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魂七魄(汉语成语)

魂:旧指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魄:旧指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道家语,称人身有“三魂七魄”。道家语,其称人之魂魄由“三魂七魄”组成,科学尚无法证明宗教所言魂魄可离体或轮回,以及魂魄组成是否正确。三魂:道家谓人有三魂:一曰爽灵,二曰胎元,三曰幽精,见《云笈七签》卷十三。七魄:道家谓人有七魄,各有名目。第一魄名尸狗,第二魄名伏矢,第三魄名雀阴,第四魄名吞贼,第五魄名非毒,第六魄名除秽,第七魄名臭肺,见《云笈七签》卷五四。

释义

指依附于活人躯体而存在的精神,人一死就离散消失。

成语出处

《抱朴子·地真》:“欲得通神,宜水火水形分,形分则自见其身中之三魂七魄。”

成语用法

作宾语、定语;指人的魂魄。

示例

但凡精血成胎者,有~,被桂芳叫一声,魂魄不居一体,散在各方,自然落马。 ◎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三十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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