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国家的专政机关和专政职能)

政法,是指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专政机关及其专政职能。政法机关一般指党委政法委、纪检监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反邪教机构、武装警察部队等相关部门。

另外,按照中国的学科划分标准,政治学和法学是各有不同研究对象和不同学科体系的政法相关学科,而我们在许多场合都习惯将政治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称之为“政法” 。

引证解释

1.法制。汉荀悦《汉纪惠帝纪》:“其或犯逾之者,则绳以政法。”《敦煌变文集频婆娑罗王变文》:“时则有王舍大城频婆娑罗王统握瞻部,绍继黔黎,常以政法治国,不邪柱诸民。”清方苞《<删定荀子管子>序》:“惟荀氏之书畧述先王之礼教,管氏之书掇拾近古之政法,虽不徧不该,以视诸子之背而驰者,则有间矣。”

2.法度、法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六回:“那苟才前两年上了一个条陈给制台,是讲理财的政法。”

3.政治和法律的合称。

基本内容

政法的定义

定义1:

“政法”应当是指“政法委员会”权力范围之内的那些事务和机构,即:共产党领导之下国家的专政机关和专政职能。“政法院校”的任务是培养从事“专政工作”的干部,大学法学系的任务是培养从事政法理论工作的人士。

定义2:

(文正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在政治与法律的结合上办出特色,按照我国的学科划分标准,政治学与法律学是各有不同研究对象的相关学科,而我们在许多场合都习惯将政治与法律联系在一起称为“政法”。图书信息《政法》

基本信息

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页码:292页

出版日期:2009年08月

ISBN:9787564205676

条形码:9787564205676

版本:第3版

装帧:平装

开本:16

正文语种:中文

丛书名:2010年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用书

内容简介

《政法》?依照《上海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政法》编写。注重上海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特点,及时更改了2009年考纲相较于2008年考纲的变化知识点。

《政法》在结构上采用内容讲解与习题练习相结合的方式,上篇前九章叙述考纲所列内容,下篇第十章按照上海市公务员考试模式、试题结构组织了四套模拟试题,其试题难度比实际考试难度稍难。知识与练习相结合的方式使得使用者更快地掌握法律知识,达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章节

第三版前言

2009年上海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大纲——政法

上篇

第一章法理学

考纲提示

第一节法律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法律的制定

第三节法律的实施

第四节法律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宪法

考纲提示

第一节宪法概述

第二节我国的国家制度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国家机构

第三章行政法

考纲提示

第一节行政法概述

第二节行政主体

第三节行政行为

第四节主要的行政行为

第五节行政复议

第四章刑法

考纲提示

第一节刑法概述

第二节犯罪和犯罪构成

第三节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第四节故意犯罪的形态

第五节共同犯罪

第六节刑罚

第七节渎职罪和贪污贿赂罪

第五章民法

考纲提示

第一节民法概述

第二节民事主体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四节民事权利

第五节民事责任

第六节诉讼时效

第六章合同法

考纲提示

第一节合同与合同法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六节合同责任

第七章知识产权法

考纲提示

第一节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二节着作权法

第三节专利法

第四节商标法

第八章经济法

考纲提示

第一节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公司法

第三节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四节产品质量法

第五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六节劳动法

第九章诉讼法

考纲提示

第一节诉讼法概述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

第三节民事诉讼法

第四节行政诉讼法

下篇

综合模拟试题一

综合模拟试题二

综合模拟试题三

综合模拟试题四

综合模拟试题参考答案与解析

上海市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政法》试卷

参考文献

培养目标

围绕“公法私法,虚实并进,彰显商法,实践优先”的原则开展法学教育,突出“实践性教学”,重视“商务特色培育”,把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放在首位,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方式和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培养能够适应21世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的复合型法科人才。

主要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中国法制史、公司法、金融法学、财税法学、证据科学、法律文书、论辩技巧、律师公证与实务等。

就业方向

就业方向主要有: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党政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行政管理、新闻媒体、文化宣传、出版发行、和教育科研等部门,或从事法制新闻、宣传和管理等工作。

政法院校

政法院校的任务是专门培养从事专政工作的国家干部,中国的政法院校就是要在政治与法律的结合上办出特色,培养出具有适应国家社会管理和司法工作的专门性人才。

五院四系

“五院四系”,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学院(原法律系)的简称,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界曾有这一种说法:只有从“五院四系”走出来的人,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科班生。这9所高校的法律科学在中国法学教育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

政法院校

政法院校是我国法学领域在教育、应用和研究等方面的典型院校。截止到2014年,我国共拥有8所政法类院校,这些政法院校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均在排在全国前列,为我国司法界培养出了大量的法律人才。

该文章由作者:【反对法】发布,本站仅提供存储、如有版权、错误、违法等相关信息请联系,本站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谢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