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西安音乐学院学生药家鑫将张妙撞倒并连刺数刀致受害人死亡的事件引发舆论热议;10月23日,药家鑫在父母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2011年4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人经济损失费;药家鑫随后提起上诉。2011年5月,二审判决宣布维持原判;2011年6月7日,药家鑫被依法执行注射死刑。2012年2月,受害人家属起诉药家要求兑现微博上所说的20万元捐赠。
细节阐述
药家鑫说,当日他开车行至事发地时,正在给车里的音响换碟,不清楚车是否在走直线,突然听见“嗵”地一声,感觉出事了便下车察看。结果发现车后有一个女的侧躺在地上,发出呻吟声。“天太黑,我不清楚她伤的程度,心里特别害怕、恐慌,害怕她以后无休止地来找我看病、索赔。”于是,两三秒后,“一念之差”下,药家鑫从随身带的包里取出一把单刃刀,向张妙连捅数刀,然后驾车逃跑。
开出一段路后,因为“心里发慌,手打颤、脚也不听使唤”,药家鑫又撞上两名行人。这次,他没能跑掉,被赶来的村里人堵住了。之后,肇事车辆被交警大队暂扣,药家鑫和父母赶往医院处理后来的两名伤者治疗事宜。在经历了警方的两次询问后,2010年10月23日,药家鑫向父母说出实情,并向警方投案。
执行死刑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罪犯药家鑫于2011年6月7日在陕西省西安市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遗赠之争
张家起诉
2012年2月8日,张药双方因为索款事件发生肢体冲突,索款无果而终。 张妙家属正式向法院起诉药家,要求兑现药家鑫“遗赠”的20万元。西安新城区法院已于2012年2月27日正式受理此案。
对于打这个官司的原因,张平选说,药庆卫一方面在微博中大肆宣扬愿意向张家捐款;另一方面,在他们去取这笔钱时,不仅不给钱,甚至连面都不见。在直接取钱受阻后,他们只得向法院起诉,要回这20万元。
列举证据
张家的起诉状上详细列举了药庆卫所发的数条微博。其中,2011年5月31日,药庆卫在微博中写道:“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遗愿:一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父母,二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孩子。2011年5月26日,在律师的陪同下,我们看望了张平选夫妇及张妙的孩子,并给张平选留下20万元现金,做为他们养老之用。”
2011年6月5日,药庆卫再发微博:“现在这20万也被你父母不知出于何故退回来了,我们也会把这20万用专门的账户存着留待你的父母和孩子将来确实需要的时候再来拿,因为这是药家鑫最后的愿望,做父母的一定会去完成。张妙,你放心吧,我们一定会尽全力帮助你的父母和孩子,愿你早日安息,落土为安!”
否认遗赠
针对张家的起诉,药庆卫夫妇已全权委托其代理律师兰和处理此事。
“此次起诉理由我们认为并不成立。”兰和说,药庆卫微博中提到药家鑫的两条遗愿,没有提到钱的事。因此,张家起诉的所谓药家鑫“遗赠”,实际上也是药庆卫在药家鑫遗愿之外,自己的主张。其性质也是药庆卫的赠与行为,与药家鑫“遗赠”无关。其次,药家鑫作为一个学生,并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名下也没有财产,根本没有能力向张家“遗赠”20万元。
同时,即便是药家鑫“遗赠”,根据我国法律,必须在知道受“遗赠”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如果到期没有明确表示,即视为放弃。现在2个月时间早已过去,张家实际已放弃了受“遗赠”的权利。“张家这次起诉实际只是上次‘索款门’事件的延续。”兰和说。
专家观点
“其实整个事件中,张家和药家都是受害者。”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副研究员黄泽勇说,自药家鑫案开始,张家和药家就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中,两家人都被频繁地曝光、评论甚至是谩骂,已经严重影响了两家人的生活。从药家鑫案发生后,舆论对药家的一片谩骂,再到现在对张家的指责,两家人在舆论面前都伤得不轻。
“现在两家需要的不是继续采取敌对的行动,而是逐渐淡出舆论的视线,重新开始新的生活,这才是更有价值的。”黄泽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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