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汉语汉字)

取(拼音:qǔ)是汉语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金文。取的古字形像以手取耳。古代战争,杀死敌人,会割下战俘的左耳记功。“取”的本义就是割取敌人的耳朵,有所获取。“夺取”“获取”等义都包含在捕取俘虏这一过程中,也都是“取”的常用义。后泛指“得到”“拿”等,取得的方式可以是从中取出,如“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也可以是选取择定,如“去粗取精”“舍生取义”。有时也用来表示“挑选”“采用”等义。

取(汉语汉字)

字源演变

会意字,甲骨文(图1)的“取”字像是一只右手拿着一只左耳的形状。《周礼·夏官·大司马》里便这么一段记载:“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郑玄注:“得禽兽者取左耳。”大意是说捕获禽兽以后要割下其左耳记功。古代战争俘获或杀死敌人后,也会把战俘或被杀死的敌人的左耳割下拿回来作证,视割耳数量的多寡而计功记功。

这一行为也叫做“聝”,也是“取”的造字本意。这个字发展到西周金文时,耳朵已经变样,小篆再次变化。从构型上讲古今一脉相承,变化不大。楚文字中虽然有上加横划饰笔和变“又”为“攴”的异体(图10),但都符合其自身演变的规律,较之省讹形体,变化也不算很大。

“取”字的本义是“割取耳朵”,后引申为“迎娶”“娶妻”的意思,如《史记·孙子吴起列传》中的“吴起取齐女为妻”之“取”,这个意义后来多写作“娶”,《说文解字》里说:“娶,取妇也。”“取”与“娶”是古今字的关系。不过也有人认为“取”与“娶”是通假字的关系。

现代释义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取qǔ(ㄑㄨˇ)

⒈拿:索取。取书。取款。窃取。

⒉选择:选取。取材。取景。取道。取样。

⒊采用:采取。听取。吸取。可取。取精用弘。

⒋得到,招致:获取。取经。取偿。取悦。

⒌消去:取消。取缔。

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取qǔ

〈动〉

(1)(会意。从又,从耳。甲骨文字形。左边是耳朵,右边是手(又),合起来表示用手割耳朵。古代作战,以割取敌人尸体首级或左耳以计数献功。本义:[捕获到野兽或战俘时]割下左耳)

(2)同本义[cutoffleft-ear]

取,捕取也。——《说文》

大兽公之,小禽私之,获者取左耳。——《周礼》

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者,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取吴元济。——《资治通鉴·唐纪》

(3)斩获敌人的首级为取[behead]

恨君不取契丹首,金甲牙旗归故乡。——宋·苏轼《阳关词》

(4)拿[take;fetch;get]

取数斗归。——三国魏·邯郸淳《笑林》

对面取人物。

取一葫芦。——宋·欧阳修《归田录》

取器械。——明·崔铣《洹词·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5)又如:从架上取书;从巢里取蛋;取受(拿取和收受);取则(取作准则,规范或榜样);取将(拿取)

(6)通“娶”。娶妻[marry]

取妻如之何?——《诗·齐风·南山》

君取于吴,为同姓。——《论语·述而》

勿用取女。——《易·蒙》

可以冠子取妻。——《礼记·杂记》

昭公取于吴。——《左传·哀公十二年》

终老不复取。——《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

还必相迎取。

我近来取得一个老小,清河县人。——《水浒传》

(7)又如:取女(娶妻);取亲(娶妻);取室(娶妻)

(8)选取;选拔[adopt;choose;select]

深思而慎取。——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人取之。——明·刘基《卖柑者言》

舍体而取面。——蔡元培《图画》

(9)又如:取路(上路);取戏(采取游戏态度);取义(选择正义,就义而死);取人(选择人);取友(选取朋友);取途(选取经由的道路);取象(取某种事物之征象)

(10)招致[incur]

谗毁竟自取。——唐·杜甫《上水遣怀》

(11)又如:取罪(自我罪责);取讥(招致讥讽);取毙(招致丧身);取醉(喝酒致醉)

(12)得到;取得[seek;get]

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诗·魏风·伐檀》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荀子·劝学》

钻燧取火。——《韩非子·五蠹》

文能取胜。——《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于人也奚取焉。——唐·韩愈《朱文昌校昌黎·先生集》

召闹取怒。——唐·柳宗元《柳河东集》

(13)又如:取事(取得成就事功的机会;行事);取讨(讨取;索取);取和儿(取了和气。和睦相处);取真气(摄取天地间元气);取觅(收入;获得);取供(讨取口供)

(14)博取[curry]。如:取选(求取功名;应试);取应(应举;参加科举考试);取誉(博取称赞或好名声);取宠(博取别人的喜爱,称赞)

(15)攻取,夺取[attack and seize]

必取宋。——《墨子·公输》

取阳晋。——《史记·廉颇蔺相列传》

(16)通“聚”。

(17)会合,集合[assemble;flock to gether]

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泽。——《左传·昭公二十年》

(18)积畜[accumu late]

而利取分寡。——《晏子春秋·外篇重而异者》

(19)通“趋”。

(20)跑,疾走[run]

王良御之,则日取乎千里。——《韩非子·难势》

上高堂,行取殿下堂,孤儿泪下如雨。——《古乐府》

(21)趋向[tend to;incline to;hurry off]

两者合而天下取。——《荀子·王霸》

夸主以为高,异取以为高。——《史记·秦始皇本纪》

词性变化

取qǔ

〈副〉

表示范围,相当于“才”、“仅”[only]

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

取qǔ

〈助〉

表示动态,相当于“得”、“着”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过零丁洋》

常用词组

取保、取材、取长补短、取代、取道、取缔、取而代之、取法、取回、取经、取精用弘、取景、取决、取乐、取名、取闹、取暖、取平、取齐、取巧、取舍、取胜、取士、取土坑、取向、取消、取笑、取信、取样、取予、取悦、取证、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古籍释义

康熙字典

取【子集下】【又部】康熙筆画:8画,部外筆画:6画

《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

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

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

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

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

又《集韻》《韻會》《正韻》此苟切,音趣。《杜甫·遭田父泥飮詩》今年大作社,拾遺能住否。呌婦開大瓶,盆中爲吾取。感此氣揚揚,須知風化首。

又《正韻》索也。《詩·小雅》如酌孔取。《箋》謂度所勝多少。

又《六書本義》通用伸,伸通取。訓索,取轉聲,與娶趣字同。

又《古文奇字》朱謀㙔曰:古文取,疑當从与聲。人與而我取也。

说文解字

取【卷三】【又部】

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禮》:“獲者取左耳。”《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七庾切

说文解字注

(取)捕取也。幸部曰。執、捕罪人也。从又耳。七庾切。四部。周禮。獲者取左耳。大司馬職。司馬法曰。載獻聝。聝者、耳也。偁周禮、又偁司馬法釋之。以說從耳之意。

该文章由作者:【北京相亲会】发布,本站仅提供存储、如有版权、错误、违法等相关信息请联系,本站会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谢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