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函》、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设立,直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中心简介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函》、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设立,直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下设部门

中心机关设办公室、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资金计划处、信息管理处、财务处等6个处室,另设立江苏省省级机关、南京铁路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和江苏省监狱系统、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以及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7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机构发展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负责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职能部门。自2003年7月成立以来,中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扎实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服务大局,开拓进取,不断推进全市公积金制度和住房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连续多年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强有力地支持了全市职工改善住房条件。

截至2011年12月30日,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638.77亿元,发放贷款464.41亿元,支持26.21万户家庭住房消费,向市政府上交7.35亿元廉租房建设资金,保障5000多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全市推进 “住有所居”目标实现,以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绿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设置了公积金服务大厅,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南京银行、浦发、招商、兴业、光大、华夏、民生、深发展、江苏银行、广发、紫金农商银行等17家银行及公证、抵押、担保公司等单位在服务大厅设立了业务办理点,使群众进入大厅就可以办完所有公积金业务,服务条件大为改善,让群众得到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

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委托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

四、负责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统一,与其分支机构进行统一核算。

五、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按照管委会审议批准的比例购买国债。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八、根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户资金的使用要求,承办廉租房资金的审批和划拔使用手续。

九、审核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报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十、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帐,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帐,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十一、组织建立管理中心及其所属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向市财政部门和管委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十三、向市财政部门提出住房公积金呆帐核销申请,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省级财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呆帐核销,并报上级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管部门备案。

十四、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唐文彬任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主持中心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资金计划工作。

孙东来任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分管住房公积金稽查、审计工作,分管城中、江宁、溧水、高淳分中心,联系省级机关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

陆世平任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分管归集贷款、信息管理工作,分管江北、浦口、六合分中心,分管工会工作,负责新闻发言人工作。/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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