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福建省东南沿海地级市,简称泉、鲤,别名鲤城、刺桐城,北承福州,南接厦门,东望台湾岛,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条件优越;辖鲤城、丰泽、洛江、泉港4个区,晋江、石狮、南安3个县级市,惠安、安溪、永春、德化、金门(待统一)5个县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
历史沿革
上古先秦
上古为百越地,《汉书·地理志》注引臣瓒曰:“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
夏、商两代,泉州地属扬州。
西周时,为七闽地。
春秋末期至战国初期,属闽越地。
秦汉三国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立闽中郡,泉地归之,闽越族酋长无诸所领。
汉高祖五年(前202年),无诸因助汉灭秦、楚之功,被封闽越王,领闽中故地,泉地属闽越国。
始元二年(前85年),因遁逃山谷未迁的闽越民繁衍,设冶县,在今福州,隶属会稽郡。泉地属之。
吴永安三年(260年),会稽南部都尉改为建安郡,析建安郡侯官县地置东安县,县治在今南安丰州,为本地设县置治之始。辖今泉州(今德化县属侯官县)、莆田、厦门及漳州部分地区。
两晋隋唐
西晋太康三年(282年),析建安郡置晋安郡。改东安县为晋安县,管辖莆田、泉州、厦门、漳州四市地,县治在今丰州镇。
西晋永嘉五年(311年),中原战乱,衣冠士族南渡入闽,沿古南安江两岸聚居,改南安江为晋江。
梁天监间(502年-519年),析晋安郡置南安郡,下领三县:晋安、龙溪、兰水;郡治设于晋安(今南安丰州)。泉地属南安郡晋安县。
陈永定元年(557年),在晋安郡置闽州(今福州),辖晋安、建安、南安三郡。天嘉六年(565年),闽州罢,仍隶东扬州。
陈光大二年(568年),于晋安郡置丰州(今福州),南安郡属之。分南安地另置莆田县,属丰州之南安郡(今泉州)所辖。
隋
开皇九年(589年),改州、郡、县三级制为州、县两级制,改丰州为泉州(今福州),南安郡撤销,晋安县改为南安县,归其管辖。福建历史上首次出现“泉州”之名。
大业二年(606年),复改泉州为闽州,南安县改属闽州。
大业三年(607年),废除州治,改闽州为建安郡,今泉州(德化县废归属闽县外)属南安县。
唐
唐太宗继位后,对州、县大加并省,并依据山河形势、地理区域分全国为十道。福建属岭南道,下辖丰州(治所在今泉州)、泉州(治所在今福州)、建州(治所在今建瓯)。
武德五年(622年),于南安故郡地置丰州,州治在今南安丰州;分南安地复置莆田县,属丰州。丰州下领南安、莆田、龙溪三县。
贞观元年(627年),丰州撤销,南安、莆田、龙溪三县并入泉州(治所在今福州)。
嗣圣元年(684年),析泉州(治所在今福州)之南安、莆田、龙溪三县置武荣州,州治在今南安丰州。不久,武荣州废,三县仍属泉州。699年,划莆田县西部设清源县(今仙游县)。
久视元年(700年),又于今泉州鲤城置武荣州,辖南安、莆田、龙溪、清源四县。衙前辟南大街为市,并开始在治地建城,是为唐城。
景云二年(711年),武荣州改称泉州,隶属闽州都督府。泉州建制自此开始。莆田、清源二县属泉州所辖。
开元六年(718年),泉州刺史冯仁智以州治无县,请析南安县东南地置晋江县。至此,泉州辖南安、莆田、龙溪、清源、晋江五县。
天宝元年(742年),唐廷下诏改州为郡,泉州易名清源郡,属岭南道,领南安、莆田、仙游(因郡、县同名,清源县改名为仙游县)、晋江四县,清源郡有23806户,160295人,为中州。
乾元元年(758年),清源郡复为泉州。
贞元十九年(803年)、长庆二年(822年)、咸通五年(864年),先后析南安县地立大同场(今同安县)、小溪场(今安溪县)。
贞元间(785年-804年),析永泰县之归义乡置归德场(今德化)。
元和年间(806年-820年),泉州有35571户,238400人,由中州升为上州。
大中十一年(857年),设嘉禾里(今厦门)属泉州。
五代十国
后晋天福四年(939年),升大同场为同安县,至此,泉州计领六县。
开运二年(945年)正月,殷国改国号闽,泉州隶之;九月,泉州名义上归属南唐。
后汉乾祐二年(949年),南唐升泉州为清源军(下辖今泉州、莆田),兼领南州(即漳州),任命割据闽南的留从效为清源军节度使、泉南二州观察使。后又加授同平章事兼侍中、中书令,封鄂国公、晋江王。同年,德化划归清源军,增领原属尤溪的常平、进城二乡。
后周显德二年(955年),升小溪场为清溪县(今安溪)。
两宋元明
北宋建隆三年(962年),留从效病逝,侄子留绍镃执掌泉、漳军政。不久,陈洪进废黜留绍镃,推举张汉思为留后。
乾德元年(963年),陈洪进夺张汉思权,自称留后,从此独据泉、漳二州。
乾德二年(964年),宋太祖改清源军为平海军,以陈洪进为节度使,泉、漳观察使、检校太傅,赐号推诚顺化功臣。
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陈洪进向北宋朝廷上《纳地表》,将泉、漳二州及其所辖14县计151978户正式纳入北宋版图。至此,北宋才真正控制福建全境。
太平兴国六年(981年),析晋江县东北部16里置惠安县。至此,泉州领七县:南安、晋江、同安、德化、永春、清溪、惠安。割所属莆田县、仙游县别为兴化军。(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闽地从两浙西南路分出,独设福建路。
雍熙二年(985年),泉州改隶福建路。
宣和三年(1121年),清溪县改称安溪县。至此,泉州辖晋江、南安、同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7县。宋代澎湖已正式划归泉州,隶属晋江县管辖。
建炎元年(1127年)七月,福建(泉州)提举市舶司并归转运使。
建炎二年(1128年)五月,复置福建(泉州)提举市舶司。
建炎三年(1129年)十二月,南外宗正司由镇江迁置泉州。
绍兴二年(1132年),福建提举茶盐官兼领福建市舶司。十月,移司泉州。
乾道七年(1171年),泉州知州汪大猷在澎湖建造房屋200间,派水军长期驻守,并编管台湾户籍。
乾道八年(1172年),毗舍耶人再犯晋江沿海,始置水澳寨(官称永宁寨),驻扎水军60名,以为防御。嘉定年间,真德秀知泉州整修,增驻水军50名,并于永宁石湖新造军房50所,额定兵员325人。
淳熙十三年(1186年),泉州城南置宝林寨,城东置法石寨,分兵守卫。
嘉定十一年(1218年),在晋江县围头澳置宝盖寨,由宝林移120名士兵来此守卫,节制建平、清石诸屯,加强海防。
景炎元年(1276年)底,泉州提举市舶使蒲寿庚投降元朝,并对泉州的宋朝宗室展开屠杀。
至元十四年(1277年),元廷在泉州设立行宣慰司,兼领行征南元帅府事。
至元十四年(1277年),元廷在泉州设置市舶提举司。
至元十五年(1278年),福建全境入元版图。升泉州为泉州路总管府,领南安、晋江、同安、安溪、德化、永春、惠安七县,泉州属福建行省,省治设福州。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二月,再设泉州行省。至元二十一年九月,泉州行省并入江淮行省。至元二十九年复设福建行省。
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前后,开始在澎湖设立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等岛屿,隶属泉州路同安县。当时澎湖列岛有居民1600余人,贸易至者岁常数十艘,有“泉州外府”之称。
大德元年(1297年),为图琉求(今台湾),改福建行省为福建平海行中书省,遂徙治泉州,辖诸州。大德三年二月罢,置福建宣慰司都元帅府,移治福州。
延祐七年(1320年),泉州设都转运盐分司,直属户部,专掌场灶榷办盐货及批验盐商引目等事。
至正十六年(1356年),撤福建路,成立福建省,此为福建设省的开始。
至正十七年(1357年),亦思巴奚军首领赛甫丁、阿迷里丁叛据泉州,成为割据泉州的地方武装,亦思巴奚战乱开始。
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二月,那兀纳发动兵变,袭杀阿迷里丁,掌控了泉州军政大权。
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五月,福建军阀陈友定的军队攻入泉州,番商遭到大清洗,亦思巴奚战乱结束。
洪武元年(1368年),泉州置卫指挥使司,领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隶福建都指挥使司。这是明朝在泉州设置的第一批海防军卫所。
洪武二年(1369年),福建全省八路先后改为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八府。改泉州路为泉州府,隶福建行中书省;泉州府仍领晋江、南安、同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七县。
洪武三年(1370年),明廷在泉州设立福建市舶司,管理对琉球(今台湾)的贸易。
洪武七年(1374年)正月,罢福建(泉州)市舶司,严海禁以防倭寇。泉州官方海外通商贸易基本停止。
洪武九年(1376年),废除行中书省机构,各省分别设立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司和都指挥使司等“三司”,以掌行政、司法、军政大权,并直属中央。布政使司下领府、州、县。改福建行中书省为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隶之。
洪武十七年(1384年),明廷实行防倭封海,废澎湖巡检司。
洪武二十年(1387年),明廷命江夏侯周德兴到福建沿海福、兴、漳、泉四府经略海防。改永宁寨为永宁卫,于浯洲置金门守御千户所,另筑峰上、田浦、官澳、陈坑、烈屿、祥芝等处巡检司,屯兵驻守,以备倭寇。祥芝巡检司并造司城,周一百五十丈,高二丈,寓铺六,有南北二门。始筑厦门城。至洪武三十一年,在泉州沿海先后增设:永宁卫,福全、崇武、中左、金门、高浦5个守御千户所,巡检司45个,筑卫所司城16座,以加强海防。
清史民国
清承明制,泉州府为闽八府之一。雍正十二年(1734年),永春升为直隶州,德化归其所辖。泉州府辖晋江、惠安、南安、安溪、同安五县。清设兴泉永道,辖泉州府、兴化府之莆田县、仙游县、永春直隶州和厦门。
民国元年(1912年),废州府,复县设道。泉州初归厦门道,后属南路道。
民国三年(1914年),废除清制,置兴泉永道(治所泉州),原清朝兴泉永道之泉州府、永春直隶州、兴化府所辖各县隶之。思明府改名厦门道,厦门成立思明县,金门隶属思明县,派分治员驻金门。
民国十六年(1927年),废道,设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泉州划为第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辖晋江、南安、安溪、莆田、仙游、惠安、金门八县。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闽变后成立兴泉省,辖莆田泉州,设省政府于泉州,不久即废,后改为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但辖县不变,直至解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泉州于1949年9月解放(金门除外),并于9月9日设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区,辖晋江、惠安、莆田、仙游、同安、安溪、金门(待统一)。同年12月,德化县归之。
1950年3月,改称泉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德化划归永安专区;9月改为晋江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政区依旧,10月德化复归。
1951年1月,划晋江县城关和近郊设泉州市。
1955年3月,改为晋江专区专员公署。
1956年5月,划福清、平潭、永泰和大田到晋江专区。
1958年,析同安县划归厦门市。
1959年8月,析福清、平潭、永泰归福州。
1963年4月,析大田归三明。
1968年9月,撤销晋江专区专员公署,成立晋江专区革命委员会。
1970年6月,析莆田、仙游归莆田专区,同时划同安县归晋江专区。
1971年6月,改称晋江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3年6月,析同安县归厦门市。
1983年4月,撤销莆田地区,将莆田、仙游2县划回晋江地区,9月划莆田、仙游从晋江地区出成立莆田市。
1985年5月,撤销晋江地区,原泉州市升地级市,实行市辖县体制。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泉州位于东经117°25′-119°05′,北纬24°30′-25°56′,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台湾海峡西岸,离台湾最近处仅距97海里,距金门最近处仅5.61海里,东西宽153千米,南北长157千米,陆域面积11014.78平方千米(包括金门岛),约占全省陆地面积的9.08%。
地形地貌
泉州市大地构造位于华南褶皱系的东南部,闽东火山断拗带的中南段。构造带均呈北东-南西方向展布。境内五分之四以上的面积分布为中生代火山岩系和侵入岩,两者出露面积约各占一半,从西北往东南侵入岩分布面积增多成为主体。
闽中大山带中段戴云山脉主干呈北东-南西方向展布,横卧西北部德化境内,规模庞大,主峰海拔1856米,为福建省第二高峰。其支脉和余脉向东南、南部绵延,地势西北高,往东南呈阶梯状下降,构成由中低山向丘陵、台地至平原递变的多层状地形地貌景观。
气候
泉州市地处低纬度,东临海洋,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条件优越,气候资源丰富。泉州市气候有3个基本特征:一是气温高,光热丰富。年太阳辐射总量为120-140千卡/平方厘米,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为19.5-21.0℃(仅西北部的山区低于18℃),最热月平均气温达26-29℃,最冷月也有9-13℃。
全年无霜期长,沿海地区基本无霜。≥10℃的有效积温为5610-7250℃。年日照时数为1800-2200小时。二是降水充沛,但时空分布不均匀。全市年降水量为1000-1800毫米,自东南部向西北部递增,内陆地区比沿海地区多一倍左右。干、湿季甚为分明:3-9月降水量占全年的80%,为湿季;10-2月仅占全年的20%,为干季。
降水量年际间变化率大,少雨年份降水量不及多雨年份的一半。三是季风气候显著。冬半年主要受蒙古冷高压楔控制,盛行偏北风,气温低,干燥少雨;夏半年主要受副热带高压影响,盛行偏南风,气温高,湿润多雨。
水文
泉州市境内溪流密布,发源于本市境内流域面积10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流有34条,总长度1549千米,其中晋江水系15条,九龙江水系5条,闽江水系9条,单独入海5条;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81条,总长度为2156千米。晋江、洛阳江为泉州市主要河流。
自然资源
矿产资源
泉州市已发现各类矿产46种,地质勘查探明资源储量的矿种29种,其中:能源矿产2种,金属矿产8种,非金属矿产18种,水气矿产1种。主要矿产包括:铁、锰、铜、铅、锌、钼、金、银、煤、硫铁矿、水泥用灰岩(大理岩)、叶蜡石、硅灰石、明矾石、萤石(普通)、石墨、长石、高岭土、陶瓷土(瓷石)、伊利石、水泥用粘土、建筑用花岗岩(凝灰岩)、饰面用及雕刻用辉绿岩(花岗岩、闪长岩)、冶金用石英、玻璃用砂、铸型用砂、建筑用砂、地热、矿泉水等。
植物资源
泉州市野生植物种类繁多,记录有野生维管束植物212科903属2201种(包括逸生和归化种),其中蕨类植物42科84属199种,裸子植物8科15属20种,被子植物162科804属1982种。
在这些植物中,珍稀濒危植物有35种,即属于国家级保护植物有18种:一级保护有桫椤1种,二级保护有福建柏、水松、短萼黄连、鹅掌楸、观光木、钟萼木等6种,三级保护有油杉、长苞铁杉、穗花杉、吊皮锥、白桂木、黄山木兰、乐东拟单性木兰、闽楠、沉水樟、半枫荷、珊瑚菜等11种。
属林业部保护植物有3种:一级保护有南方红豆杉1种,二级保护有花榈木、榉等2种;属福建省级药材保护植物有天门冬、单叶蔓荆、花叶开唇兰等3种;属福建省级保护植物有黑锥、鳞苞锥、福建青冈、刺叶栎、细柄半枫荷、青钱柳、福建悬钩子、刺果毒漆树、密花梭罗、多花羊奶子、短柱树参等11种。
动物资源
泉州市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约有4000多种,其中无脊椎动物主要有软体动物的腹足纲32科76种、双壳(瓣鳃)纲18科80种左右、头足纲5科24种,节肢动物的虾蟹类20科80种左右、昆虫类130科258属1000多种,棘皮动物15种;脊椎动物较重要的有鱼类78科135属368种左右,两栖类2目7科32种,爬行类3目13科61种,鸟类19目51科260种,哺乳类6目14科32种。
其它动物约有2000多种。根据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250多种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动物中,泉州市就有31种,其中一级保护的有虎、云豹、蟒蛇、鼋、金斑喙凤蝶、红珊瑚等6种;二级保护的有猕猴、穿山甲、黑熊、金猫、豺、大灵猫、小灵猫、水獭、鬣羚、白腹山雕、蛇雕、鸟雕、松雀鹰、风头鹃隼、草鸮、雕鸮、斑头鸺鹠、领鸺鹠、白鹇、赤腹鹰、鹰雕、鸢、鹈鹕、虎斑蛙等25种。
人口
截至2017年底,泉州市常住人口86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万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7.3%。人口出生率为14.8‰,死亡率为6.6‰,自然增长率为8.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7%。年末全市户籍人口742.33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9.7%。
泉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除汉族外,还有48个少数民族,这48个少数民族是回、蒙、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傈僳、佤、畲、高山、水、拉祜、东乡、纳西、景颇、土、达斡尔、仫佬、羌、布朗、毛南、仡佬、锡伯、普米、怒、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鄂温克。
汉族占总人口的97.8%,少数民族占2.2%,主要以回族、畲族、苗族、蒙古族居多。回族主要分布在晋江陈埭、惠安白崎和鲤城近郊等地;畲族主要分布在德化、安溪和惠安等地;蒙古族主要居住在泉港涂岭等地。
经济
综述
2017年,泉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7548.0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4%,经济总量连续19年保持全省第一。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8.03亿元,增长0.9%;第二产业增加值4397.78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2952.19亿元,增长10.6%。
第一、二、三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0.3%、51.3%和48.4%,分别拉动GDP增长0.03个、4.3个和4.1个百分点。三次产业比例为2.6:58.3:39.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87615元(按年平均汇率折合12977美元),比上年增长7.5%。
2017年,泉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2.30亿元,比上年增收18.22亿元,增长4.3%,加上上划中央“三税”收入346.46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合计完成788.76亿元,比上年增收18.90亿元,增长2.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7.81亿元,比上年增加40.14亿元,增长6.7%。
其中,教育支出138.19亿元,增长7.4%;科技支出14.91亿元,增长12.6%。政府性基金收入159.70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56.84亿元。地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349.66亿元,下降1.4%,其中,地税税收收入238.8亿元,下降6.6%。国税部门组织各项收入629.70亿元,增长17.2%,其中,国税税收收入520.86亿元,增长12.6%;海关代征税收收入108.84亿元,增长45.9%。
2017年,泉州市固定资产投资4123.80亿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项目投资3423.15亿元,增长12.5%;房地产开发投资700.66亿元,下降0.8%。固定资产投资按三次产业分,第一产业投资78.84亿元,增长25.7%;第二产业投资1625.57亿元,增长19.0%;第三产业投资2419.39亿元,增长4.3%。
工业投资1620.74亿元,增长19.6%,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39.3%。基础设施投资1018.78亿元,下降3.5%,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24.7%。高技术产业投资279.36亿元,增长16.5%,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6.8%。
2017年,泉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256元,比上年增长7.8%;人均消费支出21538元,增长4.5%;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6.8平方米。
按常住地分,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96元,增长7.7%,人均消费支出26044元,增长3.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06元,增长8.3%,人均消费支出14545元,增长7.9%,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7.9平方米。城乡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3.4%和41.2%。
第一产业
2017年,泉州市农林牧渔业完成总产值358.14亿元,比上年增长1.0%。粮食种植面积204.57万亩,比上年减少1.07万亩,下降0.5%;其中稻谷面积107.02万亩,减少1.93万亩;烟叶种植面积0.25万亩,减少7亩;油料种植面积32.03万亩,减少0.13万亩;蔬菜种植面积131.37万亩,减少0.57万亩。粮食总产量71.12万吨,比上年增加1.99万吨,增长2.9%,其中稻谷42.10万吨,增加0.97万吨,增长2.4%。
2017年,泉州市植树造林总面积13.40万亩,增长79.9%,其中,人工荒山造林1.68万亩,增长63.1%;人工迹地更新6.3万亩,增长52.2%;人工促进天然更新1.13万亩,增长175.6%;低产低效林改造4.27万亩,增长145.4%;林冠下造林0.04万亩,减少71.4%。全年完成幼林抚育作业面积11.65万亩,减少10.3%。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51.78万亩。全年商品材产量40.24万立方米,与上年持平。
2017年,泉州市肉蛋奶总产量21.24万吨,增长4.7%。其中,肉类总产量16.18万吨,增长3.5%;禽蛋4.13万吨,增长11.5%。肉猪出栏数142.15万头,增长1.0%,年末生猪存栏数103.04万头,增长17.5%。全年水产品总产量113.94万吨,比上年下降2.2%。其中,淡水产品产量2.29万吨,增长3.0%;海水产品产量111.65万吨,下降2.3%,其中,海洋捕捞76.77万吨,下降4.9%;海水养殖34.87万吨,增长3.8%。
截至2017年底,泉州市拥有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和107家;无公害农产品509个、绿色食品132个、有机食品1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0个;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福建名牌农产品132个。
第二产业
2017年,泉州市全部工业实现增加值3926.19亿元,增长7.7%,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8.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328.10亿元,增长8.3%。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13626.35亿元,增长13.6%,其中出口交货值2178.45亿元,增长10.2%。拥有超亿元企业2523家,比上年增加215家,其中超10亿元企业246家,比上年增加57家。
2017年,泉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305.4,比上年上升29.4点,其中总资产贡献率21.1%,上升1.5个百分点;资本保值增值率103.1%,下降2.4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44.5%,下降1.2个百分点;全员劳动生产率26.65万元/人,提高3.87万元/人;流动资产周转率3.2次,提高0.2次;工业产品销售率95.9%,提高0.2个百分点。
2017年,泉州市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474.19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全市资质等级以上的建筑企业有615个,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23.93亿元,增长8.1%。全市建筑房屋施工面积8923.96万平方米,下降6.9%;房屋竣工面积3027.70万平方米,下降10.0%。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到亿元及以上的企业165家,其中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56家。
第三产业
2017年,泉州市房地产开发投资额700.66亿元,按工程用途分,商品住宅投资440.22亿元,下降3.6%;办公楼投资42.77亿元,增长2.9%;商业营业用房投资99.66亿元,增长3.2%。商品房销售面积1244.50万平方米,增长23.3%。商品房销售额940.69亿元,增长36.0%。
2017年,泉州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3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1.4%。按构成分,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1281.64亿元,增长18.7%;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1752.31亿元,增长6.6%。
2017年,泉州市进出口总额达1567.6亿元,比上年增长2%;以美元计价为231.5亿美元,下降0.5%。其中,出口1046.6亿元,下降2.1%,以美元计价为154.5亿美元,下降4.5%;进口521.1亿元,增长11.3%,以美元计价为77亿美元,增长8.8%。
进出口顺差525.5亿元,以美元计价为77.5亿美元,比上年减少13.54亿美元。
2017年,泉州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5474.49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1.4%。其中,国内游客5329.23万人次,增长21.7%;境外游客145.26万人次,增长10.9%。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843.81亿元,增长28.7%。其中,旅游国内收入752.55亿元,增长29.6%;旅游创汇13.52亿美元,增长20%。
截至2017年底,泉州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6891.8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其中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6777.6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1%。人民币存款中,住户存款余额3511.5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6%;企业存款1906.07亿元,比上年末下降5.0%。
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070.6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5%,其中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6041.9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4%。人民币贷款中,个人消费贷款余额1537.06亿元,当年新增431.99亿元,其中住房贷款余额1134.6亿元,当年新增265.15亿元。全年全市新设银行机构1家。
2017年,泉州市保险业实现各项保费收入197.22亿元,比上年增长9.9%。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62.60亿元,增长6.4%;人寿保险保费收入134.63亿元,增长11.7%。赔款及给付支出59.90亿元,增长4.0%。其中,财产保险赔款及给付支出31.52亿元,下降0.5%;人寿保险赔款及给付支出28.38亿元,增长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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