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

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10个,直属行政机构3个(六安市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执法检查局(副处级建制)、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派出机构4个(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六安市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六安市金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六安市裕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5个(舒城、霍山、金寨、霍邱和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开展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价格垄断行为除外)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十一、承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提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全市工商系统领导班子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分工

王启鹏局长、党组书记:领导市工商局全面工作,主管政治处、财装、监察工作,联系霍山县工商局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省局、市局党组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陈家敏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企业注册局、企业监督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财务装备科工作,联系分管个体民营协会、广告协会工作,联系金寨县工商局、裕安区工商局工作,完成局党组、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徐德成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经济检查执法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政策法规科、机关党委工作,联系分管消费者协会工作,联系霍邱县工商局、金安区工商局工作,完成局党组、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韩勇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局长分管市场规范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合同监督管理科、信息中心工作,联系分管企业合同信用协会工作,联系寿县工商局、舒城县工商局工作,完成局党组、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传海副局长、党组成员:负责工商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长暂时代管办公室工作,联系分管工商学会工作,联系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工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完成局党组、局长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档案、信息、统计、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和机关资产管理等工作。

2、政治处

承办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市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班子及相当级别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财务装备科。

负责系统的经费、财务、装备、基础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编制财务预决算;监督检查财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政策法规科。

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案件核审和法制宣传等工作。

5、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与处理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6、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理和食品安全案件组织查处工作。

7、合同监督管理科。

负责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动产抵押登记和拍卖行为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8、企业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监督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内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承担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有关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指导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

9、广告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10、商标监督管理科。

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安徽省著名商标的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直属机构

1、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副处级建制)。

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承担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具体协调工作;

内设综合科、监督管理科,案件审理科、经济检查执法一科、经济检查执法二科、经济检查执法三科等6个副科级科(3个经济检查执法科分别加挂经济检查执法一、二、三队牌子)。

2、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外资企业注册局)。

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承担全市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内设综合股、内资企业股、外资股等3个股。

3、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局

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承担管理经纪人及经纪活动工作;组织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查处行业市场上的违法行为。

内设综合股、商品交易市场监管股、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市场监管股等3个股。

派出机构

1、六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经济开发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办公室、监督管理股等2个股室,下设1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2、六安市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办公室、监督管理股等2个股室,下设经济检查执法局和2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3、六安市金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装备股、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企业监督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下设经济检查执法局。

金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10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4、六安市裕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装备股、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企业监督管理股(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下设经济检查执法局。

裕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置10个工商行政管理所。

联系方式

地址:六安市健康路2号

邮编:237005

该文章由作者:【廖梦雪】发布,本站仅提供存储、如有版权、错误、违法等相关信息请联系,本站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谢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