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指在2011年辽宁省委常委换届选举和2013年辽宁省两会换届辽宁省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第十二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涉嫌破坏选举犯罪等系列案件。2016年9月1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发布公告称,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
案件经过
2014年,十八大后中央巡视组首次巡视辽宁以及辽宁随后发布的巡视整改报告中,指出辽宁“干部任用领导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风较为突出”,要求省委吸取换届选举工作的教训,坚决查处拉票贿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14年10月,辽宁晒出巡视整改报告中,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重点对在2013年1月省人代会选举全国人大代表中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自查”。
2016年2月,十八届中央巡视首次杀出“回马枪”,首次进行巡视“回头看”的四省之一就有辽宁。辽宁省委在巡视“回头看”整改报告中坦承,“辽宁的政治生态已遭到严重破坏,有些问题积弊较深,彻底扭转仍需时日”。该份报告显示,辽宁的拉票贿选不仅涉及省委、省人大等部分高层领导,还蔓延到省发改委、省法院等部门,及大连、鞍山、朝阳等重要地市。辽宁省委在报告中称,要求省发改委、省法院和大连、鞍山、朝阳等市着力对拉票贿选等问题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回头看”巡视组进驻辽宁后,多个地市领导落马。对于辽宁系列贿选案,中央和辽宁已成立专案组调查数月,该省有多名中管干部涉及其中。
2016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部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依法确定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
涉案人员
主要官员
王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辽宁省委原书记)
王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身为省委书记没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未按照中央要求履行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王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王珉开除党籍的处分。
苏宏章(辽宁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
苏宏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组织原则,在民主推荐、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苏宏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王阳(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组织原则,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郑玉焯(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
郑玉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索要财物,搞拉票贿选,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搞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郑玉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其他人员
辽宁省委在巡视“回头看”整改报告中重新梳理了张家成(曾任辽宁省司法厅厅长、省人大常委)、张小普(曾任辽宁省发改委副主任)等案件中的行贿买官人员。
“回头看”巡视组进驻辽宁后,多个地市领导落马,包括沈阳两位副市长杨亚洲、祁鸣,铁岭市委原书记吴野松等。祁鸣和吴野松都是在2016年8月17日这一天被宣布调查,两人被曝均涉贿选。
全国人大代表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以下45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于洪、王文良、王占柱、王守彬、王宝军、王春成、方威、包紫臣、曲宝学、朱景利、刘云文、刘芝旭、刘清莲(女)、刘福祥、齐牧、孙寿宽、李玉环(女)、李东齐、李海阳、杨敏(女)、何著胜、冷胜军、宋树新、张文成、张玉坤(女)、张占宇、张国军、张素荣(女)、张振勇、张晓芳(女)、张铁汉、金占忠、柳长庆、姜秀云(女)、姚庭财、耿洪臣、高宝玉、郭光华、常薇(女)、韩有波、惠凯、谢文彦、谭文华、燕福龙、魏立东。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代表的,其当选无效。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审查认为,这45名全国人大代表违反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违法行为当选,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其当选无效。
辽宁省人大代表
2016年9月1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筹备组发布公告称,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
日前,沈阳等14个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选举单位决定接受涉案的丁坤等452人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李峰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其他涉案代表有的已经在此前辞去代表职务,有的已调离本行政区,代表资格已经终止。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吴野松辞去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上454名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其中108人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2016年9月1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47人。
各方表态
张德江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依纪依法彻查和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维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
张德江说,民主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从今年开始,各级人大将陆续迎来新一轮换届选举,要认真反思总结辽宁拉票贿选案、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绝不允许把权钱交易那一套带到选举中来,绝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要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选举工作的领导,依法做好选举组织工作,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坚决打击、果断查处不正之风和拉票贿选等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绝不法外开恩,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辽宁省
辽宁召开全省警示教育大会 深刻反思拉票贿选案教训
2016年9月20日,全省警示教育大会在沈阳召开。会议认真总结、深刻反思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沉痛教训,对全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求发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夏德仁出席会议。省委副书记曾维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小江传达中央有关精神。
这次会议是辽宁近年来召开的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开了两个多小时。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负责同志,省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负责同志,省属高校、大型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共600余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负责同志,法检两长,以及市县所属部门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负责同志,共3000余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李希在讲话中指出,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特别是王珉、苏宏章、王阳、郑玉焯等人的所作所为,严重丧失党性原则,完全背离党的宗旨,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辽宁的政治生态和对外形象。案件性质严重、触目惊心,令人警醒、发人深思,对辽宁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的严重破坏不可低估,对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对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心理上的冲击和伤害不可低估。
李希指出,依纪依法彻查和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维护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和尊严,深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高度警醒、引以为戒,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最坚决的态度同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行为作斗争,用最坚决的态度净化和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以此为契机,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汇聚力量,扎实推动辽宁老工业基地早日重振雄风,决不辜负党中央的关怀和重托,决不辜负全省人民的信任和期待。
相关评论
光明网
对贿选窝案就该绝对“零容忍”
辽宁贿选窝案,又有涉案“老虎”被双开。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因涉嫌拉票贿选、索要财物,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而郑玉焯也成为继原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辽宁省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后,辽宁第三个被通报“拉票贿选”的副部级高官。
在国家发改委印发《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三年滚动实施方案(2016—2018年)》,再提振兴东北经济的当口,辽宁系列贿选案,也正聚拢无数人的眼球。本质上,中央严查辽宁贿选窝案,也能“澄清万里埃”,塑造清明的政治生态与施政气候,进而为经济发展营造更健康的外部氛围。
要知道,拉票贿选、买官鬻爵,向来是大忌中的大忌:这既败坏了党风政纪,损害干部选任机制的公信力,也会影响党政系统组织纪律的严明度,在用人层面伤公共治理体系的“筋”动“政治生态”的骨。而比起之前衡阳、南充,辽宁贿选涉及的官员层级更高,波及的是省一级的选举,其危害程度或许也更严重。
得看到,辽宁贿选乱局有迹可循,它呈现出了某种系统性的特征:中央第一轮巡视组的巡视反馈中,就曾专门提到,当地“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对选举中组织工作纪律出现的问题重视不够;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选任干部沟通酝酿不够充分,干部任用领导打招呼、拉票跑要之风较为突出。”这直指选举舞弊、贿选等现象的严重。
这是个伏脉,也成为当地官场地震的震源——2016年2月,辽宁就成为首批中纪委“回头看”的省份。而这轮“回头看”,也循着“选举中拉票跑要”的线索循迹深入、一查到底。2016年三四月间,辽宁省两名副省级官员及省委原书记王珉先后被查,他们无一例外都涉嫌在辽宁“拉票贿选”;除了这些“老虎”,包括已落马的盘锦市政协原副主席刘铁鹰、沈阳市政府原副市长祁鸣、铁岭市委原书记吴野松等厅官,也都被指与贿选有关。
如今郑玉焯因涉嫌贿选被“双开”,也意味着对当地贿选窝案的打击力度和广度,在朝着“全覆盖、零容忍、无盲区”的方向加码。
本质上,贿选之恶,还在于它常伴有的沆瀣一气的“腐败同盟”结构与恶性循环的为恶特征,拉帮结派、违规用人甚至唯亲,都是其衍生乱象。从以往的案例来看,贿选案多有周密部署,牵涉面也很广泛,像湖南衡阳贿选案,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过程中,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有518名衡阳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而那一届总共参加人代会的代表才527名。贿选涉及的台面上,唱戏的固然够醒目,伴奏的、报幕的、打光的,也都难将自己从这责任链中摘除。
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贿选者运作手法也有如出一辙之处:贿选后,他们也会靠贪腐“回本”,甚至转身成为被贿选者。像这次郑玉焯就涉嫌受贿罪、破坏选举罪“两宗罪”。
在此情境下,中组部此前将衡阳南充贿选案制成教育片要求干部必看,中纪委对此严查,都是对此类严重违纪腐败现象的夕惕若厉和严加治理,这也是维护党纪国法之需。辽宁贿选窝案曝出,不难料定,法治锤子也必定会高高举起,辽宁省委方面的“彻查”表态,就是其决心昭示。
而这对其他各个地方也是种警示:要加强对选举选拔程序的监督与制衡,将法治“透视眼”纳入选举全过程,对每个环节都严密把控,绝不能容忍贿选损害公共治理生态,不能让暗箱操作扭曲选贤任能的用人机制。
这是肃清腐败正风气之需,也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必要前提。对贿选窝案,就该绝对“零容忍”,这是中央严查辽宁系列贿选案释放的坚定信号,也是吏治法治化、规范化的内在诉求。(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人民日报
对拉票贿选坚持“零容忍”
严肃依纪依法查处拉票贿选案,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辽宁拉票贿选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触目惊心。目前,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已被确定当选无效。
选举法明确规定,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其当选无效。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45名拉票贿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决定成立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筹备组,于法有据,程序严密。
对拉票贿选案的处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拉票贿选“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涉及多少人,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惩治腐败问题上,党中央的态度一直非常坚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只有彻底查清选举领域的违法腐败行为,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才能赢得民心,才能维护我们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威信。
对拉票贿选案的处理,有力维护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搞拉票贿选,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公然挑战。选举制度作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制度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是否公正,直接关系到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能否得到实现,直接关系到各级人大代表能否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党中央多次强调,严肃选举纪律,严禁权钱交易,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辽宁拉票贿选案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前正值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和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这种光荣的使命,绝不能用金钱来换取。绝不允许金钱渗透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绝不允许通过任何手段干扰破坏人大代表的选举。
反思拉票贿选案,我们得出深刻的警示:党纪国法是高压线、警戒线,任何人都不得触犯。每一个党员,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我们应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深刻汲取拉票贿选案的教训。全党同志和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纪检监察报
拉票贿选凸显政商关系变异
辽宁拉票贿选案持续发酵: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辽宁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之后,日前又披露,涉及此案的四百五十多名辽宁省人大代表资格被终止。
而此案的权威定性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党内选举制度和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
从时间上看,湖南衡阳、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大约也发生在这一时段。或许可以说,在有的地方,拉票贿选既不偶然也非个别。
毋庸讳言,拉票贿选案的主角多是官员和商人,关键在政商关系。或问,这为什么可以成为一门“生意”且十分火爆呢?
在人们印象中,人大代表的职责是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来参政议政,既没有工资又没有报酬,纯粹是为国家为社会服务。然而,在有的地方,人大代表涵义已经变味。
有学者指出,这些年企业界人士以基层代表身份当选人大代表的越来越多。其中,多数代表认真履职,但有的人动机大有问题。或是为提高身份地位,满足虚荣心理;或是与权力共谋交易,攫取巨额利润;或是为维护既得利益,寻求政治保护;或是想结识权势人物,广织关系网络……此次辽宁拉票贿选案,涉案人数多,身份构成集中,对这些新动向应该引起高度警觉。
在一般人看来,各级人大并非行政权力机关,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似乎“寻租”无隙。最近披露的系列案件显示,这可能是认识误区——反腐没有可以忽视的“清水衙门”。
其实,拉票贿选古已有之,但近日又有新的特征。有些领导干部十分热衷结交富人、老板,通过馈赠“代表”头衔获得丰厚回馈,这种现象日益凸显;有些官员看好这个发财门径,甘当上下串通的“中间人”攫取利益……在有的地方,这已是公开的秘密,是驾轻就熟的“流程”,是见怪不怪的“惯例”。
这几年我国已有上百只“老虎”落马、成千上万只“苍蝇”折翅。这些大小官员折戟沉沙,大多与不良的政商关系有关。因此,建立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课题,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方面。
政商关系,绝非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但不论其怎样复杂,关键是要贯彻“亲”与“清”的原则。从正风肃纪入手,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主要矛盾和责任主体,零容忍、全覆盖,坚持不懈反腐败。实践证明,只要认真动真,就没有什么“太复杂”“治不了”的腐败现象。反之,如果主要领导对乌七八糟的政商关系视而不见、不以为意,甚至参与其中,把人民赋予的权力“批发”“零售”,借以敛财猎物,那么这个地方岂会止于拉票贿选,“项目运作腐败化”“国有权益家族化”“公共利益私人化”……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会发生。
有材料说,欧盟委员会2013年发布28个成员国状况报告时,就提到政商勾结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造成经济损失达1200亿欧元,相当于欧盟一年的财政预算。西方政客“弃政从商、由商入政”的“旋转门”现象,也向来为媒体所诟病。引用这个材料,绝不是为我们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借口推脱,相反是想说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政商关系的课题意义重大,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深入思考并做出回答。
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于我们这个实行市场经济时间不太长的国家,怎样处理好政商关系,可能才刚刚破题。
该文章由作者:【谭忠恕】发布,本站仅提供存储、如有版权、错误、违法等相关信息请联系,本站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