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春明,男,汉族,1964年5月生,安徽枞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广西残联主席团主席。
人物履历
1984—1986年,安庆师范学院政教系政教专业学习;
1986—1992年,安徽省宁国水泥厂技工学校教师、副校长;
1992—1996年,安徽省宁国水泥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党委宣传部部长(1991—1993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政治学专业学习);
1996—1997年,安徽省宁国水泥厂胜利分厂厂长、党总支书记,安徽海螺建材股份公司经理助理;
1997—2002年,共青团安徽省委副书记;
2002—2006年,共青团安徽省委书记;
2006—2008年,安徽省亳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2007.02任);
2008—2013年,安徽省亳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3—2018年,安徽省副省长、政府党组成员;
201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广西残联主席团主席。
任免信息
2018年6月29日下午,广西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在南宁胜利闭幕。自治区副主席、广西残联第七届主席团主席方春明等人出席大会闭幕式。
上述信息显示,方春明已担任广西残联第七届主席团主席。
担任职务
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工作分工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扶贫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治区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扶贫办、粮食和储备局,自治区农科院、易地安置中心、供销社。
分管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农垦局)、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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