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宇(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刘新宇,男,汉族,重庆奉节人,1957年10月生,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曾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厅局长级)。

刘新宇(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

人物履历

1975.06–1978.03,四川省奉节县五马乡知青;

1978.03–1980.03,四川省公安学校公安专业学习;

1980.03–1984.09,四川省万县地区公安处秘书科工作;

1984.09–1986.07,四川电大党政管理专业专科学习;

1986.07–1987.12,四川省万县地区公安处法研室工作;

1987.12–1990.08,四川省万县地区公安处法研室副主任;

1990.08–1993.06,四川省万县地区公安处法制科科长(其间:1992.06副县级侦察员);

1993.06–1995.05,四川省万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消防支队党委书记;

1995.05–1997.06,四川省梁平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1997.06–1998.07,重庆市万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消防支队党委书记(其间:1995.09–1997.12,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

1998.07–2000.03,重庆市万州移民开发区党工委(万州区委)政法委书记;

2000.03–2000.07,重庆市万州移民开发区党工委委员(万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0.07–2003.02,重庆市万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3.02–2007.02,重庆市万州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7.02–2009.08,重庆市万州区委副书记;

2009.08–2010.04,重庆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10.04–2015.02,重庆市武隆县委书记;

2015.02–2017.12,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厅局长级);

是中共重庆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万州区第一、二、三次党代会代表,一届区委委员,万州区第一、二、三届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13日,经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刘新宇同志退休,免去其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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