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标准(噪声容许范围的规定)

环境噪声标准(thestandardfortheenvironmentnoise)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噪声容许范围所作的规定。制定原则,应以保护人的听力、睡眠休息、交谈思考为依据,应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现实性。环境噪声基本标准是环境噪声标准的基本依据。各国大都参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推荐的基数(例如睡眠30分贝),并根据本国和地方的具体情况而制定。包括不同地区的户外噪声标准和不同使用要求的室内噪声标准,是环境标准的一种。制定这类标准的目的是控制噪声对人的影响,为合理采用噪声控制技术和实施噪声控制立法提供依据。

环境噪声检测及投诉

环境噪声检测测量仪器精度为2型及2型以上的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其性能需符合GB3785和GB/T17181的规定,并定期校验。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的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测量无效。声校准器应满足GB/T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测量时传声器应加防风罩。/n/n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可选择以下三种测点条件(指传声器所置位置)进行环境噪声的测量:/n/n1、一般户外/n/n距离任何反射物(地面除外)至少3.5m外测量,距地面高度1.2m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范围。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高度处。/n/n2、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n/n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m处,距地面高度1.2m以上。/n/n3、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n/n距离墙面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m,距窗约1.5m处,距地面1.2m~1.5m高。

环境噪声对人们的工作和休息危害较大,当人们遇到噪声问题困扰时,可以先请具有国家资质的相关检测机构对环境噪声或者室内噪声进行系统、科学地检测,在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后,如果发现其噪声确实超标,便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当地专门处理噪声污染的部门(如环保部)进行投诉,环保部门会按照国家的环保标准和有关法律对噪声超标事件依法进行处理。

国家法定计量技术研究机构、拥有多项国家声学基准、四川省内最早申请到低频噪音检测资质的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声学研究所对广大公民提倡,国家标准对环境噪声的检测控制提供了标准支撑,一旦人们遇到环境噪音困扰,或者感觉自己的居所可能超过规定的分贝值时,广大业主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向中测院声学研究所提出检测申请,中测院也将按照国家标准参照检测,还大家一个宁静环境。

正文

包括不同地区的户外噪声标准和不同使用要求的室内噪声标准,是环境标准

的一种。制定这类标准的目的是控制噪声对人的影响,为合理采用噪声控制技术和实施噪声控制立法

提供依据。

环境噪声基本标准

较强的噪声对人的生理与心理会产生不良影响。在日常工作和生活环境中,噪声主要造成听力损失,干扰谈话、思考、休息和睡眠。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调查,在噪声级85分贝和90分贝的环境中工作30年,耳聋的可能性分别为8%和18%。在噪声级70分贝的环境中,谈话就感到困难。对工厂周围居民的调查结果认为,干扰睡眠、休息的噪声级阈值,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5分贝。

美国环境保护局(EPA)于1975年提出的保护健康和安宁的噪声标准如表1。近年来,中国提出的环境噪声容

许范围如表2。

环境噪声标准制定的依据

环境噪声基本标准是制定环境噪声标准的基本依据。各国大都参考ISO推荐的基数(例如睡眠30分贝),并根据不同地区、一天内的不同时间和室内噪声受室外噪声影响的修正值(表3、4、5),以及本国和地方的经济技术条件来制定环境噪声标准。

中国的《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是以保护听力基本标准为依据,考虑到中国工业经济的现状制定的。

户外噪声标准

环境噪声引起人们烦恼的是对交谈、思考、睡眠和休息的干扰。环境噪声标准举例如表6。

中国环境噪声标准中的特殊住宅区,指特别需要安静的住宅区,如休养区、高级宾馆区等;居民、文教区指纯居民区和文教、机关区域;一类混合区指一般商业和居民的混合区;二类混合区指工业、商业、少量交通和居民的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指商业集中的繁华区域;工业集中区指当地政府指定的工业区域;交通干线两侧指车流量每小时100辆以上的道路两侧。表6所列的标准值为户外容许噪声级,测量点选在受噪声影响的居住建筑窗外1米,高于地面1.2米。夜间频繁出现的噪声,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尔出现的噪声,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室内噪声标准

室内噪声标准可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种。住宅室内噪声标准是根据生活安静的要求和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参考住宅窗户条件制定的,一般不应低于所在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20分贝。中国住宅室内的标准规定为低于所在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0分贝,因为中国城市有较多的小工厂紧靠住宅。非住宅的室内噪声标准,是根据房间用途规定的。非住宅的各种房间一般的噪声标准如表7所示。

参考书目

M.Rettinger

,ChemicalPublishingCo.,NewYork,1977.

洁净室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标准的洁净室内噪声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动态测试时,洁净室内的噪声级不应超过70分贝。

二、空态测试时,乱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宜大于60分贝;层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应大于65分贝A。

注:

①由于技术经济条件限制,或噪声大于70分贝对生产无影响时,噪声级可适当放宽,但不宜大于75分贝;

②上述噪声级是指在室内每一个工作点人耳位置(人离开)的测量值。对于变动噪声,则取相同位置处在一个正常工作日内的等效连续声压级。

洁净室的噪声频谱限制,应采用倍频程声压级;

洁净室的平、剖面布置,应考虑噪声控制的要求,其围护结构应有良好的隔声性能,并宜使各部分隔声量相接近。

洁净室内的各种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对于辐射噪声超过洁净室允许值的设备,应设置专用隔声设施(如隔声间、隔声罩等)。

洁净室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噪声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隔声、消声、隔振等控制措施。除事故排风外,应对洁净室内的排风系统进行减噪设计。

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根据室内噪声级的要求,风管内风速宜按下列规定选用:

一、总风管为6~10米/秒;

二、无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6~8米/秒;

三、有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3~6米/秒。

洁净室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考虑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要求,不得因控制噪声而影响洁净室的净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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