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凤(原临汾市吉县县委书记)

张金凤,原临汾市吉县县委书记,2010年1月涉嫌违纪被开除。

介绍

张金凤在任襄汾县县长期间,利用职权为新塔矿非法生产提供便利,收受张佩亮贿赂20万元。张金凤还收受他人贿赂和礼金,其违纪违法所得共计357.4万余元。任职期间未能尽职尽责,对“9·8”溃坝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相关事件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塔矿)发生尾矿库特别重大溃坝事故(以下简称“9·8”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按照党中央和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指示,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山西省纪委及有关部门,对“9·8”溃坝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

2010年1月,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讨论,并报山西省委批准,运城市公安局原局长段波、临汾市原副市长周杰、临汾市吉县原县委书记张金凤、临汾市原市长助理张德英、临汾市国土资源局调研员张福成五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上述五人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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