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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城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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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城管(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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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龚道安]]></dc:creator>
		<pubDate>Mon, 28 Nov 2022 13:21:26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知识]]></category>
		<category><![CDATA[城管]]></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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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一个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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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p>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一个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公务员），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p>
<p>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简称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执法依据是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以及各城市颁布的地方性法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或城管执法因经常被称为“城管”而被等同于城市管理工作而与“城市管理”的概念混淆。而实际上，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市管理是时间、逻辑和知识三个维度的系统管理。</p>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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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cle>
<h1>概念</h1>
<p>“城管”是行政执法主体的一种，它的全称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此类部门在各地的名称不一：有的地方叫“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有的地方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p>
<div></div>
<p>“综合执法”又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它的法律依据是《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p>
<p>1997年以来，地方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由国务院分别批准(例如广州市作为最早的试点城市之一，开展综合执法是依据国务院法制局1997年12月24日发布的《关于在广东省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复函》)。1999年《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提到“继续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试点工作的通知》；2002年国务院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p>
<p>根据以上三个文件，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范围，正在从试点城市走向全国。但与此同时，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冲突也备受关注。一方面，对于城管执法手段的简单粗暴，市民(特别是被管理对象)一直非议不断；另一方面，以2006年北京城管工作人员李志强在执法工作中被无照经营者杀害为极端表现，频繁发生的“暴力抗法”事件又使得城管工作者的委屈和担忧不断加剧。当各级政府、城管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所付出的甚至包括生命在内的昂贵代价与市民的抱怨形成强烈的对比时，我们不得不再次拷问这一制度设计的合理性。</p>
<h1>城管执法</h1>
<p>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其中的城市市容市貌、占道摆摊、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的现象整顿治理由于经常引发社会矛盾而引起媒体关注和热点报道。</p>
<p>城管有权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或罚款，对违规物品在出具暂扣证明后进行暂扣，当事人可凭暂扣证明去城管办公室接受教育或罚款后，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后可以领回被扣物品，理论上城管没有没收物品的权力。</p>
<h1>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h1>
<p>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或城管执法因经常被称为“城管”而被等同于城市管理工作而与“城市管理”的概念混淆。而实际上，城市管理与城管执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城市管理是时间、逻辑和知识三个维度的系统管理。从知识维看，城市管理是利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多种知识对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众多领域的综合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也就是将分散在这些领域的行政执法进行整合，避免出现多头执法扰民的现象并发挥综合行政执法的整体效应。</p>
<p>从时间维看，城市管理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包括规划管理、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这三个阶段的管理都包括执法和监督的部分，也就是城管执法的工作，包括规划执法、建设执法和市容、节水、绿化等城市运行管理的执法。而从逻辑维看，城管执法则是城市管理中位于决策、执行、监督逻辑流程的末端环节。因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设置不仅仅是为了加强各专业执法之间的协调和整合，加强执行效率，同时也为了将城市管理各专业领域的决策与执行一定程度的分离以加强相互的监督。</p>
<p>但由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搏弈，综合行政执法的制度优势往往很难实现，经常是各部门将管不好、不好管的、面对弱势群体的让城管来管，如街头游商（有店面的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章建筑（有执照的归规划部门）等等，而较易规范的则留在本部门。在许多地方城管也成了各类社会矛盾的焦点。</p>
<p>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面对下岗工人、无业游民等弱势群体，城管往往处在矛盾的聚焦点而被敌视，遭受严重的暴力抗法甚至遭受人身威胁。另一方面，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城管普遍存在执法违规现象，如收费、罚款不合理，没收物品，处分被没收物品，暴力执法，便衣执法，打砸抢等现象，引起民众普遍反感以及对流动商贩的普遍同情。</p>
<p>城管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十分尖锐，常有城管在“执法”过程中伤害流动商贩及路人或者被流动商贩伤害事件见诸报端。除了针对流动小贩的暴力执法外，还出现多起城管暴力殴打围观群众致伤致残致死的恶性事件，城管的汉语拼音“chengguan”甚至由于城管因暴力执法等而提升的“知名度”成了英语单词的新外来语。</p>
<h1>城管执法的主要职责</h1>
<div></div>
<p>1、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依法开展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相关工作。</p>
<p>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p>
<p>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p>
<p>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p>
<p>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p>
<p>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p>
<p>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p>
<p>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范围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13个方面。</p>
</p>
<h1>相关新闻</h1>
<p>2009年4月，一本名为《城管执法操作实务》的书及其内容照片火爆网络。</p>
<div></div>
<p>该书是北京市城市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培训教材”，由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引人关注的是该书第四章的题目：“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分寸把握”，其中写明城管执法在受到暴力侵害之际该如何阻止暴力；在“反暴力抗法的局部动作”一节中，明确写着“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还应以超短快捷的连环式动作一次性做完，不留尾巴。一旦进入实施，一定要干净利落不可迟疑。要将所有力量全部用上”。</p>
<p>该书的摘录被贴在网上之后，立即引来热议，被称为“城管秘笈”。网友对一本正式出版的书籍公然“教导”城管队员反暴力抗时“注意要使相对人的脸上不见血，身上不见伤，周围不见人”的感到震惊；认为这反映了城管执法过程野蛮粗暴，也有网友认为城管也是弱势群体，他们执法时也会受到暴力侵害。这本书不仅把在执法过程中常常面对非议的城管执法者再次推到了风口浪尖，也让最先把这本书摘录并转载的赵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p>
<p>赵阳今年34岁，大学学的是财会。曾在城管系统做会计，现在是南京玄武区城管大队下属街道分队的一名普通城管队员。2002年12月，赵阳创建了一个名为《城管行政执法之家》的论坛，他的网名叫“桥上人家”，这是全国第一家由城管执法者自主创办的城管专业论坛。在一篇赵阳发布的帖子中，有这样一段内容：“这些年我主要做了两件事，一是写文章，二是办城管论坛，实质上一边在为城管奔走呼吁，一边在反思、监督、批评城管工作，为城管工作提些建议。”</p>
<p>“城管秘笈”事件让人们知道了赵阳，一个创办了发出城管自己声音的论坛并坚持了七年的基层城管队员，他为城管理应得到的理解和尊重大声疾呼，他也毫不留情地揭露、批驳城管执法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其实他的帖子两年前就发了，但最近经人转发后才引起这么大的关注，主要是跟这两年来人们越来越关注城管、城管的形象不佳有关，赵阳说他希望搭建起一个城管执法者与百姓之间相互理解的平台，城管与百姓之间真的不该有矛盾：一方想管理好自己的城市、而另一方则是为了生活而奔波，谁也不会愿意看到双方之间的关系陷入“以暴治暴”的怪圈。</p>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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