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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企业规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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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企业规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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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企业规模(专业名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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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乐怡]]></dc:creator>
		<pubDate>Tue, 29 Nov 2022 04:39:4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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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企业规模指对企业生产、经营等范围的划型。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4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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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企业规模指对企业生产、经营等范围的划型。2003年5月，国家统计局根据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4部委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制定了《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并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执行。原《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由于只涉及工业企业，因此采用的是“产品生产能力”和“固定资产原价”作为主要划型指标。相对于原《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新标准的具体划型方法也更加简化，即不在每个档次之间在细分为“大一型”、“大二型”，而只将企业类型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个档次，使操作更为方便。</p>
</article>
<article>
<h1>相关范围</h1>
<p>企业经营规模分为以下几类：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中小型企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业、交通运输业中小型企业、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本次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并未涉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中的全部企业和单位，具体仅对以下5个类别规定了划型标准：第一类为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共三个行业门类；第二类为建筑业；第三类为批发和零售业；第四类为交通运输、邮政业（不包含仓储业）；第五类为住宿和餐饮业。这5个类别涵盖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7个行业门类，673个行业小类，占全部行业小类的74%左右。</p>
<p>《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尚有13个行业门类没有确定企业划型标准，其主要原因是：一是有些行业缺乏基础统计数据，无法进行有效的测算和分析而暂不划型；二是一些特殊行业，如金融业，其产品、运作方式和监管体系与一般行业差异较大，需另行研究制定；三是包括“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在内的6个其它行业门类以及仓储业，这些行业的企业划型标准将在国家有关普查完成之后，再根据实际统计情况另行研究制定。</p>
<h1>选用指标</h1>
<p>《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以三个指标作为划分标志，即企业的“从业人员数”、“销售额”“资产总额”。其主要原因是：第一、“从业人员数”作为企业的划型指标，具有简单、明了的特点，也与世界主要国家的通行做法一致，具有国际可比性。第二，“销售额”可以客观反映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能力，也是我国现行统计指标中数据比较完整的指标，容易操作。第三，“资产总额”可以从资源占用和生产要素的层面上反映企业规模。因此，采用这三个指标进行划型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p>
<h1>划分办法</h1>
<p>新标准将企业的类型划分为大中小三个类型，各行业的具体划分标准如下表所示：</p>
<h1>主要变化</h1>
<h2 id="a-da8502c8">划型范围</h2>
<p>在新标准出台以前，同机上划分企业规模的标准只有一个《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该标准虽然经过几次修改或补充，但其划分范围始终未扩大。而新标准的划型范围有较大的拓宽，其行业的复盖面远远大于《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不仅包括了工业企业，还包括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p>
<h2 id="a-f8ec9f8a">划型指标</h2>
<p>原《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由于只涉及工业企业，因此采用的是“产品生产能力”和“固定资产原价”作为主要划型指标。但这两项指标局限性强，对其他行业来说，以“产品生产能力”作为划型标准，显然是不合适的。考虑到标准的统一性和通用性，新标准对范围内的企业划型一律采用“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而且不再细分行业，从而使企业规模的划分工作大大简化。</p>
<h2 id="a-8000867a">具体划型方法</h2>
<p>相对于原《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新标准的具体划型方法也更加简化，即不在每个档次之间在细分为“大一型”、“大二型”，而只将企业类型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三个档次，使操作更为方便。</p>
<h2 id="a-88fd5ae1">对企业类型认定的方式</h2>
<p>为了减少行政干预，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新办法改变了原来由“企业申请，政府审批”的认定方式，而是直接以统计数据为依据，按照标准的规定由统计部门划分企业规模。</p>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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