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炳国(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男,汉族,1964年1月生,山东栖霞人,大学学历,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人物履历

1980.09—1984.07,莱阳农学院学习;

1984.07—1985.05,山东省莱阳县西留乡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5.05—1988.09,山东省莱阳县委组织部干事;

1988.09—1993.11,山东省莱阳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科长、副科级调研员;

1993.11—1996.12,山东省莱阳市人事局副局长;

1996.12—1997.12,山东省烟台市统计局副局长;

1997.12—2001.01,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2001.01—2001.10,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2001.11—2010.08,山东省海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蓬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党校校长;

2010.08—2011.12,山东省龙口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12.02—2013.06,山东省烟台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3.06—2015.07,山东省潍坊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

2015.07—2017.11,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17.11—2019.03,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正厅级); 

2019.03—,山东省德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任免信息

2019年2月,拟任设区市正厅级领导职务。

2019年3月6日,山东德州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任命刘炳国、刘长民为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刘炳国为德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2019年3月14日下午,德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大会补选刘炳国为德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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