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清算协会(Payment & Clearing Association of China,缩写为“PCAC”)成立于2011年5月23日,是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支付清算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协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会址设在北京。
建设宗旨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与经济金融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对支付清算服务行业进行自律管理,维护支付清算服务市场的竞争秩序以及会员的合法权益,防范支付清算风险,促进支付清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主要职能
(一)组织、督促会员贯彻执行国家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制定并组织会员签订、履行行业自律公约,提倡公平竞争,规范行业行为;
(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监督、检查会员与支付、清算、结算相关的经营行为。就支付清算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建立争议、投诉处理机制和对违反本会章程、自律公约的处理、反馈机制;
(四)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代表会员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协调,代表会员向主管单位、立法机关等反映会员在业务活动中的问题、建议和要求,提出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等的制定、修改建议;
(五)组织开展行业发展研究,提出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咨询建议;引导会员完善自身建设,为社会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经济的支付清算服务;
(六)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及时发现、整理、研究市场风险,适时进行风险提示和上报;收集整理支付清算信息,提供信息及咨询服务;
(七)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和人才交流,建立支付清算从业人员资格考核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八)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应用,支持支付清算服务创新,为会员业务拓展及主管部门推动市场发展进言献策;
(九)发挥行业整体宣传推广功能,普及支付清算业务知识,提高公众对支付清算行业的认识;
(十)组织开展业务竞技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交流,培育健康积极的行业文化;
(十一)代表会员参与国际交往,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人民银行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组织结构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由参加协会的全体会员单位组成。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设立综合部、会员与培训部、法律与权益保护部、业务协调一部、业务协调二部、业务协调三部、技术与标准部七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截至2014年3月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设立七个工作(专业)委员会,包括银行卡基支付工作委员会、预付卡工作委员会、网络支付应用工作委员会、移动支付工作委员会、技术标准工作委员会、票据工作委员会和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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