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万林(违法犯罪人员)

胡万林 ,1949年12月12日出生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板镇联合村。原名胡震杰。他从一个乞丐、囚徒成为一个万人敬仰的“神医”,然后再到一个囚徒。1999年1月16日,胡万林以涉嫌非法行医罪被商丘警方正式宣布逮捕。2000年9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非法行医,为人治病,在诊断中造成多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为由,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胡万林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5万元。2013年10月,大河报接到线索称,胡万林刑满出狱后,重操旧业,并且再次卷入一起“非法行医”命案。22岁大学生云旭阳饮用有胡万林开出的芒硝类“药物”之后死亡。2014年6月18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胡万林等四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行医罪一案 。/n

胡万林(违法犯罪人员)

简介

胡万林,原名胡震杰,四川省绵阳市人。曾做过乞丐,并因杀人罪被判刑,早年学过一点中医,在新疆服刑时他曾尽力表现其医术,搏得了一些好名声。1995年起,还在狱中的胡万林就被塑造成一个“盖世华佗”,民间流传其医术如神,包治百病,癌症、肝炎、高血压、阳痿诸病,一应手到病除。传言称现代医学无能为力的癌症,在这位“神医”手下据说可达90%的治愈率,一时引得病者朝圣般从全国各地辗转来寻。

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胡万林自称,他从1963年就开始行医,所有的行医都是获得国家的认可、科学的认可的,国家组织人、有关部门组织医学专家对他进行了考察,他还是山西省中医学院的客座教授,最终因非法行医接连致人死亡而被判入狱。

人物经历

早期经历

1949年12月12日,生于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石板镇联合村。

1974年,因反革命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

1980年,胡万林被免于刑事处分,出狱后以贩卖虫草谋生。

1982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被押往新疆和静县服刑。

行医出名

1994年,服刑期间的胡万林开始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某团中医门诊部行医。鼓吹“自然运动健康疗法”的胡万林名噪一时。

1995年2月22日,西安一家报纸以《一个囚徒创造的神话》为题报道了胡万林的行医经历。之后,该社派人几次赴新疆,连续刊发吹捧胡万林的报道。

1996年,因为经手治疗过的患者中先后有13人死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求胡立即停止非法行医。

1997年5月19日,胡被“无罪”释放。同年7月初,胡万林在北京与作家柯云路见面。

1998年,柯云路《发现黄帝内经》一书出版,胡万林被描述成几乎可以包治百病的“当代华佗”。

非法行医入狱

1997年,出狱后的胡万林在陕西长安县太乙宫镇开办终南山医院。因经其治疗过的患者中有人死亡,医院被取缔。

1998年9月24日,时任漯河市市长刘法民到胡万林坐诊的商丘卫达医院就医,最终致死。刘法民等人之死,让胡万林再度陷入舆论漩涡之中。

1998年10月22日起,大河报陆续推出《科学向“胡大师”宣战》等系列报道,渐渐揭下了胡万林的“神医”画皮,让胡万林行医的真相也逐渐大白于世人。反伪科学斗士司马南、何祚庥也参与到这场反对伪科学的论战中。

2000年9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胡万林因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15万元。胡万林上诉后,河南省高院于2000年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从此,胡万林从公众视野中消失沉寂。

刑满出狱后

2011年,胡万林从洛阳市监狱获得减刑,刑满出狱。

再陷命案

2013年10月,大河报接到线索称,胡万林刑满出狱后,重操旧业,并且再次卷入一起“非法行医”命案,22岁大学生殒命农家宾馆,使得从公众视野中消失沉寂的胡万林再次浮出。2013年8月31日,22岁的大学生云某,跟随胡万林的“养生班”进入河南新安县龙潭大峡谷景区并入住农家宾馆,一行十余人,除患者外还有像云某一样的中医爱好者。而云某在服用了由胡万林等人提供的“神药”之后,随即出现呕吐、脱水等症状,当晚抢救无效死亡。经河南科技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云旭阳符合因饮用含芒硝(类)的液体后引起恶心、呕吐等,合并肠炎和上呼吸道感染导致机体脱水、水电解质平衡紊乱和急性呼吸道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的征象。案发当日,警方赶到案发现场将被告人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枝等人抓获。

2014年9月2日,“神医”胡万林涉嫌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胡万林、吕伟、唐孟君、贺桂芝到庭。260余人参加旁听。参加旁听的有当事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学者、各界群众,及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20余家媒体,共260余人。被害人律师张伟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被告人胡万林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胡万林属再犯,甚至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如只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以最高刑期判决15年有期徒刑。张伟称,被害人云某的家属已提出索赔110万,但暂未达成。

2014年11月1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万林等人非法行医案公开宣判,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胡万林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核心理论

人生百病皆因水,病了的人就该用芒硝强行“脱水”——芒硝在中医上用作强泻剂,常人用量不超过10克,而胡是大把加用,一天数次。导致所有求诊病人迅速上吐下泻。

胡万林一直称自己的疗法是“生命运动医学”,这是个前所未有的全新的医学概念,他在给人看病时根本不问病人话,也不切脉,更谈不上有医疗器械检查,只是让病人站在门口,胡万林就那么看病人几眼就算诊断完了,整个过程只需几秒钟。

家庭

在出狱之前,胡万林的妻子已经离他而去。

胡万林有两个女儿。

人物评价

中国科学院院士何祚庥:我是搞物理研究的,医术不懂,但算术还懂。当他看到宣传胡万林的文章说他4年看了120万人,便粗略算了一下,一年工作300天,一天工作10小时,平均36秒钟看一个病人。这已经十分惊人,但据现场“考证”,胡万林看病的速度不需要几十秒,10秒钟就能搞定。何祚庥着实吓了一跳。1999年3月,何祚庥联合30余位科技界代表,就胡万林非法行医致死人命案向正在召开的人大、政协会议提交了三份提案:分别为《关于依法严惩非法行医谋财害命的在逃犯胡万林的提案》和《关于严惩胡万林“医托”的提案》等。

司马南曾经有一篇文章叫做《拔出萝卜带出泥,泥里未必有萝卜》,描述如下:“只靠胡万林这个人是远远不能做出这些事情的,其背后一定还有人。比如,是谁批准在终南山成立这个医院的?又是谁给胡万林这个玷污医生荣誉的人宣传的?而他们却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这不得不引起我们深思。”

司马南:让病人大量的服用芒硝,因为芒硝服用过之后病人会口渴,并且上吐下泻,这样对于一些危重病人来说,有可能会导致严重的问题。事实上早年间在新疆和在陕西和河南,都是有一些人因为服用了大量的芒硝导致生命垂危,不少的人到医院去抢救,那现在胡万林故伎重演,上当的人依然上当,要讲原因的话归结起来就是有些人不相信科学,而相信神医。必须把一个最简单的道理说给老百姓,天下没有神医,愚昧迷信害死人,神医巫术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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