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鄂湘(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万鄂湘,男,法学博士,1956年5月出生,汉族,湖北公安人,毕业于武汉大学,现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曾任民革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

人物经历

1974-1977年湖北省公安县达河乡联华村知青

1977-1980年武汉大学外语系学习

1980-1988年武汉大学外语系教师,法学院助教、讲师(其间:1981-1988年武汉大学法律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1986-1987年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1988-1991年武汉大学国际法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1-1992年德国海德堡马普研究所访问学者

1992-1993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1993-1997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教授

1997-199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9-2000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0-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2-2011年民革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2012年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按部长级待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2-2013年民革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3-2018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2018-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

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成就

曾先后主持和参加过国家“八五”“九五”规划国家社会科学法学重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教委基金和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十余项。

他所创办的“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律援助机构,多年来为全国数万“社会弱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受到国内外新闻机构和政府部门的高度赞扬。

出版有《国际人权法》《国际条约法》《欧洲人权法院判例评述》《国际法》等学术著作近二十部。

所获荣誉

《深化改革,创建一流的国际法教学基地》1994年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北省政府一等奖。

《国际强行法与国际公共政策》1995年获湖北省首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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