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素养(适应网络时代的基本能力)

网络素养Digital Literacy,又译作数位素养。是运用电脑及网络资源的能力来定位、组织、理解、估价和分析信息。未成年人也应具备的网络信息辨别能力和网络规范及道德修养等网络素养教育的整体规划和知识。2010年全国两会上1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积极推动网络素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把网络素养教育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教学内容,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网络应用能力和网络道德规范。

概述

根据Paul Gilster在1997年定义的数位素养(Digital Literacy)“它是以不同形式来了解并且使用电脑广泛资源的能力”。

Paul Gilster在1998年发表的《Digital Literacy》一书中,又定义数位素养定义为“取得电脑网络资源,并加以应用的能力”。

而数位素养也与较早出现的资讯素养相关,无论是数位素养、资讯素养、网络素养、电脑素养这些名词定义与内涵都有不同程度的涵盖,且各名称出现时间点与频率亦不相同。

作为一种基本能力:网络素养是一种适应网络时代的基本能力。在信息技术和网络不停地高速发展的当下,网络素养是一种应对互联网时代的基本能力。

作为一种综合能力:网络素养是网络相关能力的综合体现,从通晓基本的互联网工具,如搜素引擎、电子邮箱,到能分类、整理和对比互联网信息,再到参与互联网共建。不光是一种基本的技能,也包含了具备技能后在一定意识下做出的复杂行为。

内容框架

网络素养金字塔框架,金字塔框架包含了5个层级。

层级Ⅰ:工具层级。即是对基础互联网工具的使用,包括了搜索引擎(了解搜索引擎功能、搜索技巧等)、信息管理工具(管理信息来源、选择合适信息源等)和个人管理工具(信息导图、知识管理等)三个方面。

层级Ⅱ:识别层级。即在能够使用基础工具的基础上,对信息有分辨和识别的能力,且具备互联网责任。

层级Ⅲ:参与层级。即能够在互联网世界中找到自己位置的同时,学会分享和连接更多人。这一层级分为个人与社会两个方面。个人方面:具有互联网分享精神,并且学会在互联网世界中保护自己的信息。社会层面:链接他人。

层级Ⅳ:协作层级。即在与更多人发生联系与交互之后,产生更进一步的行动和创造。如参与一次互联网社区的共建。

层级Ⅴ:智慧网络人。已经能够熟练使用互联网、且能在虚拟和现实的交互中利用互联网来解决一个复杂的现实问题。这也是未来信息时代每一个人的竞争力所在。

联名提案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主任郗杰英等15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呼吁尽快开发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材,把网络素养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

郗杰英表示青少年对互联网及网络信息的认识和网上行为习惯都是在接触互联网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这些孩子处在身体心智尚未完全发育成熟,网络光怪迷离,容易分辨不清。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副校长熊思东认为,就网络谈网络永远谈不好,网络素养是人的基本素养中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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