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能否进口珠宝 国外珠宝首饰

个人携带物品,海关是如何征税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旅行自用物品的管理规定》

第六条 获准进境定居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携运进境其在境外拥有并使用过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在获准定居后3个月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签发的定居证明,向定居地主管海关一次性提出申请。

上述自用物品中,除本规定所附《定居旅客应税自用及安家物品清单》 见附件2所列物品需征税外,经海关审核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的准予免税进境。其中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含5000元的物品每种限1件。自用小汽车和摩托车准予每户进境各1辆,海关照章征税。

获准进境的自用物品及车辆,应自海关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从批准的口岸运进,物品进境地海关凭定居地主管海关的批准文件,对其中的机动交通工具,同是凭旅客填具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验放手续。

第七条 定居旅客自进境之日起,居留时间不满2年、再次出境定居的,其免税携运进境的自用物品应复运出境,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向海关补缴进口税。

第八条 进境长期工作、学习的中国籍非居民旅客,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前,海关按照本规定验放其携运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在取得长期居留证件之后,另按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和常驻机构进出境公、私用物品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对短期内多次来往香港、澳门地区的旅客和经常出入境人员以及边境地区居民,海关只放行其旅途必需物品,具体管理规定授权有海关制定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后公布实施。

前款所述”短期内多次来往”和”经常出入境”指半个月 15日内进境超过1次。

第十条 除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境的物品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中国籍旅客携运出境的行李物品,经海关审核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的,准予出境。

以分离运输方式运出的行李物品,应由本人持有效的出境证件,在本人出境前向所在地海关输海关手续。

第十一条 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及规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种范围的,除另有规定者外,海关不予放行。除本人声明放弃外,应在3个月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输退运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处理。

扩展资料

减税政策

2019年4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下调对进境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促进扩大进口和消费。从2019年4月9日起,调降对个人携带进境的行李和邮递物品征收的行邮税税率,其中对食品、药品等商品,税率由15%降至13%;纺织品、电器等由25%降为20%。

根据调整,税目1、2的税率将分别由现行15%、25%调降为13%、20%。调整后,行邮税税率分别为13%、20%、50%。适用于13%一档的物品包括书报、食品、金银、家具、玩具和药品。

适用于20%一档的物品包括运动用品 不含高尔夫球及球具、钓鱼用品、纺织品及其制成品。适用于50%一档的物品包括烟、酒、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

但并不是所有税目1的药品都按13%征行邮税。通知对税目1“药品”的注释作了修改: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 目前包括抗癌药和罕见病药,按照货物税率征税。与此前相比,本次调整扩大了按较低税率征税的药品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邮税

黄金出入境限制是多少?

按照《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规定:

1、携带金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数量受限制必须向入境地海关申报登记携带或者复带金银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证明或者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能提供证明或者超过原入境时申报登记数量许出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人、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出境定居每人携带金银限额:黄金饰品1市两(31.25克)白银饰品10市两(312.5克)银质器皿20市两(625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符合规定限额放行,超出限额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项规定:一、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入 境应向海关申报。 二、境内居民短期出境携带黄金及制品每人每次限15.6克,迁居海外的限31.2克,超出限量的,须向海关提交中国银行签发的《携带金银出境 许可证》,海关凭证施行。

如果被查到并没没收,是指被“充公”了,在被没收的那一刻,那些物品就已经是“公”的而不是“私人”的,所有权已经在那里被剥夺,因为海关没有责任为其所有者保存被查处的物品。

拓展资料——走私:

走私罪的法律概念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下列行为之一属于走私行为: 1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2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关临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3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 4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其他海关监管货物或者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的; 5未经海关许可并补缴关税,擅自出售特定减税或者免税进口用于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或者将特定减免税进口用于特定地区的货物擅自运往境内其他地区的

个人能否进口珠宝 国外珠宝首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1994)

第一条 为了照顾个人进口自用物品的合理需要,简化计税手续,根据《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准许应税进口的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以及其他个人自用物品 以下简称应税个人自用物品,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均由海关按照《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征收进口税。

本办法所称的进口税,包括关税和增值税、消费税。

本办法所称的应税个人自用物品,不包括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对进口应税个人自用汽车、摩托车及其配件、附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其他有关税法、规定征收进口税。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率表》以下简称《税率表》是本办法的组成部分。《税率表》中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定后,海关总署对外公布实施。第三条 进口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携有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入境旅客及运输工具服务人员,进口邮递物品的收件人,以及以其他方式进口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的收件人。

纳税义务人可以自行办理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纳税手续。接受委托办理纳税手续的代理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对其委托人的各项规定。第四条 海关总署依据《税率表》制定《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税则归类表》 以下简称《税则归类表》。

海关对应税个人自用物品按《税则归类表》进行归类,确定适用的税率。进口物品如《税则归类表》中没有具体列名,可由海关按照《税率表》规定的范围归入最适合的税号归类征税。第五条 进口税从价计征。第六条 应税个人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填发税款缴纳证当日有效的税率和完税价格计征进口税。

进口税税额为完税价格乘以进口税税率。

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放行应税个人自用物品之前缴纳税款。第七条 应税个人自用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税款,应当自开出税款缴纳证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海关发现漏征税款,应当自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可自违反规定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年之内向纳税义务人追征。

海关发现或确认多征的税款,海关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义务人也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要求海关退还。第八条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先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税款,然后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海关书面申请复议。逾期申请的,海关不予受理。

海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海关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海关总署在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对海关总署的复议决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1994年7月1日起实施。

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税率表

税号 物品名称 进口税率1 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免税

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

避孕用具和药品

金、银及制品

食品2 纺织品和制成品50%

电器用具 不包括微机、摄像机

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及其配件、附件

化妆品3 摄像机 100%4 烟、酒 200%5 以上号列没有包括的物品20%

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

进口税税则归类表

说明:

本表未具体列名的物品,应按以下原则归类:

1、机电物品的主要功能无法确定时,应归入该项物品各项功能可归入的税号中税率最高的税号。

2、税号第2号第9项中,由两部及两部以上机器装配在一起形成的组合式机器,或具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互补或交替功能的机器,应按具有主要功能的机器归类。

3、由不同独立部件 不论是否分开或由电缆或其他装置连接组成的机器,如果组合后明显具有第2号第9项所列物品功能,则全部机器应按其功能归类。

4、若机电物品其主要功能及用途与表中税号第1、2、3相应项中物品相同,则应归入税号1、2、3中征税,否则应归入税号5征税。

5、物品不能按照上述4条归类时,应归入第5税号。

第1号:书报、刊物,教学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原版录音带、录像带、避孕用具和药品,食品。免税

101 农作物种子:包括谷物种子,菜子,草子,花子及其他种植用种子。

102 食品

103 经卫生部统一指定的特效药,口蹄疫苗,人用炭疽疫苗,人用炭疽血清,播散性硬化症抗毒疫苗。

104 书报,刊物,乐谱,海图,地图,教育专用的电影片、幻灯片,教学用原版录音带、录像带,地球仪,解剖模型,人体骨骼模型,教育用示意牌。

105 避孕用具,避孕药品。

106 金、银及其制品,包金饰品。

第2号:纺织品和制成品,电器用具,照相机,自行车,手表,钟表及其配件,附件,化妆品。税率50%。

201 棉花 包括原棉,子棉,废棉,木棉,麻皮,丝棉,人造棉,合成棉。

202 棉线,麻线,毛线,真丝,人造丝及其它材料制线、丝、纱、绳。

203 棉、麻、毛、丝、人造、合成纤维纺织品和针织品,皮革。

204 各种材料制衣着、头巾、围巾、领带、帽子、手套、袜子、手帕、床上用品、手巾、浴巾、桌布、窗帘布及其它纺织制成品,皮革制成品。

205 自行车、三轮车,上述车辆配件、附件。

206 各种手表,怀表、秒表及其配件、附件。

207 闹钟、座钟,挂钟,台钟及钟用配件、附件。

208 照像机,电影摄影机,电影放映机,银幕,幻灯机,幻灯片,照像制板机,照像机镜头,放大机,各种胶卷,胶片,感光纸,镜箱,闪光灯,闪光灯泡,滤色镜,测光表、曝光表,遮光罩,半身镜,接镜环,取景器,自拍器,三脚架,洗像盒,显影罐及其它照像器材、冲洗设备和冲洗用化学剂等。

209 电器用具及器材:包括电视接收机,录 放像机,电冰箱,洗衣机,录音机及放音机,收录 放音组合机,电唱机,空气调节器,复印机,其它电器用具 其它税号列名的除外,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

210 香水、化妆品:包括各种香水,香粉,花露水,化妆品及化妆、美容、修指甲专用工具。

第3号:摄像机及其配件、附件。税率100%

第4号:烟、酒。税率200%

401 烟、酒:包括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例如:香烟,雪茄烟,烟丝等;各种内服的酒、健身酒、药酒 只适宜外擦的药酒归入税号第5号

第5号:以上号列没有包括的物品。税率20%

501 医疗器材:包括种类医疗、外科、牙科用仪器、器具;机械治疗、按摩器具;治疗用呼吸器具;矫形器具;夹板及其它骨折用具;人造的人体部分;助听器及为弥补生理缺陷或残疾而穿戴、植入人体内的其它器具;病人用拐杖,病人用轮椅,其它医疗器材,上述器材的配件、附件。

502 测量、计量用仪器、仪表:包括游标卡尺,分厘卡,精密厚薄规,螺丝牙规,经纬仪,水平仪,平板仪,求积仪,万用曲线尺,绘图仪器,计算尺,显微镜,天平,气压表,万能表,示波器,精密计度、计量器等。

503 药品和制成药品:包括各种治疗及预防用的片、丸、针、粉、膏、剂,各种抗生、抗菌的片、丸、针、粉剂等,水解蛋白素,人造血浆,中成药丸、散、膏、丹、浆、水,各种药用油、药品原料,化学药品。

504 动物药料和香料:柱角 广牛角,蛇颠角,牛黄,猴枣,马宝,牛草结,羊草结,鹿鞭,海狗鞭,蛇胆及其它动物胆,蛇干,龙骨,龟板,墨鱼骨,鹿茸趸,鹿角丝,斑螯,全蝎,蜈蚣,羌虫,彭鱼腮,海龙,海马,海雀,金蝉花,蟾酥,石决明,珍珠粉及其它动物药料、香料。

505 植物药料和香料:包括豆蔻,豆蔻花,肉豆蔻,砂仁,肉桂,香茅油,丁香,丁香油,咸薄荷,薄荷油,天麻,巴戟,杜仲,炮天雄 炮附子,冰片,梅片,玉桂,琥珀,红花,番红花,霸王花,麻黄,石斛,冬虫草,白花蛇舌草,槟榔。贝母,当归,甘草,茯苓,大黄,杞子,白芷。北芪 黄芪,党参,沙参。田七 三七。川莲。沉香,陈皮,珠灵豆,胡茭根,紫草茸,茶辣及其它植物药料、香料。

506 矿物药料:包括辰砂,朱砂,硼砂,雄黄,咸秋石及其它矿物药料。

507 农药:包括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

508 饮料:包括茶,咖啡,矿泉水以及其它各种包装的饮料及饮料的浓缩粉、晶、液。

509 补品:鹿茸,西洋参,红参,石柱参,白皮参及各种切割、研磨状的参,其它保健品、补品及其粉、晶、液。

510 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包括微型计算机及其外部存储、输入、输出设备和零部件。

511 打字机:包括手动打字机,电动打字机,文字处理机,电传打字机,打字带,及其配件、附件。

512 体育用具:一般体育活动、体操、竞技、游泳及其它户外活动用具及其配件、附件、例如:航空、航海模型,健身器具,乒乓球,各种棋类,棋盘,猎枪及子弹等。

513 厨房用具:包括各类炊具、餐具、灶具和厨具,例如:手动绞肉机,菜刀,微波炉,电烤箱,电炉灶,抽排油烟机,洗碗机,电饭煲,食品研磨机及搅拌器,水果或蔬菜的榨汁机,煤气灶,煤气点火器,煤油炉等。

514 乐器:包括各类键盘弦乐器、弦乐器、手风琴,管乐器,打击乐器,电声乐器、节拍器,音叉和各种定音管等,上述乐器的配件、附件。

515 各种橡胶、塑胶制品:例如:热水袋,橡胶布、片、管、圈、生胶片,海绵,轮胎,机器带,塑料花卉,有机玻璃制品等。

516 刃具:包括合金刀头、铣刀,麻花钻头、锯片等刀具、刃具。

517 工具:包括各种手提式手动及电动工具,例如:千斤顶,锤子,修表工具,木刨,手锯,斧,凿,钳子,打包机,电钻等。

518 农具:包括农用喷雾器,割草机。园艺剪,镰刀,锄头,铁铲,犁,耙,镐等。

519 文化用品:各类书写用具及材料、照相簿,集邮簿,印刷日历,放大镜,绘图用具,绘画用颜料,装订用具,算盘,手摇、电动削铅笔器,电子计算器,电子字典,誊写钢板等其它文化用品。

520 鞋靴:包括各种材料制鞋、靴,鞋面、底、跟,鞋带,鞋油、鞋粉,橡胶及塑胶屐皮等。

521 家俱:包括各种材料制的沙发、组合式家俱、柜、橱、台、桌、椅、床、床垫、坐垫等。

522 杂项制品:包括花卉、苗木、润滑油,油漆,室内装修用品,酒精,旅行箱包、公文包,各类玩具,钓鱼用具,吸尘器,电风扇,电熨斗,地板打腊机,电动剃须刀及电动毛发推剪,吹风机,充电器,电插头,开关,交流电转换器,灯具,电话机,电话传真机,加湿机,家用地毯洗涤机,电子游戏机,上述物品的配件、附件;便携式小型望远镜,眼镜及其配件,洗涤用品,护发用品,发夹,缝纫机,毛衣编织机等;珠宝饰物;艺术品,收藏品和古物。

523 其它未列名物品。

珠宝首饰进出口可以一般贸易报关吗

在进出口时,绝大多数货物的报关方式都是一般贸易。珠宝首饰是可以按照一般贸易进口,只需要满足一般贸易的条件即可。希望能够帮到您。

翡翠玉佩之类的首饰能不能寄到海外去?

国家文物法针对文物出境有一系列的措施和政策。但对于现当代的艺术品和珠宝翡翠之类的工艺品和收藏品没什么限制。外出人员或旅客携带出境的,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以内,邮寄的在规定的限值内,海关准予出口。 所以如果你邮寄的是现代的翡翠玉佩之类的,数量也不多的情况下无需报关可以直接邮寄。和普通的商品没什么区别。对于文物而言,则有各种规定。可做简要的了解。

一、那么文物包括哪些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受国家保护: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着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3、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藁、古旧图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具有科学价值的古嵴推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的保护。

二、关于文物出境管制

按规定,珍贵文物禁止出境,一般文物限制出境。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境,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经国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盛自治区、直辖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发给许可出口凭证。准许出口的文物必须经由指定口岸运出。对经鉴定不能出境的文物,国家可以征购。

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除经国务院批准运往国外展览的以外,一律禁止出境。

三、哪些是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及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

珍贵文物是指国家博物馆馆藏一、二、三级文物;其它禁止出境的文物,是指有损国家荣誉、有碍民族团结、在政治上有不良影响的文物。上述以外的,为一般文物。

四、什么是文物出境鉴定及其范围?

文物出境鉴定是指对申报出境的文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及国家规定的文物出口鉴定标准,进行鉴古玩艺术品出海关需要什么手续?古玩出海关出境怎么办?定、查验,决定其能否出境。

凡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和外国制作、生产或出版的陶瓷器、金银器、铜器及其它金属器、玉石器、漆器、玻璃器皿、各种质料的雕刻品,雕塑品,家俱、书画、碑帖、拓片、图书、文献资料、织绣、文化用品、邮票、货币、器具、工艺美术品等J949年以后,我国已故近、现代着名书画家、工艺美术家的作品等;古嵴椎动物与古人类化石,都必须进行文物出境鉴定。

五、私人携运出境的文物在何处申请鉴定?

答:根据规定,旅客携带旧存文物出境,应事先报经文物管理部门鉴定。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福州等口岸设有鉴定机构。

六、个人携运文物进出境,怎样报关?

入境旅客带进文物,数量不受限制,海关准予进口。如需要复带出境的,应在入境时向海关详细申报,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年代、规格、质地、款式等,必要时要提供照片,经海关核查无讹后,登记备核。复带文物出境时,海关凭入境时的申报登记核放。

携带、邮寄、托运个人家存文物 含已故现代着名书画家的作品出口,必须向海关申报,并交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发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明》,海关凭证明文件核查文物上钤盖的鉴定标志放行。

已向海关申报,但不能交验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开具的《文物出境许可证明》和铃盖的鉴定标识的,不准出口,应予退运。并于3个月内 来往港澳地区的旅客限:个月由当事处理。

携运、邮寄文物出口,不向海关申报,不论是否藏匿,海关都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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