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计划(陕西省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规划)

振兴计划是陕西省省委、省政府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提出的。省委、省政府结合农村基层人才匮乏,难以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实际,决定从“十一五”期间开始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振兴计划(陕西省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规划)

基本概述

本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是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依据。

目标任务

(一)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每年为每所高中(县以下高中280所,其中县城127所,农村153所)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2人,五年共2800人;每年为每所农村初中(农村初中1431所)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人,五年共7155人。

(二)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工程。为每个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1773个)招录医学专业本科生2名,五年共3546人;招录医护专业大专生3名,五年共5319人。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基层法检队伍建设工程。每年从应届本科生中为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1747个)招录公务员1名,五年共8735人;每年从应届法律专业本科生中为每个基层法庭(基层法庭421个)招录公务员1名,五年共2105人。

(四)乡镇农技队伍建设工程。为全省乡镇涉农服务机构招录农、林、水、牧、机和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本科生5000名,五年内平均每个乡镇达到3名。

(五)支农、支教、支医工程。省、市、县五年共选派33000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技人员、教师、医生到乡镇支农、支教、支医。

(六)学历教育工程。通过适当资助,每年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35岁以下、未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进行学历教育。

(七)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工程。每年培养、选拔农村实用人才10万人。到2010年,全省农村实用人才由现在的50万人达到100万人。

振兴计划的具体措施

(一)设立“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资金”。

(二)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

(三)加大培养力度,不断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提供后备资源。

(四)选派专业人才到农村支农、支教、支医。

(五)确保到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六)建立人才投身基层的导向机制。

(七)加大学历教育力度,不断提升农村基层人才素质。

(八)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九)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了确保大学生到基层工作。

(十)严格管理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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