小布袋，里面装有我的头发、指甲和一首诗。烦请法官先生寄往东京都中野区富町53号近藤清子女士收，让我的指甲和头发回归故里。拜托了！”</p>
</p>
<div></div>
<p>葛召棠向身旁一位法警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给谷寿夫解除手铐。谷寿夫两手相互搓了几下，从口袋中掏出那个小布袋，双手捧着递给葛召棠监刑法官。“我们一定负责将它寄给你的妻子。”葛召棠将布袋交给身边的法警，用手指着桌上的执行死刑命令：“请在上面签名。”也许双手被铐得太久有些麻木，谷寿夫的签名时颤微微如同鬼画符。随后两名法警将谷寿夫五花大绑，在他背上插上“处决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的木质斩标，并押上一辆红色刑车。刑车在前后50辆武装汽车、摩托车护卫下，经中山路、中华门驶向雨花台处决刑场，沿途人山人海，人们欢声雷动。臭名昭著的杀人恶魔谷寿夫的全身血，又怎能偿还这五多万滴无辜的血泪！</p>
<div></div>
<h1>大事年表</h1>
<p>1903年11月陆军士官学校第15期毕业。成绩16名。排名32号的就是中岛今朝吾</p>
<p>1904年3月近卫步兵第1联队付，少尉，日俄战争随军。</p>
<p>1905年6年 陆军中尉</p>
<p>1912年11月以陆军大学第24期毕业，毕业的时候成绩名次3号优等生</p>
<p>1915年4月英国大使馆付武官侯补校官</p>
<p>1917年8月以第一次世界大战英国军随军（观战武官）</p>
<p>1919年4月陆军大学教官</p>
<p>1924年2月陆军大学教官</p>
<p>1927年3月步兵第61联队长（大佐）</p>
<p>1928年8月第3师参谋长</p>
<p>1930年5月国际联盟陆海空军问题常设委员，8月陆军少将・同陆地空军的日本代表。</p>
<p>1932年8月军事调查委员会委员长</p>
<p>1933年8月近卫步兵第2旅长</p>
<p>1934年8月陆军中将・东京湾要塞司令官</p>
<p>1935年6月5日 第9师团留守师团长。</p>
<p>1935年12月第6师团（熊本）师团长</p>
<p>1937年11月上海攻略战胜利。12月南京攻略战胜利，参与南京大屠杀，28日回国任中部军司令。</p>
<p>1939年8月待命，9月预备役编入</p>
<p>1945年8月大战末期召集的第59军司令官兼军管区司令官。终战后，中国复员监就任。</p>
<p>1946年2月根据GHQ作为BC级战犯被逮捕。到8月被交给了国民政府审判。</p>
<p>1947年3月10日在南京军事法庭作为BC级战犯死刑判决。</p>
<p>1947年4月26日在南京雨花台被执行枪决。</p>
<h1>后代</h1>
<p>长子谷隼夫，1944年11月9日在中国战场上被中国空军击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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