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调控的目的不仅是为了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也是为了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
介绍
房地产介绍
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
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
调控对经济影响
2013年国家经济仍在温和复苏,但受房地产调控等因素影响,在一季度之后的未来一段时间里,经济复苏步伐或趋缓。
2月CPI同比上涨3.2%主要受春节因素影响,反映当前经济回升对其形成支撑。2月CPI环比上涨1.1%。其中,食品价格环比涨幅与季节性因素持平,而非食品价格环比回升幅度强于季节性因素。尤其是消费品与服务项目价格的双双走高,反映出当前经济仍处于增长回暖的短周期阶段。
国家调控方向
人们从已经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手段不难看出,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采取了步步为营、多招密集连发的策略,说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态度是明确且有决心的。从一定意义上讲,银行收紧房贷对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会起到积极作用,进行利率优惠政策调整有利于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类别
由于房地产是由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构成,对于土地和房屋可以按以下方法分类:
根据土地的用途分类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规定》,城市用地可以分为九类:
1、居住用地
2、公用设施用地(含商业用地)
3、工业用地
4、仓储用地
5、对外交通用地
6、道路广场用地
7、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绿化用地
9、特殊用地
根据房屋的用途分类
按照房屋的使用功能可以分成下列几类:
1、居住用途的房屋。
2、工业用途的房屋。
3、商业用途的房屋。
4、文体娱乐设施。
5、政府和公用设施。
6、多功能建筑(综合楼宇,又叫城市综合体)。
政策措施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这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投机投资性购房得到有效抑制,房地产市场形势逐步平稳。住房限购、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增加土地供应等综合性政策措施,对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缓解供求矛盾、稳定房价特别是遏制一些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发挥了关键作用。
会议指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短期内热点城市和中心城市住房供求紧张格局难以根本改变,支持自住需求、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是房地产市场调控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严格执行并完善有关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与除拉萨外的省会城市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并且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建立健全稳定房价工作的考核问责制度。
(二)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要在限购区域、限购住房类型、购房资格审查等方面,按照统一要求完善限购措施。其他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省级政府应要求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三)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2013年住房的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供地、建设和上市,尽快形成有效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全面落实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的任务。配套设施要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完善并严格执行准入退出制度,确保公平分配。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市场监管。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强化企业的信用管理,严肃查处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
调控要点
一、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消费性贷款的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二、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我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三、部分城市限购房套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
四、囤地捂盘房企将停发股票债券不给贷款: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调控关键
“国五条”细则落地一个月后,各地大型房地产商圈地热情持续高涨。公开数据显示,4月,全国21个城市经营性用地出让成交楼面均价为298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31%,同比上涨高达84%。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4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显示,70个大中城市中,环比上涨的城市有67个,其中一线城市涨幅尤其明显,北京新房房价连涨11个月。国家统计局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表示:“房价上涨预期尚未根本解除,房地产市场调控仍然处在狠抓落实的关键时期。”
当前房地产调控的关键时期,要从根本上调整或完善调控思路,当务之急是对地方政府依赖和推行的“土地财政”进行整治,最好的办法是加快顶层设计,中央政府将本该归国家所有的土地批租权从地方政府手中收回来,同时设计合理的允许地方政府征收的新税种如房产税等。
效果显著
国家统计局8月1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涨幅总体回落。这表明,上半年以来,房地产调控效果正逐步显现。
该文章由作者:【眼底星空】发布,本站仅提供存储、如有版权、错误、违法等相关信息请联系,本站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