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汉柏(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李汉柏,男,白族,1950年(庚寅年)12月生,云南鹤庆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原中共云南省委原常委、省纪委书记,现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简介

李汉柏,男,白族,1950年12月生,云南鹤庆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6年3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66年03月至1975年12月,云南省大理部队军马场兽医所卫生班长、育种技术员。

1975年12月至1977年03月,云南省下关水电二处三工段工人、班长。

1977年03月至1980年02月,云南工学院水电系水电建筑专业读书。

1980年02月至1983年11月,云南省鹤庆县发电厂、县水工队技术员。

1983年11月至1986年10月,云南省鹤庆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1986年10月至1988年06月,云南省大理州委副书记(其间:1987年2月至1987年7月在中央党校学习)。

1988年06月至1993年05月,云南省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

1993年05月至1996年03月,云南省大理州委书记(其间:1995年9月至1996年7月中央党校第十二期中青班学习,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研究生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学习)。

1996年03月至1998年01月,云南省财政厅厅长、党组书记。

1998年01月至2006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7年01月,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副省长。

2007年01月至今,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中共十七大代表,在中共十七大上当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2011年11月,中共中央批准:辛维光同志任云南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免去李汉柏同志的云南省纪委书记职务 。

中共十七大代表,在中共十七大上当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昆明新机场建设领导小组组长。

任免信息

2013年03月,当选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

活动

6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李汉柏副省长在玉溪市市长董诗强,省消防总队王子岗总队长,省财政厅刘建华副厅长,玉溪市政府王跃副市长,玉溪市政府张华生巡视员等领导的陪同下,到玉溪消防支队视察工作,并划拨50万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玉溪消防指挥中心信息化建设存在的困难。这是李副省长继2005年9月14日视察玉溪消防支队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再次来到玉溪消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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