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拼音:jūn)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西周金文,钧是匀的分化字,本义指制作青铜器的原料重量单位。又指制陶器时,模子下面的转轮。古籍中钧常常和均通用,指平均、均匀。钧也用作敬辞。
字源演变
形声兼会意字。钧,西周金文以匀字为之,“匀”是“钧”的初文。金文的“匀”作图1,外部是“旬”的古字,本义是十天,于此作声旁,表音;中间的两点(“吕”)像铸成饼形的金属原料,表义。西周金文“赐金一匀”“?鋚百匀”中的“匀”都是指制作青铜器的原料重量单位。金文或作图2、3,将义符“吕”换成“金”,从金,表示与金属相关。战国时代还产生了从金旬声的钧字,为《说文解字》古文所继承。首先产生“匀”,再产生钧和銁,所表示的本义是一致的,都是指金属的重量单位。篆文“钧”实际是从金从吕两个意符。
“钧”本义指重量单位,古代以一斤为一金,三十斤为一钧。因为“钧”是量词,表示重量,而国家的政务是关乎全民的大事,是举足轻重的,所以“钧”用来比喻国家政务,执政称为秉钧。因为“钧”与国家政务有关,所以旧时用于对上级或尊长的敬辞,如:钧府、钧启。
“钧”“均”同音假借,字义相通。“均”的本义为平均、均匀,进而有全、都的意思,所以“钧”也有平等、同样等意思。不过,这种用法在现代汉语中并不多见,用“均”字的时候更多。古人制作陶器时,依靠转轮的转动,使陶器的壁厚度均匀,所以用“钧”来指制陶器的转轮。
现代释义
基本释义
钧(鈞)jūn(ㄐㄨㄣ)
⒈古代重量单位,合三十斤:千钧一发(一根头发挂着三万斤重的东西,喻极其危急)。雷霆万钧之势。
⒉制陶器所用的转轮:陶钧(亦喻造就人材)。
⒊乐(yuè)调(diào):钧弦。
⒋敬辞,用于对尊长或上级:钧安。钧鉴。钧座。
详细释义
钧
鈞jūn
〈名〉
(1)(形声。从金,匀声。本义:古代重量单位。三十斤为一钧)
(2)同本义[anancientunitofweight(equalto30catties)]
钧,三十斤也。——《说文》
入钧金。——《周礼·大司寇》
钧衡石。——《礼记·月令》
颜高之弓六钧。——《左传·定公八年》
吾力足以举百钧。——《孟子·梁惠王上》
(3)又如:钧衡(钧和衡都是量物的工具,因借为评量人才之意);千钧一发;雷霆万钧;钧石(钧和石。四钧为石);钧金(三十斤铜);钧分(一钧半,合四十五斤)
(4)制陶器所用的转轮[potter’swheel]
独化于陶钧之上。——《史记·邹阳传》。索隐:“范也。”
陶家名模下圆转者为钧。——《汉书》注
大钧播物。——《汉书·贾谊传》
钧旋毂转。——《淮南子·原道》
(5)又如:钧甄(钧和甄。都是制陶用的转轮)
(6)调节乐音的标准[tuningstandard]。如:钧容直(钧容班。宋代宫廷仪仗中的乐队);钧天广乐(钧天。神话传说中指天上的音乐)
(7)喻国政[power]。如:钧枢(执掌国政的人)
(8)乐调[tune]。如:钧球(乐调和谐的玉磬)
词性变化
钧
鈞jūn
〈形〉
(1)你的,你们的,或与你、你们有关的[your]——旧时的敬词,对尊长或上级用。如:钧座(书函公文中对行政尊长的敬称。也称“钧席”);钧眷(尊称别人的眷属);钧旨(尊称上司的命令);钧鉴(敬称。明察;详察)
(2)通“均”。相同;相等;均衡;均匀[same;equal;balanced;even;uniform]
其罪惟钧。——《书·吕刑》
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诗·大雅·行苇》
钧是人也。——《孟子·告子上》
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庄子·齐物论》
善均从众。——《左传·成公六年》
钧则曰左右均。——《礼记·投壶》注:“等也。”
夫名异则实殊,质同则称钧。——《论衡·实知》
(3)又如:钧平(均等,相等);钧等(均等);钧德(功德相同);钧谐(均衡和谐)
(4)[马色]纯一[pure]。如:钧驷(毛色纯一的驷马)
古籍释义
康熙字典
鈞【戌集上】【金部】康熙筆画:12画,部外筆画:4画。
〔古文〕銞《唐韻》居勻切《集韻》《韻會》規倫切,音均。《說文》三十斤也。《孟康曰》萬一千五百二十銖。《書·五子之歌》關石和鈞。《疏》三十斤爲鈞,四鈞爲石,鈞石所以一天下之重輕,而立民信也。
又《集韻》一曰陶旊輪。《正字通》陶人模下圓轉者爲鈞。《前漢·賈誼傳師古註》陶家名轉者爲鈞,蓋取周回調均之義。
又大鈞,天也。《前漢·賈誼傳》大鈞播物,坱圠無垠。《註》如淳曰:陶者作器于鈞上,此以造物爲大鈞也。言造化爲人,亦猶陶之造瓦耳。
又《杜甫詩》八荒開壽域,一氣轉洪鈞。
又樂名。《張衡·西京賦》饗以鈞天廣樂,帝有醉焉。
又劒名。《淮南子·覽冥訓》淳鈞之器成。《註》淳鈞,古劒。
又地名。《左傳·昭四年》夏啓有鈞臺之享。《註》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
又水名。《前漢·霍去病傳》涉鈞者。《註》鈞耆,水名。
又姓。《風俗通》楚大夫元鈞之後,漢有侍中鈞喜。
又與均同。平也。《詩·大雅》四鍭旣鈞。《註》矢鏃重羽輕,必參亭而三分之,一在前,二在後,得平均也。
又等也,同也。《左傳·成六年》善鈞從衆。《註》鈞,等也。
又《襄二十六年》多鼓鈞聲。《註》鈞,同其聲。《集韻》或書作。
说文解字
鈞【卷十四】【金部】
三十斤也。从金勻聲。銞,古文鈞从旬。居勻切。
说文解字注
(鈞)三十斤也。斤者、十六兩也。三十斤、爲銖萬一千五百二十。爲絫二十七萬六千四百八十。漢志曰。鈞者、均也。陽施其氣。陰化其物。皆得其成就平均也。按古多叚鈞爲均。从金。匀聲。居匀切。十二部。
(銞)古文鈞。从旬。古旬匀多通用。
音韵集成
中上古音
时代 | 声韵系统名称 | 韵部 | 声母 | 韵母 |
先秦 | 高本汉系统 | k | i̯wĕn | |
王力系统 | 真 | k | ǐwen | |
董同龢系统 | 真 | k | juen | |
周法高系统 | 真 | k | jiwen | |
李方桂系统 | 真 | kw | jin | |
西汉 | 真 | |||
东汉 | 真 | |||
晋 | 真 | jiən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真谆臻 | jiwen | |
北魏后期北齐 | 真谆臻 | jiwen | ||
齐梁陈北周隋 | 真谆臻欣 | jiwen | ||
隋唐 | 拟音/高本汉系统 | k | i̯uĕn | |
拟音/王力系统 | k | ǐuěn | ||
拟音/董同龢系统 | k | juen | ||
拟音/周法高系统 | k | iuɪn | ||
拟音/李方桂系统 | k | juiĕn | ||
拟音/陈新雄系统 | k | ǐuen |
韵书集成
字形 | 小韵 | 韵摄 | 声调 | 韵目 | 声母 | 声类 | 开合 | 等第 | 清浊 | 反切 | 拟音 | |
广韵 | 钧 | 均 | 臻 | 平声 | 上平十八谆 | 见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居匀切 | kjuen | |
集韵 | 钧 | 臻 | 平声 | 上平十八谆 | 见 | 合口呼 | 三等 | 全清 | 规伦切 | kjuen | ||
韵略 | 平声 | 谆 | 规伦切 | |||||||||
增韵 | 平声 | 谆 | 规伦切 | |||||||||
中原音韵 | 君 | 阴平 | 真文 | 见 | 撮口呼 | 全清 | kiuən | |||||
中州音韵 | 平声 | 真文 | 居云切 | |||||||||
洪武正韵 | 钧 | 平声 | 八真 | 见 | 古 | 全清 | 规伦切 | kyən | ||||
分韵撮要 | 君 | 阴平 | 第八宾禀嫔毕 | 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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