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卫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

曹卫平 男,1957年4月出生,籍贯山西榆社。郑州大学政治系政治专业毕业,学士。曾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人物履历

1999.10~2002.07,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

2002.07~2005.05,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厅级);

2005.05~2010.07,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10.07~2011.06,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1.06~2016.0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6年2月,经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卫平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免去职务

2016年3月,免去曹卫平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一审判决

2017年11月30日由安阳市殷都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曹卫平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210.7249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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